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 公告编号:临2020-073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8号)。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500万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公司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上述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发行人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的联系方式如下:
发行人: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1-20663091
传真:021-50463093
邮箱:ir@wuxiapptec.com
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茹涛、高元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电话:010-56839453/010-56839579
传真:010-56839327
邮箱:yanxi@htsc.com;wangyiqi@htsc.com
特此公告。
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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