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41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3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名,现场出席5名,电话连线出席6名。王智斌董事、邵善波董事、高永文董事、陆健瑜董事、林义相董事和陈武朝董事以电话连线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王廷科副董事长主持。全体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2020年A股半年度报告、2020年H股半年度报告、2020年A股半年度报告摘要、2020年H股中期业绩公告、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等相关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人保集团2020年上半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李祝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李祝用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李祝用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苗福生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苗福生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苗福生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王少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王少群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尚待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王少群先生的简历请见本公告附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王廷科董事回避表决。

  九、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2021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投保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 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关于2020年上半年呆账核销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附件:

  李祝用先生简历

  李祝用先生,47岁,高级经济师,现为本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先生于1998年8月进入本公司至2006年3月,历任本公司法律部制度条款处副处长、处长,人保财险董事会秘书局秘书处处长,本公司法律部负责人、副总经理。李先生于2006年3月至2017年3月任本公司法律与合规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法律合规部总经理,2013年8月至2018年7月任法律总监,2018年8月获委任本公司副总裁、2020年4月获委任董事会秘书至今,曾于2018年8月至2020年4月聘任为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李先生于2007年6月起兼任人保香港董事,2016年3月至2019年3月兼任人保财险监事,2018年2月至2019年4月兼任中盛国际监事,2019年3月起获委任人保金服董事长。李先生于2017年10月起任中国法学会保险法学研究会副会长,2020年7月起任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会长。李先生于1998年7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并于2011年6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

  苗福生先生简历

  苗福生先生,55岁,高级编辑,现为中国财经报社总编辑(正司长级)。苗先生于1984年7月至1992年6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学院(现中央财经大学)任教。1992年6月进入财政部所属中国财经报社工作至今,曾任办公室副主任,国际部、经济社会部副主任,政府采购编辑部、新闻中心主任,财经专题部主任,总编室主任,宏观经济部主任,地方财经部主任;2008年4月至2013年7月任中国财经报社副总编辑(副司长级),2013年7月任总编辑(正司长级)至今。苗先生于2019年6月成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019年10月起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2016年12月获国务院给予政府特殊津贴。苗先生于1984年7月毕业于山东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

  王少群先生简历

  王少群先生,50岁,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现为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二级巡视员、保险处处长。王先生于1992年8月进入中国人民银行工作至今,曾任金融稳定局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副处长,金融控股公司风险监测和评估处副处长,保险业风险监测和评估处调研员、处长,保险处处长、一级调研员;2020年5月任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稳定局二级巡视员、保险处处长至今。王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北方交通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8年8月毕业于天津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 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42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通知和材料于2020年8月3日以书面方式发送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88号中国人保大厦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全体监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由黄良波监事长主持。部分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以下会议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0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0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A股和H股半年度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同意公司对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43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967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95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1,672百万元。

  一、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20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

  二、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1.具体内容

  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的。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精算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967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95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1,672百万元。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出具了《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二)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三)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半年度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四)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44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6元人民币(含税),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2亿元人民币(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阅的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66.10亿元人民币,加上2020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52.14亿元人民币,并减去2019年度现金分红51.30亿元人民币后,2020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66.94亿元人民币。

  为了更好的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公司董事会拟于2020年半年度对上述未分配利润进行利润分配,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总股本44,223,990,583股为基数,建议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6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15.92亿元人民币(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和需求、经营业绩、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大额现金分红将减少上市公司净资产,造成现金流出,可能对公司经营发展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19          证券简称:中国人保      公告编号:临2020-045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修改”),本次修改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比表》。

  本次修改还须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将于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生效。

  附件:《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情况对比表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1日

  ■

  

  公司代码:601319                公司简称:中国人保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审议通过了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11人。

  4 本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5 本公司根据2020年8月21日董事会通过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44,223,990,583股计算,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每10股人民币0.36元(含税),共计分配15.92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尚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为新中国第一家全国性保险公司,创立于1949年10月,目前已成长为国内领先的大型综合性保险金融集团,在2020年《财富》杂志刊发的世界500强中排名第112位。

  本公司分别通过人保财险(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2328)和人保香港(本公司分别持有约68.98%和75.00%的股权)在中国境内和中国香港经营财产险业务;分别通过人保寿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80.00%的股权)和人保健康(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约95.45%的股权)经营寿险和健康险业务;通过人保资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大部分保险资金进行集中化和专业化运用管理,以人保投控(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不动产投资为核心的专业化投资公司,通过人保资本(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对集团内外的保险资金和非保险资金开展以债权投资、股权投资业务为主线的另类投资;通过人保金服(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作为集团布局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专业化平台,通过人保再保险(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100%的股权)开展集团内外专业再保险业务,通过人保养老(本公司持有100%的股权)开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等业务,并在银行、信托等非保险金融领域进行了战略布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

  ■

  注:每股净资产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

  注: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增减百分比按照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得出。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总数

  ■

  4.2 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

  注: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除持有公司6,791,185,975股A股外,还作为实益持有人身份持有524,279,000 股 H 股,并通过境外管理人持有146,000股 H 股。

  2、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香港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3、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名下股票为沪股通的股东所持股份。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单位:股

  ■

  4.3 控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5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总裁致辞

  各位股东:

  今年以来,面对百年不遇的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和挑战,中国人保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经营发展工作,推进 “3411工程”实施,有力有效支持服务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大局,经受住了冲击和考验,保持了核心业务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交出了一份实实在在的中场“答卷”。

  一是在防控疫情大考中实现业务发展稳中有进。年初以来,集团坚持疫情防控与中心工作两手抓,实现发展速度与质量双提升。业务发展企稳回升。上半年集团实现保险业务收入3,368.41亿元,同比增长4.3%,保费增速自3月份以来逐月上行,有效扭转了年初疫情造成的负增长局面。人保财险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456.39亿元;人保寿险实现规模保费700.24亿元;人保健康实现规模保费225.35亿元;人保投控实现不动产项目投资金额46.4亿元;人保金服营业收入3.9亿元;人保再保险分入保费规模28.3亿元;人保香港实现保险业务收入折合人民币6.48亿元。盈利基础持续夯实。上半年集团利润总额保持两位数增长。人保财险加强降本增效,综合成本率低于行业,承保盈利同比较快增长;人保寿险聚焦价值创造,净利润创历史同期新高;人保健康巩固持续盈利态势。集团投资收益率稳定,有力支持主业发展。业务结构持续优化。人保财险车险与非车险占比达到53:47;人保寿险十年期及以上新单期交增速位居主要同业首位,期交业务占比71.7%,同比提升9.4个百分点;人保健康电商渠道业务规模超过60亿元。资产规模稳步增长。集团总资产1.27万亿元,较年初增长11.7%。人保资产管理资产规模1.1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4%;中诚信托管理资产规模2,124亿元;人保资本管理资产规模2,663亿元;人保养老管理资产规模1,703亿元,较年初增长41%。

  二是在“3411工程”实施中推进商业模式变革成效显现。面对疫情带来的线下展业服务难题,集团加快推进“3411工程”实施,推进商业模式变革,把疫情压力转化为深化转型的动力。IT新架构加快落地,完成集团客户中心、产品中心、智能中心等9个通用中心主体功能建设,人保财险分布式核心系统试点上线,新骨干网建设在主要子公司全面铺开。线上化水平稳步提升,“中国人保”APP装机量累计1,132万,平台月活用户133万,综合电商门户累计实现访问量4,168万;95518智能客服平台受理在线咨询140万余次。人保财险超过3/4的家庭自用车客户完成线上迁移,家庭自用车客户理赔线上化率达到91.3%;人保寿险线上保全率达到82.8%。客户服务持续优化,首次在全系统识别挖掘客户痛点450个,梳理客户旅程237个,组织实施“精E人保”9大业务流程优化试点项目,客户净推荐值(NPS)管理、统一客户忠诚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驾安配”平台为主业降赔减损5.5亿元,“车主惠”用户超过270万。一体化建设不断深化。业务协同六个模型落地运行,21个省机构参与试点,上海、广州、深圳三地综合拓展队伍月均有效人力同比提升88%,上半年集团业务协同实现规模保费接近90亿元;一体化销售平台“人保e通”出单保费达319.4亿元;交叉销售佣金T+1线上结算加快推广,寿健代产平均结算时效缩短至4天以内;依托“人保e学”等平台,有效强化综合金融线上培训;进一步优化调整投资子公司功能定位和业务边界,打造集团另类投资统一平台,强化投保联动线上培训,积极推动投研一体化建设。区域市场发展总体稳健,人保财险加强区域分类管理,县域常规业务增速高于公司整体;人保寿险中心城市标准保费增速高于公司整体21.2个百分点,人保健康中心城市规模保费增速高于公司整体10.5个百分点;集团国际保险业务收入47.7亿元,覆盖122个国家和地区,涉及“一带一路”国家88个。

  三是在全力抗击和服务疫情防控与复工复产中彰显金融央企担当。疫情发生以来,集团发挥保险功能作用,全力服务各地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恢复。聚焦抗疫一线需求,强化保险保障和资金支持,第一时间向武汉捐款1,000万元,发起设立总额3,000万元的新冠肺炎康复后遗症帮扶基金,为包括一线医护人员在内的承保客户赔款超过3,000万元。创新保险产品供给,大力支持复工复产,先后推出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险“十项举措”、复工复产综合责任险、“小微企业卫士”组合保险产品,首创公共卫生应急救助保险,推动构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巨灾保险机制,保障覆盖32个省3,020万人,复工复产综合险承保企业1.7万家。加大保险资金供给力度,为实体经济“输血”减负,向湖北省重点企业投放资金122.3亿元,积极参与专项地方债和企业债投资,上半年投资地方政府债466.8亿元、企业债323.5亿元。落实中央稳产保供要求,优化农业保险供给,积极推广指数保险和价格/收入类保险,扩大生猪保险业务覆盖面,全力支持各地“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上半年为6,202.5万户次农户提供农业风险保障1.6万亿元。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服务保障民生底线,在“三区三州”开办扶贫专属产品97个,为当地农户提供风险保障311.8亿元,定点扶贫工作得到国务院扶贫办通报表扬;积极做好大病保险和社保经办业务,集团社保业务承办项目1,414个,业务覆盖30个省295个地市、7.4亿人群。

  四是在强化底线思维中夯实风险防范基础。在全系统扎实开展“风控合规基础建设年”,强化内控合规和风险管理,坚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坚决落实监管要求,在财险领域认真执行车险“报行合一”,规范农险费用列支,完善消费者保护机制;在人身险领域,加大防范非法集资风险力度,建立惩防并举的案件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加强一体化风险管理,强化集团各级风险合规委员会运行,完善风险绩效考核制度,优化经济资本风险评估方法,启动集团统一压力测试框架建设,推动形成集团统一的风险政策,促进风险偏好与风险约束落地。重点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开展财险类金融业务专项治理整顿,对于存在的风险隐患全面查摆,主动压降高风险和亏损业务,推进产品条款、承保权限、印章使用的集中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加快推动保单信息和特别约定全部上线;阶段性提高投资板块非标产品可投资级别,上线集团统一信用评级管理系统,加强投后风险评估检测。加强资产负债匹配管理,积极优化久期匹配,压缩人身险中短存续期产品规模,寿险中短存续期业务压缩45.6%,防范化解长期利差损风险。

  2020年7月,缪建民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职务。缪建民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推动集团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3411 工程”,推动完成集团在 A 股整体上市,在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下,取得了来之不易的成绩。在此,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对缪建民先生在任期间做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展望未来,疫情发展还难以预测,集团面临的发展环境十分复杂严峻,要求我们科学分析形势,把握发展大势,增强发展信心,牢牢稳住高质量发展预期;增强大局意识,在落实“六稳”、“六保”中践行使命担当;增强危机意识,加快推进商业模式变革;增强底线思维,加快推进风险防控与化解能力提升,努力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转型把握机遇,以变革应对挑战。下半年,集团将坚持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不动摇,坚持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3411工程”不动摇,同时在发展方式上谋新机、开新局、推创新、促转型。

  攻坚克难,全力达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在财险领域,坚持车险业务紧盯市场,全面做好车险综合改革应对各项工作,确保实现车险增量保持市场第一、家庭自用车增速快于车险整体、家庭自用车客户线上化率达到80%;非车险围绕“保险+科技+服务”加快商业模式变革,努力实现发展紧盯市场,质量优于市场。在寿险领域,坚定“三个转变”不动摇,既立足当前,保持进取意识,做好下半年经营企划,缩小计划缺口;又放眼长远,以高质量队伍建设为基础,优化产品体系,提升费用投入效果,稳步降低费差损,加快改善利源结构,完善价值增长的长效机制。在健康险领域,把更大精力放在落实“专业、高效、精干、扁平”要求上,围绕“健康保险+健康管理+科技赋能”加快专业产品创新,完善精细化管理体系,扎实推进健康管理服务商业化。在投资领域,从集团整体资产负债匹配的大局出发,短期抓机遇,长期强匹配,时刻防风险,强化投研能力和市场化体制机制建设,提高收益贡献,拓展财富管理市场。

  聚焦重点项目,推动“3411工程”落地见效。在数字化战略方面,按期推进新IT架构、新骨干网、核心系统建设,依托新架构推进中台服务建设,聚焦布局优化和功能协同加快引导客户线上化迁移,加速构建适应新商业模式的IT治理体系,进一步提升数据驱动能力。在一体化战略方面,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导向,围绕销售体系、服务平台、客户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推进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利用。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面,完成集团科技创新图谱编制,完善创新驱动顶层设计,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应用,助力商业模式变革。在国际化战略方面,稳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险,持续健全境外服务支持网络,参与“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建设,加强国际业务风险防范。

  坚持效益优先,着力推进降本增效和精细化管理。把好前端业务质量关,提升风险定价专业能力,加强核保能力建设;推进精细化理赔,扎实推进理赔专业化、数字化、垂直化建设,形成理赔管控长效机制,有效管控利益漏损;强化自主渠道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去中介、降成本”,加大直销队伍建设力度,战略性推进财险直销渠道发展,推进寿险团队标准化建设、基本法常态化经营、费用精细化管理,推进健康险电商渠道自主平台和第三方渠道协同发展,积极推进交叉销售。

  坚守风险底线,扎实做好重大风险防控和化解工作。全面加强系统产品开发和运营管理,抓紧抓实产品条款、承保核保权限和印章使用的集中化、线上化和规范化管理,加快统一产品中心系统平台、业务核心系统等IT系统建设,加强承保端风险防范。突出加强信用风险防范,负债端持续强化信用保证险业务整顿工作,加快推进类金融业务的专项清理整顿;资产端严把投资入口、强化投后管理,严格执行投资信用级别要求,坚持信用中枢不下沉,持续优化持仓信用结构。严格落实好风险合规责任,紧盯重点人、重点环节,健全关键岗位管理机制,完善权力制衡和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机制,加强风险合规长效责任机制建设;加大对分支机构的风险合规考核力度,强化风险合规和绩效考核挂钩管理;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对操作人员以及承担管理责任的人员,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动真碰硬、重拳出击,形成依法合规经营氛围。

  没有困难不可逾越,没有未来不可抵达。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之年,是中国人保纵深推进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关键一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和复杂形势挑战,我们将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落实“六稳”、“六保”,加快推动集团“3411工程”落地见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全年目标任务,奋力夺取防控疫情和集团改革发展的双胜利!

  2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1公司业务概要

  2.1.1主要业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

  (1)人保寿险2019年1-6月的半年新业务价值按照2019年12月31日评估日使用的假设重新计算。

  单位:百万元

  ■

  注:市场占有率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中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原保险保费收入,自行统计和计算,分别为人保财险占所有财产险公司的市场份额,以及人保寿险、人保健康占所有人身险公司的市场份额。

  2.2业务分析

  2.2.1  人保财险

  (1)主要险种经营信息

  单位:百万元

  ■

  (2)财务分析

  单位:百万元

  ■

  2.2.2 人保寿险

  (1) 按险种分析

  单位:百万元

  ■

  (2)财务分析

  单位:百万元

  ■

  2.2.3人保健康

  (1)按险种分析

  单位:百万元

  ■

  (2)财务分析

  单位:百万元

  ■

  2.2.4资产管理业务

  单位:百万元

  ■

  (1)投资组合

  单位:百万元

  ■

  (1)其他固定收益投资包括二级资本工具、理财产品、存出资本保证金、保户质押贷款、信托产品、资产管理产品等。

  (2)其他包括投资性房地产、股权投资计划、归类为投资合同的再保险安排、非上市股权投资、衍生金融资产等。

  (3) 贷款及其他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定期存款、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保户质押贷款、存出资本保证金、归入贷款及应收款的投资及投资性房地产等。

  (2)投资收益

  单位:百万元

  单位:百万元

  ■

  (1)净投资收益=总投资收益-投资资产处置损益-投资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资产资产减值损失

  (2)总投资收益率(年化)=(总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3)净投资收益率(年化)=(净投资收益-卖出回购证券利息支出)/(期初及期末平均总投资资产-期初及期末平均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2

  2.2.5现金流量表

  单位:百万元

  ■

  2.2.6偿付能力

  单位:百万元

  ■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集团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25%,较2019年年末上升25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71%,较2019年年末上升19个百分点,在业务规模增长的同时,利润总额与净资产实现更快增长,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同比提升,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转型成果。

  截至2020年6月30日,人保财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306%,较2019年年末上升24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2%,较2019年年末上升10个百分点;人保寿险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64%,较2019年年末上升20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5%,较2019年年末上升24个百分点;人保健康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34%,较2019年年末上升33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84%,较2019年年末上升44个百分点。

  2.2.6未来展望与风险分析

  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前所未有冲击,中国经济发展展现出强大韧性,经济呈现逐步恢复态势。展望下半年,“六稳”、“六保”政策将加快落地,中国经济将向常态化增长回归,延续回升改善、持续向好的势头。

  从行业发展看,整个金融行业面临增速减缓、风险上行的多重考验,行业主体发展分化局面更加明显。但其中也蕴含着化挑战为机遇的契机与动力。汽车消费刺激政策的落地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渐进推进,将为车险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复工复产加快推进,疫情触发企财险、责任险等需求升温,政府更加重视将保险机制引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等社会治理领域,有利于非车险业务发展恢复常态。疫情推动群众健康管理及风险保障意识明显提升,将对人身险保障型业务发展形成长期促进作用,特别是健康险有望持续高速发展。金融市场波动较大,中长期资金短缺,保险资金面临结构性、阶段性、战略性配置机遇。客户互联网化行为习惯在疫情中加深培养,将倒逼加快数字化建设,提升线上化能力,为后疫情时代业务发展积蓄新动能。

  本集团将坚持年初既定的目标任务不动摇,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不动摇,坚持向高质量发展转型的“3411工程”不动摇,同时在发展方式上谋新机、开新局、推创新、促转型。一是攻坚克难,全面做好车险综合改革应对各项工作,围绕“保险+科技+服务”加快非车险商业模式变革,坚定寿险“三个转变”不动摇,扎实推进健康管理服务商业化,强化投研能力和市场化体制机制建设,拓展财富管理市场,全力达成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二是聚焦重点项目,按期推进新IT架构、新骨干网、核心系统建设,围绕销售体系、服务平台、客户资源管理等重点领域,推进业务协同和资源整合利用,完善创新驱动顶层设计,加快科技创新成果应用,推动“3411工程”落地见效。三是坚持效益优先,把好前端业务质量关,推进精细化理赔,强化自主渠道建设,着力推进降本增效和精细化管理。四是坚守风险底线,深入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大风险绩效考核力度,逐级压实风险责任,重点加强信用风险和资产负债匹配风险防范,紧盯重点业务和薄弱环节,强化过程管控,着力化解突出风险,扎实开展“风控合规基础建设年”,持续强化内控合规。

  可能面对的主要风险及应对举措包括:一是宏观环境风险。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宏观经济环境波动不断,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存。疫情负面影响、外部宏观经济环境变化等综合因素会对本集团经营管理、业务发展、投资等方面产生一定影响,本集团高度重视对全球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内外部经济形势的研究,主动开展宏观经济环境分析以及疫情变化分析,研究对经营管理和投资等方面的影响,并积极进行应对。

  二是资金运用风险。国内权益市场持续波动,低利率环境导致利差损风险有所上升,资产负债匹配难度和再投资压力加大,从而对资金运用效率和投资收益造成一定影响。本集团持续开展大类资产配置研究和优化工作,强化持仓证券研究挖掘能力,通过多元化的投资组合分散市场风险,针对特定行业建立“白名单”机制,定期开展压力测试等风险评估工作,实行投资风险预算管理和动态跟踪。

  三是投资信用风险。全球政治经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国内外信用环境变化不断,信用质量受到影响,违约风险事件时有发生。本集团不断加大日常信用风险跟踪力度,加强对重点行业的信用风险情况分析,积极开展重点交易对手风险排查,持续提升投资业务信用风险管控能力。

  四是保险风险。保险业务是本集团经营的主要业务之一,保险业务的赔付水平、损失发生、费用及退保等相关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不利偏离,将使本集团面临保险风险。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压力测试等技术评估和监控保险风险,通过持续优化业务结构以及实施有效的产品开发管理制度、多层次的分保机制、合理谨慎的费用政策等措施加强对保险业务的过程管理,不断强化核保、核赔等环节的风险管控,以控制保险风险。

  3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中所涉及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相关内容进行了审议,具体如下:

  3.1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3.1.1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

  3.1.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折现率、死亡率和发病率、费用假设、退保率、保单红利假设等精算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公司2020年6月30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已经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3.2 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3.2.1 会计政策变更

  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期间,公司没有重大的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产生重大影响。

  3.2.2会计估计变更

  1.具体内容

  公司报告期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的精算假设,是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当前信息重新厘定计量的。

  2.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精算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合并利润表。此项会计估计的变更增加计提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1,967百万元,增加计提应收分保寿险及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人民币295百万元,合计减少税前利润金额人民币1,672百万元。公司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3.3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4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