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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0-030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Green Paper Investment Limited(中文名称:茂林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Green Paper”)直接持有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4,03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50%,通过南京新微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2,900,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52%,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01%。公司董事、高级副总裁张博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4500%;公司高级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芮晨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00%。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公司股东Green Paper因自身资金需求,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3,831,825股(其中拟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333,4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666,800股,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本次拟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减持的股份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87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数据以四舍五入方式计算)。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博先生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1125%(四舍五入取整)。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3.公司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芮晨为先生拟于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0750%(四舍五入取整)。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分别收到股东Green Paper和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博先生以及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芮晨为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Green Paper直接持有本公司4,03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250%,通过南京新微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2,900,3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752%,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2001%。按照本公司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Green Paper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Green Paper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本次拟减持股东关于股份锁定和减持意向的承诺如下:

  1.股东Green Paper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张博、芮晨为的承诺: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创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本人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

  (2)发行人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当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且发行人回购措施实施完毕后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其每股净资产的,本人将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发行人股票以稳定股价。本人如未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本人将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津贴和/或股东分红且发行人有权将用于实施增持股票计划等金额的应付本企业现金分红予以扣留。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公司股价等情况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因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股东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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