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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正文

  公司代码:601606                                公司简称:长城军工

  

  二二年八月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势更加严峻复杂,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了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工作的平稳运行,持续发挥技术、工艺、质量等优势,坚持“至诚至信、合作共赢”的经营理念,依靠技术进步,不断丰富产品结构,壮大主业,为国防高端装备制造业的转型升级贡献力量。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375.01万元,同比增长1.8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3.9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07%;下半年,公司将继续坚定改革发展信心,凝聚全体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力争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多管齐下实现逆境突围,奋力开创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2—收入》(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收入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财务指标。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0-040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军工”或“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王本河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三、上网公告附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19-041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9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发出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文件。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6人,实际参加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常兆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号》(201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全文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42)。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06            证券简称:长城军工            公告编号:2020-042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2020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7月13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8)1113号文《关于核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3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492,84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共计人民币37,497,742.84元后,净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455,342,257.16元,上述资金于2018年7月31日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监管专户,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证天通(2018)证验字第0202001号验资报告。

  截止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注:发行费用包括证券保荐承销费24,956,320.00元和审计、律师等中介机构费用12,541,422.84元;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237,939,300.00元,支付募投项目款10,221,757.7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制定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监督管理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9年1月24日,公司与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蚌埠市分行、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违反监管协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或挪用募集资金等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协议约定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2月1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专项报告》(中证天通〔2018)〕证特审字第0202002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止2018年12月14日的全部自筹资金共23,793.93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9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9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7,000.00万元。2019年7月2日,公司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7,0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告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投资权限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内有效。

  2020年5月20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方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1月7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承诺的“迫击炮弹及光电对抗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引信及子弹药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和“高强度锚固体系技术升级扩能改造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基本完成,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节余情况专项报告》(中证天通〔2018〕证特审字第0202003号),同意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10,432.7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议案》,同意将“便携式单兵火箭系列产品生产能力建设项目”的火工区实施地点由蚌埠市涂山南测变更为滁州市凤阳县境内,机加区实施地点变更为蚌埠市中粮大道1155号及蚌埠市中粮大道819号,此次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及实施方式。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背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0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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