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公司地处疫情严重的武汉市内,一季度的正常生产经营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面对来势汹汹的疫情,公司勇敢面对,在疫情最严重的春节期间迅速研发出了“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试剂盒”,并将该检测试剂免费捐赠给国内外医疗机构使用,踊跃承担了上市公司应尽的社会责任。

  新冠疫情虽然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但也给IVD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公司抓住这一机遇,在国内取得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的注册证,产品中标全国多个省市的新冠病毒检测试剂集采;同时公司新冠病毒检测试剂还取得了欧盟CE准入、澳大利亚TGA认证及巴西 ANVISA 的认证,产品远销海外五十多个国家。此外,公司化学发光及血气产品入选中国医学装备协会推荐的新冠肺炎防治医疗设备清单,两款仪器产品PT1000湿式血气分析仪和CF10全自动化学发光免疫定量分析仪均荣获2019年度“英雄杯”体外诊断年度优秀创新产品-仪器奖。

  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明志参加湖北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新冠病毒RNA检测能力验证/室间质评,以PT总成绩100%通过测评。同时,武汉明志积极参与武汉集中核酸检测排查工作,努力承担抗击疫情的责任。

  疫情期间,公司仍积极推动研发工作,2020年上半年,公司取得授权专利6件,软件著作权6件,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同时公司还取得产品注册证书9件,其中一类注册证书7件,二类注册证书1件,三类注册证书1件。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36,056.3万元,同比增长253.9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016.95万元,同比增长397.1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行损益的净利润为20,083.84万元,同比增长519.46%。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同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并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7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讯等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公司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20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签字页;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8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英稳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公司2020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20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9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770,357.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股款由主承销商、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扣除承销费和尚未支付的保荐费19,268,862.41元(不含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321,147,706.74元于2018年7月5日汇入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其中:应扣除的发行费用8,501,495.43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4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为便于募投项目管理,2018年7月11日,公司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312,646,211.31元分别转入4个募集资金分项目专户。实际转入312,646,200.00元,少转入11.31元,2018年7月11日募集资金分项目账户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以募集资金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公司以募集资金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存入结构性存款10,000.00万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用账户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2018年7月26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根据以上决议内容,2019年9月1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的募集资金重新做了分配,并注销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该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签订的相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因工商银行机构调整的原因,截止2019年11月5日,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中国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内容除签署协议的乙方由中国工商银行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变更为工商银行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之外,其他内容不变。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经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本公司、保荐机构和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履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的行为。本公司签订的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未出现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表附表1。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2019年8月22日、2019年9月1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调整后的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

  单位: 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报告期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1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规定,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德生物”)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所涉及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31.33%,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90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646,28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4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40,416,569.15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7,770,357.84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2,646,211.31元。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8年7月5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8】第0046号”《验资报告》,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融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光谷自贸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开发区支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19年8月2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并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项目投资进度等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的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止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2020年8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及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的规定,风险较低,收益明显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7、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充分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应当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六、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现金流量和内控制度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发表了如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使用20,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目前,公司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

  (二)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明德生物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66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年5月24日,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于2020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分别于2019年5月25日和2020年5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9号——股权激励》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18年11月23日——2019年5月24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公司《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18年11月23日——2019年5月24日),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他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2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此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星期二)。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2、《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特别提示和说明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刊登在2020年8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其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持单位介绍信、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QFII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0年9月9日下午16:3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锐、徐博

  联系电话:027—87001772 传 真:027—65521900

  邮编:430075 邮箱:mdswdsh@163.com

  2、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932,投票简称:明德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不涉及累积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在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388号武汉光谷国际生物医药企业加速器1.2期22栋1层1室会议室召开的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持有股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 托 日 期:       年    月   日

  (法人股东须由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0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相关情况

  因公司经营需要,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为:一类、二类和三类医疗器械(凭有效的许可证经营)生产、研制、销售及租赁;普通实验室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销售;医疗器械技术咨询、安装、检测、维修;企业管理软件的销售及售后服务;诊断技术、医疗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转让;农业、环境、食品领域分析仪器和试剂的生产及批发兼零售;抗原抗体产品、校准品和质控品的开发、生产及批发兼零售;仪器仪表的元器件制造及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硬件、机电一体化产品开发、安装及批发兼零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健康咨询(不含诊疗);塑料制品、通讯器材(专营除外)、通信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电源电力设备、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传感器、办公用品、电气信号设备、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实验室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机电产品、实验室试剂、生物杀菌剂、生物技术试验仪器及耗材、五金、日用品的批发兼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实验室工程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最终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做相应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事项。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参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最终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审批程序

  本次拟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932          证券简称:明德生物          公告编号:2020-073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刘光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刘光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光辉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刘光辉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进行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运行。

  截至本公告日,刘光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刘光辉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刘光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特此公告。

  

  

  武汉明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21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