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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21版)

  (上接C21版)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

  单位:万元

  

  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金额系股份支付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2017-2019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37,050.95万元、49,855.19万元及75,028.87万元。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分析

  1、资产结构总体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各类资产金额及占总资产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轮胎行业为资本密集型行业,规模效应显著。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泰国工厂建设及青岛工厂智能化改造,有效提升自身产能及其效率,轮胎品质及其一致性得到高度保障,产能有效释放,经营业绩持续向好。公司资产规模与轮胎行业经营特点、公司发展阶段及其趋势相匹配。

  (1)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注:公司视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将一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和背书,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模式既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出售为目标,故于2019年初起将银行承兑汇票人民币354.00万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及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三类资产占公司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2.90%、89.40%及90.43%。公司的流动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相对稳定。

  (2)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实现泰国工厂投产,迈出全球化战略布局坚实步伐,面对国际贸易壁垒获得先发竞争优势。固定资产占比2017-2019年各期末分别为82.06%、87.99%及85.84%。固定资产占比较高与轮胎行业资本密集型特点、公司产能建设布局密切相关。

  2、负债结构总体分析

  单位:万元

  

  2018年,青岛工厂取得的泰国盘谷银行七年期长期贷款到位1.20亿美元、1.52亿人民币,有效带动公司负债结构改善,提升其财务抗风险能力。报告期各期末负债总额持续下降,公司偿债压力逐渐减轻,财务抗风险能力持续提升。

  3、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持续成长,盈利能力不断增强。随森麒麟(泰国)产能持续释放,效益不断提升,公司具备良好发展前景。

  4、利润主要来源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业务发展始终以轮胎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重点,主营业务毛利占毛利总额比例均在98%以上,主要利润来源与收入结构保持一致。2016年森麒麟(泰国)投产,产能逐步释放,公司产品销量持续增加,带动公司整体盈利能力提升,推动公司各项主要盈利数据保持增长。

  5、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五)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和实际分配情况

  发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根据《公司法》和发行人《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发行人股利分配形式包括现金、红股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弥补上一年度亏损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支付股东股利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可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

  (5)最近三年的实际股利分配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进行股利分配。

  (六)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天弘益森、森麒麟(香港)、森麒麟(北美股份)、森麒麟国际贸易4家全资子公司,拥有森麒麟(泰国)1家控股子公司(公司合计持股比例99.999%)。

  1、天弘益森

  

  天弘益森具有进出口贸易资质,主要负责境外设备及部分原材料采购。

  2、森麒麟(香港)

  

  森麒麟(香港)主要经营轮胎贸易及对外投资业务,其拥有1家全资子公司森麒麟(美国销售),基本情况如下:

  

  2019年,因“双反”第二次行政复审确定终裁税率,导致最终结算与前期缴纳金额存在差异,森麒麟(美国销售)因此预提需补缴的2016年反补贴税、2016年8月-2017年7月反倾销税及相应利息,合计金额403.67万美元,公司已陆续收到海关账单并支付。

  3、森麒麟(北美股份)

  

  森麒麟(北美股份)系公司为谋划在北美建立生产基地而设立的母公司,其出资设立了森麒麟(北美资产)、森麒麟(北美控股)2家子公司,森麒麟(北美控股)出资设立了森麒麟(北美生产运营)、森麒麟(北美网络销售)2家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森麒麟(北美资产)

  

  (2)森麒麟(北美控股)

  

  ①森麒麟(北美生产运营)

  

  ②森麒麟(北美网络销售)

  

  4、森麒麟国际贸易

  

  5、森麒麟(泰国)

  

  注:泰国法律要求一家公司需要有至少三位股东,因此森麒麟(香港)将100泰铢出资额转予泰籍自然人Visan Panyaduanglert持有

  森麒麟(泰国)系公司在泰国建立的重要生产基地,主要进行半钢子午线轮胎生产和销售业务。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审批情况

  发行人本次拟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6,9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扣除对应的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以上项目经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均已进行审慎可行性研究及论证测算,符合发行人长期发展战略要求。若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发行人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取得的批复或备案文件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均在项目所在地的发改部门办理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均已经所在地环保局批复,募投项目均已履行相应环保审批手续,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相关建设项目用地均已取得了土地使用权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1、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

  (1)打破外资垄断,振兴民族产业的需要

  航空轮胎作为飞机至关重要的A类安全零部件,其市场一直为米其林、固特异、普利司通等国际轮胎巨头垄断。而我国未来将成长为全球仅次于美国的最大的民航飞机市场,对航空轮胎市场需求充沛。

  航空轮胎募投项目建设打破外资品牌对国内航空轮胎的市场垄断,代表轮胎行业民族工业崛起,将为我国航空事业稳健成长提供助力。

  (2)扩充产品系列,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本项目产品包括波音系列、空中客车系列、国产大型客机系列、俄式飞机等飞机轮胎,其中波音737-600/700/800/900型等多种机型的多规格适配轮胎已经取得中国民用航空局的适航认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项目达产后将提升公司参与国际高端轮胎市场竞争的能力,进一步促成公司“创世界一流轮胎品牌”愿景稳健实现。

  2、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1)持续研发投入为未来研发活动提供支撑

  公司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为公司发展源动力,持续注重自主研发投入与企业成长的良性循环。持续的研发投入保证了公司可持续发展,是公司能够居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基石。公司将持续注重研发的投入力度,以确保自身技术水平始终能处于行业前沿,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并最终成为国内轮胎产业的技术标准制定者和引领者。2017-2019年,公司研发投入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研发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公司资金投入的重点。公司为满足发展中各种技术研发需求,每年将保持合理的研发投入规模,以确保研发中心后续研发活动可持续性。

  (2)现有设备为研发中心的技术建设提供基础性保障

  发行人现有研发设备包括滚动阻力、刚性印痕、轮胎力与力矩测试等先进设备,部分已达到行业内领先水平,可以满足公司各种产品(工艺)研发过程中的基础需求,为研发活动提供基础性保障。

  (3)现有团队为研发中心的人才建设提供内部动力

  截至2019年末,公司现有研发技术团队共180人,总工程师李忠东为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汽车工农业机械轮胎轮辋分技术委员会委员。现有研发团队及带头人具备丰富的研发经验,可不断引领外来人才融进公司的管理模式及研发氛围,激发团队研发激情,产生新的价值,形成优质研发体系。

  (4)现有研发经验为未来研发中心工艺研发打下基础

  发行人被评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检测中心、青岛市企业技术中心、青岛市工业设计中心及青岛市航空轮胎工程实验室,扎实全面的技术积累及丰富技术开发经验为技术可行性提供坚实支撑。

  3、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人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中不超过75,000.00万元,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及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满足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发展需要。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市场竞争日益加剧的风险

  公司半钢子午线轮胎产品定位于高性能及大尺寸的中高端领域,主要竞争对手为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大陆轮胎、倍耐力(已被中国化工集团并购)、住友橡胶、韩泰轮胎、东洋轮胎等国际品牌。前述竞争对手拥有较高国际市场份额,且持续加强渗透中国市场。以普利司通、米其林、固特异传统三强为例,其全球市场占有率近十年均超过三成,相比之下全球轮胎75强中有34家中国企业,2018年市场份额合计为19.19%。我国轿车轮胎市场,外资品牌也占据接近65%的市场份额,我国轮胎产业在与国际品牌竞争中亟需持续做优做强。

  公司以境外替换市场为核心,拥有较高品牌知名度,但相较外资品牌仍存在差距。而大众消费者对于品牌的理解、接受及最终形成消费习惯,需要一定培育周期。公司将借助智能制造等先进生产方式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及一致性,不断开拓市场,凭借产品开发、品牌建设、经营管理,进一步提升整体竞争力、提高品牌知名度、赢取消费者,否则,将在与国际知名品牌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1、橡胶价格波动风险

  作为大宗商品,天然橡胶近月(RU00.SHF)收盘价2017-2019年振幅达69.34%,波动幅度较大。天然橡胶价格在2017年内呈现震荡盘整态势,2018年及2019年相对平稳。天然橡胶价格波动对包括公司在内的轮胎制造行业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上海期货交易所天然橡胶近月(RU00.SHF)2017-2019年收盘价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WIND

  天然橡胶、合成橡胶是生产轮胎的主要原材料,占轮胎生产成本比重约在35%左右。由于天然橡胶和合成橡胶价格有一定联动性,因此天然橡胶对轮胎成本的影响在各类原材料中较为突出。天然橡胶价格震荡将对公司成本控制及业绩稳定构成一定不利影响。

  2、化工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017年起,橡胶助剂、炭黑、帘布(线)等原材料价格均出现一定幅度上涨,2019年起除帘布(线)外的其他原材料价格陆续回落。由于轮胎产品售价调整的滞后性,难以及时覆盖原材料价格上涨对成本的影响,短期内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构成不利影响。

  (三)境外经营相关风险

  泰国是“一带一路”沿线重要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居发展中国家前列,是东南亚地区经济、金融中心和航空枢纽,是轮胎重要原材料天然橡胶全球主产区;市场比较开放和规范,投资法规日渐完善,投资政策较为优惠;东盟自由贸易区已于2002年启动,中国企业可利用这一便利开辟泰国及周边国家市场,通过泰国辐射欧美和日本市场。泰国投资风险相对较低,是中国对外投资首选国之一。

  公司根据全球化布局需要,报告期内泰国工厂逐步投产,2017-2019年,泰国工厂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74亿元、21.75亿元及25.4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7亿元、4.71亿元及6.95亿元,为发行人盈利的重要来源。泰国工厂运营状况与泰国政治、经济、人力资源、自然资源等因素具备相关性,如上述因素出现不利变化,将影响公司业绩。

  (四)汽车行业经营波动风险

  轮胎下游销售包括面向整车厂商的配套市场。2018年,汽车行业经营出现波动,整车销售下滑,并逐渐传导至上游产业链。公司主动收缩与部分整车厂商的业务合作,将配套市场开发重点定位于国内外一线整车厂,相应配套市场收入贡献度下滑,配套客户应收账款存在较多逾期情形。汽车行业经营状况未来如不能有效改善,将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产品质量风险

  轮胎是车辆的易损零部件之一,其质量关系到乘客生命安全。中国对于轮胎产品制定实施3C认证制度,并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中国轮胎主要出口国也实行产品认证标准、法律与法规,对于达不到相关认证、法律与法规标准的轮胎产品实施强制召回制度。

  公司产品虽通过中国3C、美国DOT、欧盟ECE、巴西INMETRO、海湾国家GCC、沙特SASO等多项产品认证,质量管理体系通过ISO9001、ISO/TS16949认证、通过审核成为国家级检测中心,于2015、2017及2018年荣获“全国质量诚信标杆典型企业”、2016年荣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2017年荣获“全国轮胎行业质量领军企业”、2019年荣获“全国产品和服务质量诚信示范企业”及“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2016-2019年),但未来仍存在因质量问题引致的产品召回风险。

  (六)技术风险

  1、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智能制造及与其相匹配的生产流程管控、生产工艺、轮胎花纹、结构及配方等均为市场竞争的核心技术,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采用数据泄露防护系统对研发体系所有文件及系统加密,加密文件流转至非涉密网络、电脑、硬盘、磁盘无法打开;在涉密权限上采取分段保管、分级查阅、解密权限逐层审批等方式,隔离经办人违规操作风险。尽管公司拥有成熟的保密措施,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未来可能发生部分技术失密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创新的风险

  轮胎制造行业竞争导向开始实现由“量”向“质”的迁移,轮胎厂商需不断进行智能化改造、生产工艺优化,不断开发新的轮胎花纹、结构及配方以及特种轮胎产品,以增强产品竞争力。

  在发展过程中,公司始终将智能化建设、生产工艺改进、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作为保持核心竞争力的驱动因素。公司通过智能制造实现“新旧动能转换”,通过内部培养、外部引进等方式不断充实技术人员队伍,提高研发实力,加快对新技术的感知、吸收及应用能力,建设了领先行业水平的智慧工厂,研发成功航空轮胎、石墨烯轮胎、自密封轮胎、全热熔轮胎、半热熔轮胎、四季缺气保用轮胎和低噪音低滚阻新能源轮胎等产品。

  尽管如此,未来市场仍将会对轮胎产品提出更多、更高、更特殊的技术要求,不同客户也会存在更加细化的个性化需求。若公司不能及时进行技术创新并紧跟客户产品需求、保持充足技术储备、打造完善产品系列,将对公司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3、无法持续引进研发技术人员的风险

  稳定和优秀的技术研发人才团队对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十分重要。公司一贯注重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引进、培养和激励,为技术人员开创良好的科研条件,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选拔主要研发人才参与员工股权激励,制定针对研发成果的系列奖励措施,缔造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公司核心技术研发队伍近年来不断扩大并保持稳定,为持续创新提供了良好基础。

  但随着行业人才竞争加剧,若公司无法持续引进优秀研发技术人才或核心技术人员短期内出现大量流失,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七)税收政策变动风险

  1、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2014年10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并于2017年11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享受所得税率减按15%征收的税收优惠。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每三年需重新认证,如果未来不能被继续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将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一定影响。

  根据BOI颁发的《投资促进委员会促进证》,森麒麟(泰国)生产销售汽车轮胎符合相关政策,享有产生业务收入之日起8年内免交企业所得税,5年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森麒麟(泰国)在2017-2019年对于符合BOI优惠政策的所得额免征企业所得税。前述税收优惠有效期到期,或泰国该项所得税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森麒麟(泰国)所得税率将提高,对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2、出口退税政策变动风险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公司出口轮胎施行增值税“免、抵、退”政策,目前出口轮胎退税率为13%。报告期内,发行人母公司出口退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享受国家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的税收优惠政策,产品增值税征收率与出口退税率的差额计入产品销售成本。自2018年11月起,轮胎产品出口退税率由9%调整至13%。如果未来国家关于轮胎行业出口退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带来不利影响。

  (八)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1、青岛工厂存在的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近年来,美国、巴西、阿根廷、澳大利亚等一些国家和地区针对我国轮胎产品陆续开展“反倾销”调查,部分国家和地区出台了相关贸易保护政策,美国通过“双反”及301调查限制我国轮胎企业对美出口;欧盟地区为限制从中国进口轮胎,制定欧盟轮胎标签法规,提高轮胎技术标准,限制中国轮胎在欧盟市场的销售;部分国际轮胎企业也会以专利侵权为名,向目标国贸易委员会等部门提起诉讼,限制含中国轮胎企业在内的竞争对手开拓市场。

  公司设立泰国工厂以应对贸易摩擦,消除美国贸易摩擦的不利影响。2017-2019年,青岛工厂出口销售收入均超过10亿元,海外市场是青岛工厂主要盈利来源,轮胎行业国际贸易摩擦如进一步加剧,将不利于公司青岛工厂出口和经营业绩成长。

  2、泰国工厂存在的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由于美国对中国原产地轮胎实施贸易摩擦,公司美国地区销售主要由泰国工厂承接,2017-2019年,泰国工厂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6.74亿元、21.75亿元及25.4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2.57亿元、4.71亿元及6.95亿元,为发行人盈利的重要来源。泰国作为美国传统贸易合作伙伴,其市场经济地位得到美国承认,美国目前未对泰国原产地轮胎实施贸易摩擦。

  2020年5月13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向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新一轮贸易调查申请,申请对来自韩国、泰国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乘用车轮胎和轻卡车轮胎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对来自越南的相同产品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针对2019年4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期间的成本及售价进行调查。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已裁定对其本国市场存在损害,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相应地区涉案产品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

  依据调查惯例,美国商务部和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在调查申请期间从泰国对美国市场出口量排名前三位的轮胎企业中选择两家作为强制应诉企业,要求强制应诉企业提供轮胎发货量、售价、成本等数据进行核算,确认企业是否存在低于成本价格的倾销行为。森麒麟(泰国)2019年毛利率为37.33%,不存在倾销行为,但在前述调查结论明确前,无法准确预计可能加征的额外关税。假设加征的额外关税如果在10%-20%之间,对发行人整体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不会对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目前,泰国工厂已聘请律师,将积极应诉。

  如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终裁定对泰国原产地轮胎加征额外关税,虽然按照行业通行做法,此部分加征的关税将由轮胎生产商、进口商、各级经销商及美国终端消费者共同承担,但仍将对发行人泰国工厂及发行人整体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公司将加大其它非美地区的销售力度,同时,坚持全球化产能布局战略,在美国对泰国原产地轮胎可能发起贸易摩擦的情况下,加快推进在“一带一路”国家建设第二个境外生产基地。

  (九)汇率变动风险

  青岛工厂轮胎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进行贸易结算,原材料采购存在境外采购支付美元需求。汇率波动影响国外客户利润空间,进而影响产品出口价格竞争力。出口销售中针对长期合作境外主要客户会给予信用期;境外采购原材料,一般以预付款或货到付款方式,购销环节存在商业信用差异,该期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将造成不确定性风险。

  国际金融机构贷款成本相对较低,为有效利用境外资金服务于中国轮胎产业发展,公司适度增加外币借款,从而抵消由境外销售形成应收账款等外币货币性项目产生的汇率波动风险,有利于稳定公司业绩。

  虽然原材料进口和调整外币借款规模能部分抵消人民币汇率变动不利影响,但未来仍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程度风险。

  (十)诉讼或仲裁风险

  公司存在数起对财务状况或经营情况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分别为:

  与平安银行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的保理合同纠纷,导致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1,960万美元。保理合同纠纷中涉及公司印文被第三方恶意伪造情形,公安机关技术部门及物证司法鉴定部门已对涉案合同上公司印文进行鉴定,均系伪造。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已就全部四宗案件做出一审裁定,驳回原告起诉,平安银行天津自贸分行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2020年5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三宗保理合同纠纷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三份民事裁定,指令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中三宗保理合同纠纷。

  与红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的天然橡胶采购合同争议仲裁,导致公司银行存款被冻结1,000万元人民币。天然橡胶采购合同争议仲裁案件正在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组庭审理中。

  公司针对上述诉讼或仲裁已聘请律师积极应诉,配合公安机关侦查、法院审理及仲裁部门仲裁。上述纠纷及仲裁导致公司部分资金被冻结。如后续诉讼及仲裁结果对公司不利,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十一)经营性现金流波动的风险

  2017-2019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19亿元、5.78亿元及15.94亿元,随着公司经营业绩持续增长,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应保持良好质量。但采购及销售环节付款条件随市场情况、经济周期不断变化,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量存在波动风险,从而可能导致公司日常运营承担资金压力,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构成不利影响。

  (十二)偿债能力风险

  2017-2019年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73、1.31及1.69,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66%、55.17%及43.65%。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能释放、效益提升,公司偿债能力逐渐增强。由于公司正筹备泰国工厂新增产能项目,并将通过增加长期债务进行融资,公司未来在一定程度上仍存在一定偿债压力。

  (十三)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募集资金相关风险

  1、募投项目效益释放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年产8万条航空轮胎(含5万条翻新轮胎)项目”,可完善并提升公司对航空轮胎的产能配置,是实现进口替代、增加公司业绩的重要布局。航空轮胎技术沉淀可促进高端半钢子午线轮胎研发,是推动公司做优做强的重要战略举措。但航空轮胎领域,飞机制造厂商及飞机使用单位对新进厂商的客户认可及产品推广需要一定周期。本项目在参照市场因素情况下,已经审慎预测其未来效益实现情况,但仍存在航空轮胎产能短期内无法完全消化、效益释放不及预期的风险。

  2、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到位,公司股本及净资产均将大幅增长。虽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但由于其从开始实施至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收益增长可能不会与净资产增长保持同步,因此投资者可能面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在短期内被摊薄的风险。

  (十四)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本次发行前,秦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46.98%股份,并通过青岛双林林实际控制的青岛森宝林、青岛森忠林、青岛森玲林、青岛森伟林四持股平台间接控制公司8.60%股份,合计控制公司55.58%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后,秦龙先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亦不会发生变化。如公司实际控制人不恰当使用其控制地位,可能导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效性不足,从而产生不利于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的风险。

  (十五)新冠肺炎疫情风险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青岛工厂节后复工有所延迟,2月14日复工以来已恢复正常运营,对生产影响有限,随着疫情在欧美国家持续扩散,2020年3-5月,部分欧美客户因本国防疫措施的影响,取消或延缓了公司订单的执行,对公司收入有一定影响,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4,345.42万元,同比下降4.37%,2020年6月起公司海外订单恢复正常水平;主要受益于原材料价格下跌造成的成本下降因素,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482.66万元,同比上升14.19%;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026.31万元,同比上升19.62%。

  受新冠疫情影响,国际航线、国内航线客流量减少、相关航线班次减少或停飞对航空公司的经营产生了一定的不利影响;同时航空飞机制造商亦相应减少生产安排,上述因素都对飞机制造及上下游相关产业链产生了一定影响;若新冠疫情长期持续,将对航空业产生重大冲击,并影响公司未来航空轮胎产能的消化进程。

  如疫情持续时间较长,可能影响公司后续销售业务布局,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暂时性、阶段性的不利影响。

  二、其他重要事项

  除下列诉讼、仲裁外,发行人未发生其他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保理合同纠纷

  2018年7-8月,公司及其关联方森麒麟集团陆续接到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及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传票,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将森麒麟集团及公司列为四宗保理合同纠纷案件的被告,且申请冻结了公司银行存款1,960万美元。

  公司及森麒麟集团调阅了内部用印审批台账、用印登记表、合同台账、合同审批单、对外文件审批单,均未发现签署与上述四宗案件涉及的相关文件;经查阅森麒麟集团历年账目、银行流水、合同台账、发票等,均未发现上述四宗案件中融资主体向森麒麟集团供货,也从未收到过相关供货发票,森麒麟集团对上述四宗案件中融资主体均不存在应付账款。

  公司已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过前期侦查,于2018年9月出具《立案告知书》:森麒麟集团、公司被伪造印章一案,有犯罪事实发生,现立案侦查。2018年10-12月,公安机关技术部门对《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供应商保理业务合作协议》上印文出具十五份《鉴定意见通知书》,发现公司及森麒麟集团签章印文与经公安登记备案印文非同一印章盖印形成,存在伪造情形。

  2019年6月19日及2019年7月2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两次原被告各方进行证据交换,2019年7月22日证据交换过程中,原告平安银行天津自贸分行提交新的证据;2019年9月25日,物证司法鉴定部门对交换证据中出现的印文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经鉴定该批次新的证据中印文与公司登记备案的样本印文非同一印章盖印形成,存在伪造情形。

  2019年12月10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三宗保理合同纠纷作出一审裁定,分别出具(2018)津02民初681号、(2018)津02民初682号及(2018)津02民初684号民事裁定书;2019年12月25日,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对第四宗保理合同纠纷作出一审裁定,出具(2018)津0116民初2826号之四民事裁定书。上述四份民事裁定书认为:结合在案证据及各方当事人陈述,原告主张的事实涉嫌经济犯罪,案情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驳回原告起诉。

  平安银行天津自贸分行对裁定结果不服提起上诉,公司将积极应诉。2020年5月,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其中三宗保理合同纠纷作出二审裁定,撤销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三份民事裁定,指令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述三宗保理合同纠纷。公司将积极应诉。

  (二)商标侵权纠纷

  2018年8月,公司收到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米其林要求公司立即停止侵害第136402号“MICHELIN”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并索赔金额300万元。本案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及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公司应赔付30万元,该金额已计入2019年损益。

  2013年,因米其林认为公司轮胎商标、官网及其他宣传材料中“Cenchenlyn”标识与其第136402号“MICHELIN”相似,与公司存在诉讼纠纷。2015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公司停止使用“Cenchenlyn”等标识。终审判决后,公司从未生产销售带有“Cenchenlyn”标识的轮胎产品。本次案件涉及的“侵权轮胎”仅为一条2013年4月试制的航空轮胎样品,放置于工厂内部,目前已予销毁。

  (三)天然橡胶采购合同争议仲裁案

  2019年3月,公司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编号为(2019)中国贸仲京字第019080号的仲裁通知等法律文书,红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根据与公司签署的编号为RS2017-M001-HZ的天然橡胶采购合同中条款,请求判决公司支付剩余天然橡胶采购货款78.30万美元、违约金283.50万美元、律师费及仲裁费。

  上述合同约定交付的天然橡胶当时因法院冻结,存在执行障碍,公司与红日国际经贸有限公司一直在协商合同执行方案。2019年11月,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在庭审过程中,各方对违约事实、过程磋商内容、多份合同效力等问题的认定存在较大争议,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过程中。

  (四)其他案件

  1、公司诉重庆精艺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8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发行人诉重庆精艺鑫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北汽银翔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因被诉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公司请求判令其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共计人民币2,517.95万元。法院将于2020年4月开庭审理该案件。

  2、公司诉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11月,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发行人诉重庆力帆乘用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因被诉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公司请求判令其支付货款人民币325.36万元及相应利息。法院于2019年11月开庭审理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中。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本招股意向书摘要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地点

  查阅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1:00-3:00

  查阅地点: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住所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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