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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3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及相关文件于2020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核、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4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月6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18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7.16元,共计募集资金71,728.8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94.85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6,133.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180.1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3,953.7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5-4号)。

  (二) 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出于现金管理的需要,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至2020年7月31日银行理财账户余额如下:

  ■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单位:万元

  ■

  [注]项目总投资为预算投资金额,超出承诺募集资金投资总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新材料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特殊合金领域的基础创新能力,有利于形成新的技术储备,为公司业务的持续增长奠定基础,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2. 偿还银行借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3. 补充流动资金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但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满足随着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和运营管理的需要,公司营运资金进一步增长的需求。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说明

  公司特殊合金材料扩建项目尚处在建设期,未出现累计实现收益低于承诺20%(含20%)以上的情况。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八、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 根据公司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额度内滚动使用)购买短期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截至2020年7月31日,购买的理财产品余额为10,000.00万元。

  (二) 根据公司一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尚未收回。

  九、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36,532.2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27,500.2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包含未到期银行理财产品10,000.00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为43.00%,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7月31日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532.25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8.76万元,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7月31日

  编制单位: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该项目的建设期预计为3年,达产期4年,项目建设第1年不生产,第2年达产约50%,第3年达产约80%,第4年全部达产。预计全部达产后年均净利润4,818.86万元。截至2020年7月31日该项目尚处于建设期第1年未实现收益

  [注2]该项目建成有助于提升公司在特殊合金领域的基础创新能力,有利于形成新的技术储备,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3]该项目可以优化公司总体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注4]该项目可以满足公司的营运资金增长的需求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5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邮件方式发送给全体董事,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徐卫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按目前公司总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944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红股、每股转增股本数或每股回购(负值)股本数等;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各项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等;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变化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4、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5、签署、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6、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8、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11、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其正式书面授权的董事,决定、办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上述报告,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均经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拟于2020年9月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6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最近5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5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7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的相关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公司所处的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假设本次发行于2020年9月完成,该预测时间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不对实际完成时间构成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最终以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9,440,000股(含本数),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00万元(含本数)。因此,假设本次发行数量为49,440,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214,24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170,000.00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及股票回购注销的影响。本假设不对本次发行的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做出承诺,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次发行的实际发行股份数量、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5、2019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150.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380.61万元。假设202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19年度持平、增长10%、下降10%三种情况测算。该假设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0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在预测本次发行后净资产时,不考虑除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7、在预测期末发行在外的普通股股数时,以预案公告日的总股本164,800,000股为基数,仅考虑本次发行对总股本的影响,不考虑股票回购注销、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股本变动的情形;

  8、不考虑其他非经常性损益、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结果如下表所示:

  ■

  注: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系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二、对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不能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预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股东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一)满足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主营业务、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提升公司内生增长动力,公司拟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用于“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近年来全球海上风电高速发展,市场前景较为广阔,公司通过“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抢占市场契机,提升盈利能力,实现产业链延伸,进一步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同时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的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缓解资金压力,降低财务杠杆,提高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促使公司财务结构更加稳健,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规模较大,若全部由上市公司以自有资金和债权融资投入,上市公司将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偿债压力。故公司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有效解决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募集资金到位后,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本实力,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在行业内的地位,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因此,本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公司现阶段最佳的融资方式

  由于银行贷款的融资额度相对有限,且将会产生较高的财务成本。如公司后续业务发展所需资金主要借助银行贷款,一方面将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上升,加大公司的财务风险;另一方面较高的利息支出将侵蚀公司整体利润水平,降低公司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不利于公司实现稳健经营。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长期的资金支持,股权融资相比其他融资方式更具有长期性的特点,通过股权融资可以有效避免因资金期限错配问题造成的偿债压力,有利于保障项目顺利开展,保持资本结构稳定,降低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实现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的逐步实现,公司盈利能力也将不断提高,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也将逐步消除,从而为全体股东提供更好的投资回报。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进一步增强资金实力,为后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综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投资于“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其中“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通过建设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将公司的业务向产业链下游延伸,实现铸件产品全流程自主可控,提高整体交付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迎合市场需求、顺应公司发展战略,系对公司主营业务的拓展和延伸,是公司完善产业布局的重要举措。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二)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1、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注重人才引进及培养,通过完善的激励机制为员工实现自身价值提供条件,进而形成了稳定的经营团队以及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结构。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有118名在职的技术人员,占在职员工总数的10.62%。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均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与扎实的专业知识,掌握着特种合金材料各生产工艺环节的关键核心技术,是公司技术水平持续提升、产品持续向高端化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公司将继续实施内部培养和外部引进相结合的方式,建立精干、高效的技术团队,以人才奠定技术创新与发展的基础,促进公司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能力不断提高。此外,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地劳动力资源充足,公司可就地招聘生产人员,促进当地的就业。优秀的技术与管理团队、项目实施地充足的劳动力资源为项目实施奠定了人才基础。

  2、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技术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通过多年的研发积累和持续的技术创新,现已掌握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核心工艺技术,具备较强的产品开发和加工能力。公司已形成完善的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经验,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掌握设计开发与制造核心技术。公司已拥有实施本次募投项目的技术储备。

  3、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市场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经过数年的快速发展,现已开拓和建立了多个稳定的销售渠道,为公司产品的销售提供了强大的支持。公司服务客户多为各高端产业领域的龙头企业,并与各产业领域的客户形成直接稳定合作关系,包括轨道交通领域的中国中车集团所属单位,新能源风电领域的明阳智能、南高齿、西门子(Siemens)、采埃孚(ZF)、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所属单位,军工核电领域的中船重工集团所属单位、上海电气所属单位,航空航天领域的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和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所属单位,机械装备领域的雅凯集团(Jacquet)、蒂森克虏伯(thyssenkrupp)、奥钢联(IS)等,模具制造领域的华威模具等。通过对各领域龙头企业的优质服务,公司在行业内形成了良好的品牌效应,并据此吸引了一批优质的客户,为公司客户规模的持续拓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公司已与明阳智能、东方风电等国内大型风电整机厂商形成稳定长期合作关系,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提供了市场基础。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现有主营业务展开,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均具有较好的基础。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将进一步完善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五、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为促进业务健康、良好的发展,充分保护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本公司将采取如下具体措施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本公司的业务规模、经营效益,为中长期的股东价值回报提供保障。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本次募集资金专项用于募投项目,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专储、专款专用的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并对其使用情况加以监督。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保证募集资金专款专用,确保募集资金按照既定用途得到有效使用。

  (二)加快主营业务的拓展,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主要投入宏茂海上风电高端装备研发制造一期项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营业务密切相关,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进,力争早日实现预期收益,从而降低本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三)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和提升经营效率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继续着力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完善投资决策程序,设计更合理的资金使用方案,控制资金成本,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加强费用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的经营风险。同时,公司将持续推动人才发展体系建设,优化激励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员工积极性,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投资者回报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政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公司已经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强化了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利润分配规定,切实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六、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做出以下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未来如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为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如下:

  “1、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相关主体出具了承诺,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8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特材”或“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0年8月2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条件的规定,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择机实施。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八十,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按目前公司总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944万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N为每股送红股、每股转增股本数或每股回购(负值)股本数等;Q1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限售期

  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募集资金数量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解决。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 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确定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时机、发行起止日期、具体认购办法等;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的变化、市场的变化或相关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

  3、根据有关管理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批准范围内对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进行相应的调整;

  4、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相关中介机构,并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5、签署、修改、呈报、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重大合同等;

  6、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相关政府部门、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7、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事宜;

  8、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本次发行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及办理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9、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10、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其他事项;

  11、为保证本次发行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后,在上述授权范围内,由董事会转授权予其正式书面授权的董事,决定、办理上述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本次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有关事宜的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就前次募集资金截至2020年7月31日的使用情况编制了《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上述报告,并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0-029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8日   14点 00分

  召开地点: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8日

  至2020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1、2、3、4、5、6、7、8、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 年 9 月 7日(上午 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登记地点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 2020年 9 月7 日下午 17:00 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邮件中须注明股东联系人名称、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应由本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 1)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附件1)、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

  (3)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通过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

  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凤凰镇安庆村锦栏路广大特材6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215614

  联系电话:0512-55390270

  电子邮箱:gd005@zjggdtc.com

  联系人:郭燕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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