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C100版)
(三)研发费用主要费用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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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务费用主要费用项目构成情况如下:
■
二、2019年度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往来款主要构成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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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2019年度公司除230万元流向控股股东外,无其他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本年支付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230万元,系归还欠款。
年审会计师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列示形成上述期间费用和往来款的主要具体交易事项、交易对方、对应金额情况属实,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或潜在关联关系,相关资金未流向控股股东及关联方。
问题10:
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股东铜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约9456万股,占比16.76%,质押比例为99.94%。2019年以来,公司控股股东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被多次司法轮候冻结,部分股份或被司法拍卖。请公司全面评估控股股东的债务压力、资信情况、质押风险及流动性风险,审慎判断相关事项可能对上市公司造成的各项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控制权稳定、资金安全、担保义务等,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答复:
控股股东安徽铜峰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铜峰集团”)近年来由于经济形势下行,融资环境发生变化,经营压力增大,资金紧张。截至目前,铜峰集团共持有公司94,561,2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76%,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质押比例占其持股总数的99.94%,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比例占其持股总数的100%。2020年7月,铜峰集团由于无法清偿到期债务,安徽省铜陵市中级人民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铜陵市国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对铜峰集团的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2020年7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相关公告)。
公司与铜峰集团为不同主体,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相互独立。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铜峰集团无非经营性资金往来、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以及异常的资产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
铜峰集团破产后续处置是否会引起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化还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公司代码:600237 公司简称:铜峰电子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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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环境低迷、国际贸易形势和新冠疫情等多重冲击,公司生产经营受到较大影响。主要产品中除印刷用聚脂膜外,其他产品的市场需求及销售价格均存在不同程度的下滑。在外部经营环境极为不利的条件下,公司强化管理,整合资源,研发新品,优化供应商和客户管理,落实降本增效的工作,使得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总体情况趋稳,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38,288.36万元,同比下降6.7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08万元,同比增长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33.72,同比增长20.32%。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新收入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具体影响详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附注、会计政策、重要的会计政策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34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2020年1-6月,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其中: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55.64万元,转回或转销坏账准备821.97万元,核销坏账准备330.55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8.25万元,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417.04万元;本期因处置固定资产转销减值准备10.98万元。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公司《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编号:临2020-035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文件。
3、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4、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议案;
2020年1-6月,公司针对各项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其中:本期计提坏账准备255.64万元,转回或转销坏账准备821.97万元,核销坏账准备330.55万元;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338.25万元,转回或转销跌价准备417.04万元;本期因处置固定资产转销减值准备10.98万元。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一致认为: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36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执行
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通知中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整,不涉及会计差错更正或会计估计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对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未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原收入准则”),以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收入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购货方,收入的金额及相关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公司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变更后: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收入准则和建造合同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合计处理提供了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变更日期: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新收入准则后,公司2020年1月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调整减少5,422,056.63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5,422,056.63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调整减少26,147,095.31元,合同负债调整增加26,147,095.31元。
2、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在衔接规定方面,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3、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4、公司按照新的会计准则重新评估了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执行新收入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收入准则,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2、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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