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1 证券简称:华英农业 公告编号:2020-084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通知书》暨控股股东所持部分股权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持有公司78,710,43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3%。其中,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70,040,434股,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8,670,000股。
2、本次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司股份为控股股东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所持的8,67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2%,该部分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3、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根据拍卖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通知书》【(2020)冀8601执164号】、 【(2020)冀8601执165号】(以下简称“《通知书》”),根据《通知书》内容,因融资租赁合同纠纷,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依法作出裁定,对公司控股股东河南省潢川华英禽业总公司(简称“华英禽业总公司”或“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8,6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持有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2,415,688股股票,以及公司持有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815,663股股票进行司法拍卖,具体详情公告如下:
一、 被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情况
■
2、华英禽业总公司持有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2,415,688股股票,以及公司持有的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815,663股股票将于2020年8月31日10时至2020年9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以网络电子竞价方式公开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
上述司法拍卖的具体内容详见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相关拍卖公告。
二、其他风险提示
1、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所持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被拍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目前拍卖事项尚在公示阶段,后续可能将涉及竞拍、缴款、法院执行法定程序、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公司将根据拍卖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备查文件
1、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通知书》【(2020)冀8601执164号】、 【(2020)冀8601执165号】。
特此公告
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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