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下转C8版)

  公司代码:603096                  公司简称:新经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主要经营情况

  2020年上半年,新经典实现营业收入43,728.53万元,同比下降7.75%,主要是由于公司在2019年度将图书分销及书店零售业务全部剥离后减少了相应收入所致。其中,主营收入占比较高的自有版权文学类图书实现营业收入20,435.8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9.15%;少儿类图书保持增长趋势,实现营业收入11,738.09万元,同比增长16.34%,增速高于整体市场。公司各业务板块收入及占比明细如图所示: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聚焦主营业务,面对疫情的影响及时调整推出新品的节奏,积极挖掘产品潜力,拉长图书生命周期及产品能效。公司在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为49.9%,较去年同期上涨2.1个百分点,其中自有版权业务的毛利率为52.51%,较去年同期上涨0.54个百分点。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35.57万元,同比增长5.18%。

  (二)报告期主要经营工作的概述

  1、国内自有版权图书业务

  受疫情影响,公司延缓了部分新品的上市计划,组织内容策划团队对拟上市新品的内容和营销方案进行更充分细致的探讨。报告期内,公司共推出自有版权新书125种。

  (1)文学类图书

  2020上半年,公司新推出文学类作品51部,包括东野圭吾两部重要新作《沉默的巡游》和《祈念守护人》。《沉默的巡游》3月上市后市场反响热烈,迅速登上各大网络书店、实体书店新书榜前列,连续9周位居“豆瓣虚构类最受关注图书榜”第1名。5月上市的《祈念守护人》是首次由中日联合策划同步推出的东野圭吾作品。

  2019年上市的文学类重点作品《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人生海海》和《你想活出怎样的人生》在今年上半年依然保持了强劲的销售走势。《你当像鸟飞往你的山》是公司迄今发行量最快突破100万册的产品,在2020年中“京东自营全品类图书”及“开卷非虚构类畅销书”榜单中均居第1名,同时收获广泛好评,豆瓣评论超7万人次,评分8.9分。

  (2)少儿类图书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少儿类新书60种,涵盖少儿绘本、儿童文学、少儿科普等类型。

  公司持续加强对国内原创选题的开发,报告期内推出了原创人气漫画家猪乐桃的新作《宝贝,一起环游世界吧!》、申赋渔新作《中国人的历史:战国的星空》、黄加佳新作《甲骨文学校:大唐长安城》以及李蓉和徐李佳合作的国内首部“博物馆幻想儿童文学”《风雪兽》等。

  (3)其他品类图书

  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人文、社科、漫画等其他类作品14部。《陈情令原画影像纪念特典》是公司在青春动漫领域的积极尝试,在摩点的预售众筹达到373万元,并登上微博热搜榜。

  2、非自有版权图书

  公司非自有版权图书的代表作有《平凡的世界》《人生》《穆斯林的葬礼》《边城》《北上》《云中记》等。

  受疫情影响,2020年上半年大部分学校停课,部分学校推荐阅读的作品销量同比减少,公司非自有版权图书报告期收入为4,831.71万元,同比下滑25.08%。

  3、数字图书业务

  公司的数字图书业务主要基于自身的版权优势,在电子书业务方面与kindle、掌阅、阅文等平台合作分销,有声书则主要由公司的有声书团队主导策划与录制,与喜马拉雅、懒人听书等平台合作发行。

  数字内容产品的消费需求在疫情期间有所增长,公司数字图书业务2020年上半年实现收入1,264.69万元,同比增长24.43%。报告期内,公司推出了原创播客节目“新经典FM”,并在喜马拉雅、懒人听书等平台上线,尝试社群运营与产品销售良性互动,新经典有声书的订阅用户已超过100万。经典作品《平凡的世界》有声书收听人次达到1.5亿,位居喜马拉雅年中好书榜总榜第2位,《霍乱时期的爱情》位居第9位。

  4、海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海外业务进一步拓展,2020年3月完成了对minedition的收购。minedition是一家具备国际视野的高品质儿童绘本出版机构,拥有300余部作品,作者来自德国、瑞士、英国、法国、中国、日本、土耳其、俄罗斯、意大利多国。

  5月,新经典美国子公司正式更名为群星出版社(Astra?Publishing?House,?Ltd.),并推出了旗下的文学出版品牌“群星”(Astra?House),邀请多位具有共同出版理念和多年从业经验的资深编辑加盟,致力于发现世界各国的优秀虚构、非虚构文学及诗歌作品,构建全球读者与作者交互的桥梁。

  报告期内,海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096.4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9.26%,主要来源于Boyds?Mills?Press和minedition带来的新增营业收入。海外业务收入中,线下渠道和教育渠道的占比较高,新冠肺炎疫情致使美国和欧洲多国的书店和图书馆关闭、学校陆续停课,对公司的销售带来较大冲击。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正文第十节“第五项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53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8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334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5.24元,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2.44元。

  5、2018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认为公司83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6、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认为公司80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7、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整不宜继续参加股权激励计划,而且公司已实施完成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80人调整为74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两批次股票期权数量由247.2万份调整为223.2万份,行权价格由44.04元/股调整为43.2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8、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对所有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照上述口径计算,2019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公司将对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19%。

  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因公司2017、2018、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20.49元/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3、回购资金总额及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资金总额为5,327,400.00元。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136,145,000股变更为135,885,00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公司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136,145,000元变更为135,885,000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核准数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全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需对所有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54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7年6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

  2、2017年6月28日,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权益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17年6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与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17年8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第一期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84名激励对象授予334万股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5.24元,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3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22.44元。

  5、2018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认为公司83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6、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认为公司80名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6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满足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7、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整不宜继续参加股权激励计划,而且公司已实施完成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过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80人调整为74人,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剩余两批次股票期权数量由247.2万份调整为223.2万份,行权价格由44.04元/股调整为43.2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行权价格以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8、2020年8月2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注销原因及数量

  1、离职及岗位调整人员注销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整不宜继续参加股权激励计划,根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万份予以注销。

  2、业绩考核未达标注销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依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所有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9.5万股进行注销。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6年净利润为基数,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0%(上述“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按照上述口径计算,2019年公司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率低于50%,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3.5万股,公司后续将按照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三、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所涉相关权益注销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注销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整不宜继续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以及因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全部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3.5万股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和注销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澄明则正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55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

  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将所有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董事会执行上述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目前的136,145,000股变更为135,885,000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136,145,000元变更为135,885,000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准数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0年8月22日起45日内(9:30-12:30;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北京出版集团新楼10层

  3、联系人:孙雅勤、杨宜静

  4、联系电话:010-68423599-684

  5、电子邮箱:main@readinglife.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45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明俊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0年度向关联方北京奇良海德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文创产品的加工劳务总计不超过500万元。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陈明俊、朱国良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新经典书店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书店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新经典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保持对书店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同意上市公司和新经典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对书店公司增资至1000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持有书店公司15%股权,需现金增资427.5万元。

  具体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联董事陈明俊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第二次期权行权已完成股份登记,公司总股本由原来的135,308,000股增加至136,145,000股,因此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为136,145,000元。同时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进行相应修订。

  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六)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董事会决定对所有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整不宜继续参加股权激励计划,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人员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4万份予以注销。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依据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对所有已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39.5万股进行注销。

  以上事项已经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授权,上述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63.5万股。

  公司董事黄宁群为激励对象,属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受益人,因此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0年9月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46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所有会议议案资料均在本次会议召开前提交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下午17: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柳艳娇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18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0年度向关联方北京奇良海德印刷股份有限公司采购文创产品的加工劳务总计不超过5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向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新经典书店有限公司原控股股东大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书店公司股权全部转让给新经典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对书店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变。

  同意上市公司和新经典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对书店公司增资至1000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持有15%股权,现金增资427.5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合法有效,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因个人原因离职的5名激励对象、因岗位调整不宜继续参加股权激励计划的1名激励对象以及因第三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的全部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163.5万股股票期权予以注销。

  监事柳艳娇是原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47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北京出版集团10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8日

  至2020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本次被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胡晓红、黎遥、李全兴、罗立辉、余海果、陈鹏6人。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以及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个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及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或快递方式登记:在电子邮件或快递中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的复印件或电子扫描件,电子邮件或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电子邮件、快递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新楼10层证券部

  电话:010-68423599-684

  电子邮箱:main@readinglife.com

  联系人:孙雅勤、杨宜静

  (三)登记时间

  2020年9月4日(上午9:30-11:00,下午13: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二)与会股东一切费用自理。

  (三)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会议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四)会议联系人:孙雅勤、杨宜静

  电话:010-68423599-684电子邮箱:main@readinglife.com

  (五)会议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6号新楼10层证券部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48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三号—新闻出版》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49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8月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020年5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经过调整后,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调整为74人,第二批次行权数量调整为83.7万股,行权价格调整为43.29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3日出具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4838号),审验了公司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认为: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公司已收到74名激励对象缴纳的股权认购款合计人民币36,233,730.00元。上述款项缴存于新经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华桥西支行账号为0200213509020004132的人民币账户,其中:股本837,000.00元,资本公积35,396,730.00元。新增股本占新增注册资本的100%。经本次发行后,新经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6,145,000.00元,累计股本为人民币136,145,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2020年6月12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鉴于上述事项已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公司拟修订《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与股本相关的条款,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

  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表:

  

  除上述条款的修改外,其他条款未变更。

  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和《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50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7]430号《关于核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36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1.55元/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18,908,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8,102,124.00元,合计收到募集资金680,805,876.00元。另扣除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891,376.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3,914,500.00元,用于版权库建设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4月20日全部到位,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A13409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公司2017年度使用募集资金9,368.83万元,2018年度使用募集资金10,227.76万元,2019年度使用募集资金4,088.03万元,本报告期内使用募集资金1,144.56万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829.19万元,现金管理余额43,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为4,392.0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并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双榆树支行、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及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三方监管协议》与《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专户账号:0200213529020039723)存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18年1月8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该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调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经典网络”)。经公司2019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原招行双榆树支行存放的“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专项募集资金本息余额已于2019年5月16日以1:1的方式,增资投入到新经典网络在招行双榆树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专户账号:110937568010799)。同时,新经典网络、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招行双榆树支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署《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鉴于公司在招行双榆树支行(专户账号:110907698210704)“图书发行平台项目”专户不再使用,已于2019年5月28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及招行双榆树支行签署的《三方监管协议》亦相应终止。

  截至目前,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注1:公司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变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新经典网络新设募集资金账户110937568010799,原募集资金账户110907698210704已于2019年5月28日销户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

  注2:公司在工商银行北京市分行(专户账号:0200213529020039723)存放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7000万元人民币已按规定使用完毕,并2018年1月8日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并公告。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报告期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不超过5亿元的额度内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授权公司总经理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上理财均需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投资产品品种主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银行理财产品,且不得用于质押。资金额度在授权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其中两笔理财产品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收回本金及利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不适用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不适用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不适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并签订投资协议书的议案》和《使用募集资金向新经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决定将原募投项目“图书发行平台项目”调整为“新经典发行总部基地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由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新经典网络,实施地点由天津、广州、成都等三个地点变更为天津一个地点。原招行双榆树支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10907698210704)本息余额以1:1的方式增资投入到新经典网络新设专项账户(账号:110937568010799),用于其建设新项目。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人民币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096          证券简称:新经典          公告编号:2020-051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交易旨在充分利用交易双方的生产资源,属于市场化行为,双方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价格结算,由关联交易引起的采购金额占公司全部采购业务总额的比例较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 关联董事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0年度向关联方北京十月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月文化”)采购图书和版权总计不超过12,000万元,向关联方北京百灵鸽图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百灵鸽”)、北京永兴百灵鸽图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百灵鸽”)销售图书发生金额总计不超过400万元。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该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0年8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2020年度向关联方北京奇良海德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良海德”)购买文创产品的加工劳务总计不超过500万元。关联董事陈明俊先生、朱国良先生已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该议案无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认真审阅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遵照了平等互利、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审慎核查,公司新增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是遵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此项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议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对价按市场公允价确定。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双方实现合作共赢。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下转C8版)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