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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9版)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C21版)

  (上接C19版)

  公司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可以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公司在采用股票方式分配利润时,应当兼顾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三)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调整及实施

  1、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的基础上,应与独立董事、监事充分讨论后,制定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并形成详细会议记录。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发表明确意见。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利润分配方案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2、调整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在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或发生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的情形时,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并经二分之一以上(含)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制订或修改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3、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项进行专项说明:(1)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2)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3)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4)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5)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等。公司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当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明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及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董事会会议的审议和表决情况,以及独立董事对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合理性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在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未来三年分红回报具体计划

  发行人在综合考虑企业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经营现金流等因素基础上制定了《发行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发行人上市后的三年内,将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当年的利润实现情况、现金流量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以实现股东合理回报为出发点,制订公司当年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在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十、请投资者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公司半钢子午线轮胎产品定位于高性能及大尺寸的中高端领域,主要竞争对手为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大陆轮胎、倍耐力(已被中国化工集团并购)、住友橡胶、韩泰轮胎、东洋轮胎等国际品牌。前述竞争对手拥有较高国际市场份额,且持续加强渗透中国市场。以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传统三强为例,其全球市场占有率近十年均超过三成,相比之下全球轮胎75强中有34家中国企业,2018年市场份额合计为19.19%。我国轿车轮胎市场,外资品牌也占据接近65%的市场份额,我国轮胎产业在与国际品牌竞争中亟需持续做优做强。

  公司以境外替换市场为核心,拥有较高品牌知名度,但相较外资品牌仍存在差距。而大众消费者对于品牌的理解、接受及最终形成消费习惯,需要一定培育周期。公司将借助智能制造等先进生产方式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及一致性,不断开拓市场,凭借产品开发、品牌建设、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提高品牌知名度、赢取消费者,否则,将在与国际知名品牌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1、橡胶价格波动风险

  作为大宗商品,天然橡胶近月(RU00.SHF)收盘价2017-2019年振幅达69.34%,波动幅度较大。天然橡胶价格在2017年内呈现震荡盘整态势,2018年及2019年相对平稳。天然橡胶价格波动对包括公司在内的轮胎制造行业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近月(RU00.SHF)2017-2019年收盘价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是生产轮胎的主要原材料,占轮胎生产成本比重约在35%左右。由于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价格有一定联动性,因此天然橡胶对轮胎成本的影响在各类原材料中较为突出。天然橡胶价格震荡将对公司成本控制及业绩稳定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2、化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7年起,橡胶助剂、炭黑、帘布(线)等原材料价格均出现一定幅度上涨,2019年起除帘布(线)外的其他原材料价格陆续回落。由于轮胎产品售价调整的滞后性,难以及时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成本的影响,短期内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三)境外经营相关风险

  泰国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是东南亚地区经济、金融中心和航空枢纽,是轮胎重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全球主产区;市场比较开放和规范,投资法规日渐完善,投资政策较为优惠;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02年启动,中国企业可利用这一便利开辟泰国及周边国家市场,通过泰国辐射欧美和日本市场。泰国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是中国对外投资首选国之一。

  公司根据全球化布局需要,报告期内泰国工厂逐步投产,2017-2019年,泰国工厂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74亿元、21.75亿元及25.4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7亿元、4.71亿元及6.95亿元,为发行人盈利的重要来源。泰国工厂运营状况与泰国政治、经济、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等因素具备相关性,如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业绩。

  (四)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1、青岛工厂存在的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美国、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针对我国轮胎产品陆续开展“反倾销”调查,部分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相关贸易保护政策,美国通过“双反”及301调查限制我国轮胎企业对美出口;欧盟地区为限制从中国进口轮胎,制定欧盟轮胎标签法规,提高轮胎技术标准,限制中国轮胎在欧盟市场的销售;部分国际轮胎企业也会以专利侵权为名,向目标国贸易委员会等部门提起诉讼,限制含中国轮胎企业在内的竞争对手开拓市场。

  公司设立泰国工厂以应对贸易摩擦,消除美国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2017-2019年,青岛工厂出口销售收入均超过10亿元,海外市场是青岛工厂主要盈利来源,轮胎行业国际贸易摩擦如进一步加剧,将不利于公司青岛工厂出口和经营业绩成长。

  2、泰国工厂存在的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由于美国对中国原产地轮胎实施贸易摩擦,公司美国地区销售主要由泰国工厂承接,2017-2019年,泰国工厂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74亿元、21.75亿元及25.4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7亿元、4.71亿元及6.95亿元,为发行人盈利的重要来源。泰国作为美国传统贸易合作伙伴,其市场经济地位得到美国承认,美国目前未对泰国原产地轮胎实施贸易摩擦。

  2020年5月13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新一轮贸易调查申请,申请对来自韩国、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轮胎和轻卡车轮胎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对来自越南的相同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针对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发货成本及售价进行调查。美国商务部尚在对本次申请进行评估,预计将在2020年6月22日确定是否立案。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在2020年6月29日裁决是否对美国市场存在损害。

  经征询公司聘请的国内办理贸易救济业务经验及案例最为丰富的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及中美业内专家意见,在2014年美国对中国原产地轮胎实施反倾销调查的过程中,由于美国不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将泰国作为替代国重新计算中国产轮胎成本,并裁定对中国原产地轮胎加征25.84%的额外关税。泰国的市场经济地位得到美国承认,且发行人泰国工厂产品平均售价高于青岛工厂,预计本次如果加征反倾销税,税率约在10%-20%之间。反倾销调查周期一般在半年以上,如果最终裁定存在倾销行为,预计将在2021年6月前后开始加征关税。

  根据2009年美国对中国乘用胎/轻卡胎的特保案及2014年美国对中国乘用胎/轻卡胎征收“双反”关税后的市场通行做法,加征的额外关税通常由轮胎生产商、美国进口商、各级经销商以及终端消费者共同承担。

  结合上述市场通行做法,假设:

  1、2019年美国就对泰国原产地轮胎征收10%-20%的反倾销税;

  2、泰国工厂通过降低对美国市场出口价格承担额外关税的一半影响;

  3、森麒麟(美国销售)作为进口商可以通过提高其产品售价消化其承担的关税影响。

  以发行人2019年财务数据模拟量化分析对发行人及其分、子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如下:

  1、对泰国工厂的影响:泰国工厂2019年对美国市场销售收入为23.26亿元,对美国市场出口价格下降5%-10%,则对美国市场销售收入降至20.93-22.10亿元,净利润下降1.16-2.33亿元,因此,泰国工厂受加征关税影响,净利率由27.26%降至19.95%-23.80%之间。

  2、对森麒麟(美国销售)的影响:森麒麟(美国销售)作为进口商,在泰国工厂出口价格降低的基础上缴纳10%-20%的额外关税,其采购成本增加0.59-1.06亿元,其增加的采购成本通过提高产品售价进行消化。森麒麟(美国销售)2019年在美国市场的销售收入为16.71亿元,其销售价格提高3.53%-6.34%,对美国市场销售收入增加至17.30-17.77亿元,在此情况下,对森麒麟(美国销售)净利润无影响。

  3、对发行人整体的影响:发行人整体收入由45.79亿元降至44.52-45.22亿元,净利润由7.41亿元下降至5.08-6.25亿元,净利率由16.18%下降至11.41%-13.82%。

  综上,对发行人2019年财务数据进行模拟量化分析结果显示,假设2019年美国对泰国原产地轮胎加征10%-20%的额外关税,对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在美国可能对泰国原产地轮胎加征反倾销关税的情况下,发行人泰国工厂计划增加对东南亚、欧洲、中南美、中东、非洲、日本、澳大利亚等非美地区的销售数量,在产能不变的情况下相应减少对美国市场的销售数量,同时,坚持全球化产能布局战略,在美国对泰国原产地轮胎可能发起贸易摩擦的情况下,发行人加快推进在“一带一路”东欧国家建设第二个境外生产基地。

  十一、泰国工厂在2024年8月前存在分红限制

  泰国工厂是发行人主要利润来源,其分别于2017年、2020年申请了银团贷款,两份贷款协议中存在分红限制条款。其中,按照2017年银团贷款协议约定,如果不能提前还款,泰国工厂2024年8月前不能向发行人母公司分红;按照2020年银团贷款协议约定,在产能建设顺利实施的情况下,预计在2022年2月后泰国工厂才能向发行人母公司分红。上述银团贷款中的分红限制对发行人母公司现金流入会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但由于发行人母公司本身具备持续经营能力,该项限制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上述分红限制不影响发行人按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的相关规定向股东分红,截至2019年末,发行人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45,415.03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充沛,可以满足上市后的分红要求。

  十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

  1、2020年1-6月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青岛工厂节后复工有所延迟,2月14日复工以来已恢复正常运营,对生产影响有限,随着疫情在欧美国家持续扩散,2020年3-5月,部分欧美客户因本国防疫措施的影响,取消或延缓了公司订单的执行,对公司收入有一定影响,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345.42万元,同比下降4.37%,2020年6月起公司海外订单恢复正常水平;主要受益于原材料价格下跌造成的成本下降因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82.66万元,同比上升14.1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26.31万元,同比上升19.62%。

  上述2020年1-6月业绩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出具XYZH/2020JNA50266号《审阅报告》予以审阅。

  2、2020年1-9月业绩预计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行人预计2020年1-9月经营业绩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对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预计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基本概况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SENTURY TIRE CO., LTD.

  注册资本:58,066.8940万元

  法定代表人:秦龙

  成立日期:2007年12月04日

  整体变更日期:2015年12月22日

  住所: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天山三路5号

  邮政编码:266229

  电话:0532-68968612

  传真:0532-68968683

  互联网地址:www.senturytire.com.cn

  电子信箱:zhengquan@senturytire.com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研发翻新子午线轮胎、航空轮胎、橡胶制品及以上产品的售后服务;批发、代购、代销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改制重组情况

  (一)发行人设立方式

  发行人系由森麒麟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25日,经森麒麟有限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森麒麟有限以截至2015年10月31日经信永中和审计净资产值141,436.29万元,按原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等额折合股本52,331.60万股,每股面值1元,余额计入资本公积。信永中和就整体变更净资产折股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15JNA20124号《验资报告》。2015年12月22日,发行人获得青岛市工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70282667873459U《营业执照》,公司性质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发起人及其投入的资产内容

  公司发起人为变更前森麒麟有限的17名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本公司设立时,承继了森麒麟有限的全部资产与业务。发行人成立至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专注于绿色、安全、高品质、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和航空轮胎的研发、生产、销售。公司整体变更前后拥有的主要资产和实际从事的主要业务未发生变化。

  (三)有关股本的情况

  1、总股本和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8,066.894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6,900.00万股股票,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0.62%。

  2、股份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情况详见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承诺”。

  3、发起人、股东、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

  (1)发起人

  公司发起人为变更前森麒麟有限的17名股东,股份公司设立时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2)前十名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3)前十名自然人股东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持股数量及比例如下:

  

  (4)国有股份、外资股份和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国有股东持股、外资股东持股或战略投资者持股的情况。

  4、发行人的发起人、控股股东和主要股东之间的关联关系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秦龙与发行人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注:秦龙直接持有发行人27,279.34万股股份,并通过青岛双林林间接控制发行人5,000.00万股股份。

  (2)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其他股东间的关联关系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股

  

  除上述关联关系外,本次发行前各股东之间不存在其他关联关系。

  三、发行人业务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概况

  1、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为专注于绿色、安全、高品质、高性能半钢子午线轮胎和航空轮胎的研发、生产、销售,其产品根据应用类型区分为乘用车轮胎、轻卡轮胎及特种轮胎,乘用车轮胎包括经济型乘用车轮胎、高性能乘用车轮胎及特殊性能轮胎,特种轮胎包括赛车轮胎、航空轮胎。

  在半钢子午线轮胎领域,公司拥有逾7,000个细分规格产品,具备全尺寸半钢子午线轮胎制造能力,产品广泛应用于各式轿车、越野车、城市多功能车、轻卡及皮卡等车型;在航空轮胎领域,公司成功开发适配于波音737系列等多种机型的多规格产品,正稳步推进航空轮胎应用领域客户开发。报告期内,轮胎销售为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在航空轮胎领域,公司成功开发出适配于波音737系列和中国商飞ARJ21等机型的多规格航空轮胎产品,其中波音737NG飞机主轮胎取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证书)和《重要改装设计批准书》(MDA证书),ARJ21-700飞机主轮胎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技术标准规定项目批准书》(CTSOA证书)。发行人受中国民航局委托起草CTSO-C62e(2014)《中国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并已进入中国商飞CR929潜在供应商名录、C909及C919培育供应商名录,于2019年成为中国商飞ARJ21-700航空轮胎合格供应商。公司已成为国际少数航空轮胎制造企业之一,具备产品设计、研发、制造及销售能力。

  公司为行业内领先的轮胎智能制造企业,将机器人技术、工业互联网(IOT)技术、大数据分析技术、云计算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和制造业深度融合,积极探索轮胎制造业转型升级路径,智能制造能力在轮胎行业具备示范效应及领先水平。

  2、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用途

  

  

  注:特殊性能轮胎主要包括缺气保用轮胎、自修复轮胎、石墨烯轮胎等。

  3、产品销售方式和渠道

  公司目前已经形成以境外替换市场为核心销售领域、持续培育境内替换市场、重点攻坚高端配套市场的销售格局。其中替换市场主要面向汽车轮胎更替需求,行业内主要通过各级经销商销往最终消费者,采用经销模式开展合作;配套市场主要面向整车厂商,需要通过其考核后进入合格供应商体系方能形成供货,采用直销模式开展合作。具体情况如下:

  (1)经销模式(替换市场)

  公司成立于2007年,在替换市场塑造了中国轮胎国际品牌形象,采取经销模式销售,与行业经营模式及同行业上市公司保持一致。公司经销模式均以“买断式”模式展开。2019年末,公司拥有201家海外经销商,销售范围覆盖美洲、欧洲、亚太及非洲等区域150多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09家国内区域经销商,销售范围涵盖30个省、市及自治区。报告期内,经销模式实现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93.28%、97.48%及99.50%。

  经销商分为海外经销商和国内经销商,海外经销商均为法人实体,国内经销商主要为法人实体,存在少量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等非法人实体,其销售金额较低,且不存在个人经销商。

  公司未设置多层级的经销商体系,向所有经销商均实行“买断式”销售。针对经销客户的下游层级及下游客户,由经销客户自行开拓与管理。

  (2)直销模式(配套市场)

  公司将直销配套市场定位于重点攻坚领域,面向客户群体为整车制造厂商,开发流程相对较长,需经历客户开发、技术交流、产品适配、样胎测试、工厂审核、商务谈判、合同签订等流程,通常耗时3-5年。

  公司于2013年正式进入国内配套市场,发展初期暂以国内民营整车厂商作为突破口,在发掘客户的同时,重在为攻坚国内外一线整车厂商储备配套业务实践经验、培育团队、完善及磨合与配套业务相关的生产内控体系,逐步实现由中低端配套市场最终迈入中高端配套市场的轮胎企业发展必由之路。目前,公司将开发重点定位于国内外一线汽车客户。

  4、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

  轮胎主要原材料为天然橡胶、合成橡胶、钢丝、帘布(线)类、炭黑,能源主要消耗电力和蒸汽(由煤炭或者棕榈壳产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吨;金额单位:万元

  

  5、主要能源采购情况

  轮胎主要能源主要消耗电力和蒸汽(由煤炭或者棕榈壳产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能源采购情况如下:

  数量单位:电力为万度,其余为吨;金额单位:万元

  

  6、行业竞争情况

  轮胎行业整体由于先期投入大,资本、技术及人力均需要密集投入而具有较强的规模经济特点,全球轮胎行业75强销售额占全球市场份额在90%以上,轮胎行业的竞争体现为全球化趋势。

  (1)半钢子午线轮胎竞争格局

  全球轮胎行业75强中,以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为传统三强,三者合计占全球市场份额在三成以上,其在高档轿车、轻型载重子午线轮胎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构成业界公认的第一梯队;就其他国际品牌而言,大陆轮胎、倍耐力(已被中国化工集团并购)、住友橡胶、韩泰轮胎、东洋轮胎等品牌的半钢产品较多集中于中档轿车及轻型载重子午线轮胎市场,构成业界公认的第二梯队。

  杭州中策、三角轮胎、玲珑轮胎、赛轮轮胎、双钱集团、风神股份等在全球轮胎行业75强上榜企业,系国内轮胎厂商的主要代表。国内轮胎企业正逐渐通过技术研发、装备工艺、生产组织管理等方面努力接近或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其市场竞争力逐步赶超第二梯队企业。

  公司半钢子午线轮胎业务主要专注于中高端产品,竞争对手定位于第一、二梯队国际品牌,以半钢子午线轮胎为成长依托,以技术创新及智能制造模式为核心竞争力,构建智慧工厂夯实发展基础,塑造国际知名中国品牌。“LANDSAIL”(路航)轮胎在芬兰Test World夏季轮胎测试、德国Auto Bild国内轮胎海外评测中获得比肩国际知名品牌评价;“DELINTE”(德林特)轮胎在美国超高性能轮胎市场2014-2016年占有率为2.5%,是唯一榜上有名的中国品牌。

  (2)航空轮胎领域竞争格局

  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数据显示:目前全球航空轮胎生产企业仅十余家,其中民用航空轮胎市场份额主要由米其林、普利司通、固特异等企业垄断。

  公司以自主研发为基础,历经逾七年持续研发投入,跻身航空轮胎生产制造领域,目前具有小批量生产部分机型航空轮胎的能力。公司将通过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完善在航空轮胎领域内产能布局,进一步实现做优做强。

  7、发行人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LANDSAIL”(路航)轮胎在芬兰Test World夏季轮胎测试、德国Auto Bild国内轮胎海外评测中获得比肩国际知名品牌评价;“DELINTE”(德林特)轮胎在美国超高性能轮胎市场2014-2016年占有率为2.5%,是唯一榜上有名的中国品牌。

  在航空轮胎领域,公司历经逾七年持续研发投入,掌握航空轮胎技术及产品开发能力,取得中国民航局CTSOA证书、MDA证书,受中国民航局委托起草CTSO-C62e《航空轮胎》行业标准,并于2019年成为中国商飞ARJ21-700航空轮胎合格供应商。

  四、发行人业务及生产经营有关的资产权属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截至2019年末,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森麒麟(泰国)于2014年购入一宗无限定使用寿命的土地,持有期间未进行摊销。根据远东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森麒麟(泰国)持有179570号《土地权利契据》,拥有该契据项下土地及相关房屋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其中土地面积139莱1安7.2平方佤(222,828.80m2);房屋建筑物等土地附着物面积114,220.81m2。

  1、土地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森麒麟(泰国)持有第179570号《土地权利契据》,该契据项下土地权利无限定使用寿命,土地面积为139莱1安7.2平方佤(222,828.80m2)。该项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目前已抵押予泰国盘谷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以担保森麒麟(泰国)对其债务,被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280,600.00万泰铢。

  2、房屋及建筑物

  发行人合法拥有下表所列房产所有权,并已取得相应的权属证书,该等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1)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

  单位:m2

  

  (2)发行人境外子公司拥有的房产情况

  

  注:本项房产暂不存在抵押情形。

  上述房产及相关土地用于森麒麟(泰国)与泰国盘谷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山东分行的借款抵押,被担保债权最高余额为280,600.00万泰铢,主债权届满未清偿或出现其他严重影响抵押权实现的情形时,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

  森麒麟(泰国)的资产抵押情形系为其生产经营所需设定,并非为其他第三方债务提供担保。其经营状况良好,经营性活动现金流持续改善,未发生贷款逾期情形,具有较强偿债能力。因此,森麒麟(泰国)发生债务违约可能性较小,抵押权人对上述抵押资产行使抵押权的可能性较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有关房产为合法建筑,在房产事项方面不存在构成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形,报告期内不存在因房产事项被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3、租赁房屋建筑情况

  单位:m2

  

  注:1、上述第1项房屋的证载用途或规划用途为工业用途,出租人已经取得房产权人的转租授权。上述第2项房屋的证载用途或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性质为住宅,其备案用途为办公。

  2、美国租赁建筑原面积单位为ft2,按照1ft2=0.092903m2换算

  4、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19年末,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主要生产工序项下主要生产设备如下:

  单位:台套、万元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合法享有以下所列国有土地使用权,该等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

  单位:m2

  

  2、商标

  截至2019年末,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及主要境外注册商标如下:

  

  

  

  

  

  (下转C2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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