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曾超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及向孙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投资设立孙公司石河子天瑞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天瑞能源”),并由天铝有限以账面净值将电厂相关资产划转给天瑞能源,增加对天瑞能源的投入。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孙公司设立及资产划转相关事宜。
董事会认为: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铝有限设立全资孙公司天瑞能源以承接天铝有限电厂相关业务,进而优化公司组织管理架构、提高电厂运营效率,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发展意义。本次投资设立孙公司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划转资产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及向孙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1)。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71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
及向孙公司划转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铝有限”)拟在新疆石河子设立全资孙公司以承接天铝有限电厂相关业务,基本情况如下:
一、设立孙公司的概况
1、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优化公司组织管理架构、提高电厂运营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孙公司及向孙公司划转资产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天铝有限出资50,000万元在新疆石河子设立石河子天瑞能源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为准,以下简称“天瑞能源”),并由天铝有限以账面净值将电厂相关资产划转给天瑞能源,增加对天瑞能源的投入。
2、拟设立孙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 公司名称:石河子天瑞能源有限公司
(2)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 法定代表人:赵庆云
(4) 注册地:新疆石河子市化工新材料产业园
(5)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6) 资金来源及认缴方式:以自有资金现金方式认缴
(7) 经营范围: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电业务;煤炭及制品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装卸搬运;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8) 投资主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天山铝业有限公司
上述拟设立孙公司的名称、类型、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基本情况以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核准为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设立天瑞能源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划转资产是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进行,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划转有利于优化公司组织管理架构、提高电厂运营效率,对公司具有积极的战略发展意义。
三、相关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设立的孙公司天瑞能源承接天铝有限电厂相关业务,不涉及新增业务,经营风险可控;
2、设立孙公司尚需办理注册登记等相关手续,完成注册登记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资产划转能否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尚需税务部门认定。
本次设立孙公司系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审慎投资、务实经营,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新界泵业 公告编号:2020-07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8月24日14:3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27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20年8月18日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曾超林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3人,代表的股份数共计2,876,030,7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9620%,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2,439,16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727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6名,代表股份数436,868,7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348%。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以下同)共36人,代表股份数436,868,7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348%。
2)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类型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241,07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25%;反对789,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分公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188,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842,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211,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819,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188,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842,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211,4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819,2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210,7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15%;反对819,9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744,492,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5.4264%;反对131,538,2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57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188,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842,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6,026,1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071%;反对842,5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92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188,1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07%;反对842,5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9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048,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8%;反对98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0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4%;反对1,051,7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0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3%;反对1,051,7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2、以特别决议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2.0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002,3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2%;反对1,028,4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40,3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46%;反对1,028,4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5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043,2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7%;反对987,5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81,2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40%;反对987,5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016,4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7%;反对1,014,3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54,4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78%;反对1,014,3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2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09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限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10募集资金的数量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12.01-12.10各子议案同意的股份数均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3、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4、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5、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4,979,7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35%;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6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17,7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94%;反对1,051,0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0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6、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主体作出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004,5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43%;反对1,026,23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5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42,54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651%;反对1,026,23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34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7、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071,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95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909,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5%;反对958,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8、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048,5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58%;反对982,1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4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886,5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752%;反对982,1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2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19、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875,071,8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667%;反对958,88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435,909,8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805%;反对958,88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1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沈旭、刘川鹏;
3、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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