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
经公司对2020年半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33,479,208.22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28.37%,具体明细如下: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3,479,208.22元,扣除企业所得税影响后,公司2020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减少28,457,326.99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权益将减少28,457,326.99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基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应收利息的信用风险特征,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变动情况,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确定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估计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拟对2020年6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应收利息计提坏账准备合计1,757,768.81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49%。
(二)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的相关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以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公司对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各项存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价值评估,包括识别和评估可正常销售的存货和不可正常销售的存货。公司根据指定的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对可正常销售的存货,采用按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不可正常销售的存货,采用个别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721,439.41元,占公司2019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6.88%,其中:按个别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1,721,439.41元。具体明细如下:
四、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六、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计提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止2020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并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8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与关联方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晋江)公司”)签订合同,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研究院(晋江)公司采购皮革精细化工原料,202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235万元。
2、关联关系
因吴华春先生担任研究院(晋江)公司的副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之姐夫,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研究院(晋江)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向关联方研究院(晋江)公司采购皮革精细化工原料。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预计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情况
(1)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皮革和制鞋工业研究院(晋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晋江市青阳街道洪山综合区文华路150号1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582075045641Q
法定代表人:王文琪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0日
经营范围:质检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财务状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研究院(晋江)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029.94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78.43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1,951.51万元;2019年1-12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215.78万元,净利润人民币529.35万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 研究院(晋江)公司资产总额人民币3,032.13万元,负债总额人民币1,001.86万元,净资产总额人民币2,030.28万元;2020年1-6月营业收入人民币962.60万元,净利润人民币78.7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因吴华春先生担任研究院(晋江)公司的副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之姐夫,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认定研究院(晋江)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
(4)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董事会认为研究院(晋江)公司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将向研究院(晋江)公司采购皮革精细化工原料,交易定价政策和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合同履行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此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因经营业务所需。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此次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查阅了以往的交易记录,认为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项关联交易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瑞森皮革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特此公告。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7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1、关联担保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担保问题,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及其配偶李好样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泉州分行”)申请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中信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泉州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邮储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泉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交通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泉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分行(以下简称“建行晋江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建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及其配偶李好样女士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2、关联关系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为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孙婉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之配偶,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姐。蔡建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李好样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之配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上述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所以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及其配偶李好样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构成关联担保。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议案予以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于2020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表决时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亦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方基本情况
吴华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夫。
孙婉玉女士为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之配偶,公司董事、总裁孙辉永先生之姐姐。
蔡建设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李好样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之配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之规定,上述自然人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公司向中信银行泉州分行申请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中信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邮储银行泉州分行申请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邮储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交通银行泉州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交通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招商银行泉州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招商银行泉州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建行晋江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自建行晋江分行批准之日起,授信期间一年,由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及其配偶李好样女士为上述额度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向上述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关联方此次的担保行为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关联方此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此次公司董事长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副董事长蔡建设先生及其配偶李好样女士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并未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有利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支持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吴华春先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1.75万港币,公司与蔡建设先生的各类综合交易金额为零。
六、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蔡建设先生及其配偶李好样女士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亦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应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由关联方吴华春先生及其配偶孙婉玉女士和蔡建设先生及其配偶李好样女士提供担保,公司无需就此次担保支付任何费用,或提供反担保。此举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吴华春先生、蔡建设先生、孙辉永先生回避表决,会议决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事项。
特此公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 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9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2020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11: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特别提示和说明
(1)上述议案已经于2020年8月2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8月25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会议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8日(9:00—12:00、14:00—17:00)。
3、登记地点: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法务部。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安海第二工业区
邮编:362261
联系人:吴美莉、张亮
联系电话:0595-68580886
传真:0595-68580885
电子邮箱:wml@xingyeleather.com
2、本次会议时间为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4
2、投票简称:“兴业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11: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_____________ 受托人签名: 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_______ _________
授权委托书有限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法人股东委托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证券代码:002674 证券简称:兴业科技 公告编号:2020-066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科技”)于2020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该项目终止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结,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本事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7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61,510,162股新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15,978,294.62元,扣除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6,007,211.32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09,971,083.30元,其中:新增股本61,510,162.00元,资本公积648,460,921.3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致同验字(2016)第351ZA0032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至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了专项账户进行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相关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0年7月3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注1:公司于2016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4)的议案》,并于2016年3月30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重启原先暂缓的福建瑞森皮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的建设,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原预算投入21,952.99万元,其中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21,457.67万元,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入495.32万元。
注2:公司于2018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于2018年11月26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瑞森皮革年加工120万张牛原皮、30万张牛蓝湿皮项目”中牛蓝湿皮加工到牛成品皮的生产线建设。
二、本次拟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
“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项目实施地点为福建省晋江市安海镇第二工业区,预计完成日期2020年12月31日。截止2020年7月31日,“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222.73万元,投资进度22.15%。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原因
近年来由于中美贸易摩擦升级,下游天然皮革商品的出口受到影响,今年由于新冠病毒疫情的全球爆发,整体消费端的需求下降。公司基于整体经营的需求以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考虑,经过反复论证,决定终止“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
3、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本次终止“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后,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将结余募集资金23,584.27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相关人员在募集资金专户清零后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事项。
三、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终止“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是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做出的决定,本次“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的终止不会影响公司的现有业务,将该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有利于公司未来的发展,符合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终止剩余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核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是根据当前外部环境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同意终止“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也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终止“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是基于当前外部环境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兴业科技本次终止“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兴业科技终止“兴业科技工业智能化技改项目”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无异议。
特此公告。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2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