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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4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融资渠道,盘活存量资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为标的资产设立多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专项计划的基本方案

  1、设立私募基金

  上海韵达货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韵达”)或公司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原始权益人”)作为原始权益人/初始基金份额持有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瑞彩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彩投资”)或其他具备基金管理人资质的基金管理公司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多只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合计规模不超过25亿元。

  2、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拟发起设立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1~X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具体名称以实际设立为准),并以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募集资金平价受让原始权益人所持对应的私募基金全部基金份额或通过直接投资等方式取得基金份额。专项计划拟申请储架额度分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25亿元。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视情况进行进一步结构化分层。上海韵毅实业有限公司或公司其他全资子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认购全部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各期专项计划的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预计不超过当期全部资产支持证券规模的20%。

  3、股权出售

  上海韵达或公司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项目公司100%股权。私募基金将直接或间接从上海韵达或公司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获得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并由私募基金发放股东借款。中信证券以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并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4、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专项计划主要要素

  1、专项计划名称:中信证券-韵达物流基础设施1~X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2、专项计划产品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

  3、专项计划产品期限:各期专项计划期限不超过20年,且最长不超过标的资产剩余土地使用权年限。

  4、结构化设置:资产支持证券将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可视情况进行进一步结构化分层,其中各期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规模占比预计不低于80%,剩余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

  5、挂牌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6、承销方式: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簿记建档或定价发行方式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进行销售。

  7、增信措施

  (1)优先/次级分层:专项计划财产支付完毕税费后,优先分配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剩余分配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收益和/或本金。

  (2)差额支付承诺:如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在每个兑付日不足以使得当期专项计划费用和全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当期应获分配的未分配本金及预期收益获得足额支付或分配,由公司承担差额支付义务。

  (3)流动性支持:每3年末,专项计划管理人于开放退出登记期接受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开放退出申请,申请开放退出并经确认但未成功再销售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公司收购该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

  (4)优先收购权安排:上海韵毅实业有限公司或其他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优先收购权人”)为优先收购权人,每3年末,拥有优先收购行权标的(包括专项计划持有的基金份额、项目公司股权以及对项目公司的股东借款债权等、物业资产)权利,为维持该等权利,优先收购权人需在权利维持费支付日按期向专项计划账户支付权利维持费。

  本项目各期专项计划的标的资产、具体规模、期限、增信措施等相关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进行调整。

  三、出售标的资产股权交易

  (一)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相关权益的受让方为私募基金下属的特殊目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之子公司”)。私募基金之子公司将从上海韵达或公司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获得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并发放股东借款,其中项目公司系指上海韵达或公司其他下属全资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在全国重要物流节点城市持有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的公司,专项计划储架额度内首次发行涉及的项目公司包括江苏腾云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腾云”)、芜湖市韵必达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韵必达”)和山东省韵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韵达”),后续发行涉及的项目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中信证券以此基金份额为基础资产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达到为专项计划的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的目的。目前专项计划尚未设立。

  (二)交易标的

  专项计划首期发行涉及的交易标的为江苏腾云、芜湖韵必达和山东韵达的100%股权,详情如下:

  1、江苏腾云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1年6月1日

  法定代表人:易德强

  住所:无锡市新区经一路以北、薛典路以西

  主营业务:仓储服务;国内快递(邮政企业专营业务除外);汽车租赁;装卸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的出租;物业管理服务。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租赁;包装材料及制品销售。

  股东情况:上海韵达持有江苏腾云100%的股权

  主要资产:无锡市东环路300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江苏腾云的总资产为7,505.65万元,总负债为-2,085.52万元,净资产为9,591.17万元;2019年1月-12月,江苏腾云营业收入为330.44万元、利润总额为-210.93万元、净利润为-159.6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江苏腾云总资产为7,528.33万元,总负债为-1,980.06万元,净资产为9,508.39万元;2020年1月-6月,江苏腾云营业收入为154.01万元、利润总额为-108.55万元、净利润为-82.7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21.90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芜湖韵必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3月31日

  法定代表人:叶文辉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88号(申报承诺)

  主营业务:快递咨询,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国内快递,机械设备租赁及销售,物业管理。

  股东情况:上海韵达持有芜湖韵必达100%的股权

  主要资产:芜湖市鸠江开发区官陡门路以北韵达控股皖南中心基地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芜湖韵必达的总资产为22,061.85万元,总负债为21,681.43万元,净资产为380.42万元;2019年1月-12月,芜湖韵必达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681.60万元、净利润为-511.9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9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芜湖韵必达总资产为22,610.38万元,总负债为22,967.28万元,净资产为-356.90万元;2020年1月-6月,芜湖韵必达营业收入为23.77万元、利润总额为-981.17万元、净利润为-737.3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2.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山东韵达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7年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刘晓光

  住所: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玉清路以北联东U谷西100米

  主营业务: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装卸搬运;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仓储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汽车租赁。

  股东情况:上海韵达持有山东韵达100%的股权

  主要资产:济南市长清区平安街道玉清路以西、规划路以北仓储物流基础设施

  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山东韵达的总资产为33,031.25万元,总负债为33,512.50万元,净资产为-481.25万元;2019年1月-12月,山东韵达营业收入为46.82万元、利润总额为-409.10万元,净利润为-307.29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山东韵达总资产为32,504.71万元,总负债为33,709.19万元,净资产为-1,204.48万元;2020年1月-6月,山东韵达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950.48万元、净利润为-723.2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将聘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物业资产和/或项目公司股权进行评估,并以此作为定价依据与受让方协商公允价格,合计交易金额不超过25亿元。

  (四)交易合同的主要条款

  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署有关本次交易的合同。

  (五)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1、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

  2、租赁情况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将按照市场价格整体租用项目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用于日常经营,或按市场价格将仓储物流基础设施对外出租。

  3、上海韵卫实业有限公司作为物业运营服务机构,负责项目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的日常运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运作,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截至目前,本专项计划相关的交易文件尚未完成签署;专项计划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专项计划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本专项计划作为创新型资产运作模式,其顺利实施还将受到政策环境和市场利率水平等多重因素的影响,故专项计划的发行可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专项计划发行的进展情况。

  六、相关授权

  为保证本次专项计划工作能够顺利、高效地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贵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全权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需要,制定本次专项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发行条款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期限、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间、是否分期发行、发行期数、各期发行规模及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等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为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提供服务的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及其他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专项计划相关事宜;

  3、办理本次专项计划发行涉及的申报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专项计划发行及发行后的交易流通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等相关必要的手续;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专项计划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之外,根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本专项计划的具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专项计划相关的其他事宜;

  6、本次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设立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本次公司设立专项计划及提供增信措施涉及的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发现有侵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的程序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事项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公司拟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为标的资产设立多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本次专项计划涉及的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1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0年9月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也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慈溪市宁波杭州湾新区金源大道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00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2.00审议《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提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8月2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于2020年9月2日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登记地点。

  4、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但是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20年9月2日(星期三) 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四)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杨红波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6679号  邮编:201700

  联系电话:021-39296789

  传真:021-39296863

  电子邮箱:ir@yundaex.com

  五、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规定时间内,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20

  2、投票简称:韵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8日上午9:15—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持股数:             股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5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近期完成股权激励部分股份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总股本将由2,899,247,348股变更为2,899,122,158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减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8)。

  基于以上股份变更事项,公司准备于近日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向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从2,899,247,348元变更为2,899,122,158元。同时,公司准备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进行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修订以及注册资本变更等工商登记手续等事项,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3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进行。本次监事会已于2020年8月18日以书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赖雪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事项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本次公司拟以下属全资子公司持有的仓储物流基础设施为标的资产设立多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本次专项计划涉及的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2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相关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在上海市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2人,实际出席的董事12人。会议由董事长聂腾云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性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议案》

  公司通过资产证券化运作,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同意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证券化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期股权激励计划安排,公司拟对4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19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2,899,247,348股变更为2,899,122,158股。

  现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股本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公司股份总数从2,899,247,348股变更为2,899,122,158股,注册资本从2,899,247,348元变更为2,899,122,158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注册资本有关事宜,本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0年9月8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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