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68 证券简称:晶丰明源 公告编号:2020-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广发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原委派孟晓翔先生、余冬先生作为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现余冬先生因工作变动,无法继续履行持续督导工作职责。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广发证券委派袁海峰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余冬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间的保荐代表人,履行对公司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为袁海峰先生和孟晓翔先生,持续督导期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持续督导义务结束为止。
特此公告。
上海晶丰明源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
袁海峰先生简历
袁海峰,保荐代表人,广发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科远股份、九九久、百川股份、启迪设计、鸿路钢构、云意电气、日出东方、扬杰科技、普丽盛等多家企业的改制辅导与发行上市工作,恒顺醋业、林洋能源、云意电气、百川股份等非公开发行,林洋能源可转债及天晟新材、金飞达重大资产重组等工作,具有扎实的资本市场理论基础与较丰富的投资银行项目运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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