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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05                     公司简称:重庆钢铁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面对钢铁行业产能释放较快和新冠肺炎疫情等影响,公司按照“提规模、调结构、降成本”的生产经营方针,坚持“全面对标找差、狠抓降本增效,管理极致、消耗极限”的工作主基调,聚焦“规模+成本”、“效率+效益”,全面开展对标找差等各项工作,实现了生产经营稳步运行、技改规划高效推进,为公司下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2020年上半年,公司针对高炉炉壁温度升高状况,快速对一号高炉进行停产改造,短时间内实现了达产达效,高炉利用系数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强化其余两座高炉日常维护,累计产铁286万吨,同时采取适度精料方针,优化配煤配矿方案,燃料比达到515kg/t铁 ,同比下降13kg/t铁。炼钢采取节铁增钢、多用废钢措施增产,铁钢比6月份达到822kg/t钢的最好水平,累计产钢328万吨,同比增长2.96%,同时钢铁料消耗为1,063kg/t钢,同比下降13kg/t钢。轧钢根据市场需求和产线效益,优化结构努力增产,钢材产量达到314万吨,同比增长4.25%;销售314万吨,实现产销平衡。

  2020年上半年,由于钢材价格下跌和原燃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减利6.12亿元,但公司通过全面对标找差、狠抓降本增效工作,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改善,工序成本同比下降1.46亿元。在消化了外部市场减利因素影响后,实现利润1.21亿元。

  3.2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销售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受疫情影响,前期钢材库存较高,转运量增加,运费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管理费用减少主要是由于计提激励基金减少,并按费用性质进行分摊。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财务费用增加主要是由于融资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理财投资减少。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融资增加。

  (2)其他

  ①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21亿元,同比下降80.33%,主要原因是:钢材综合销售价格3,348元/吨,同比下降4.62%,减利4.85亿元;矿石、煤炭、合金、废钢等原燃料价格上涨,减利1.27亿元;公司通过全面对标找差、狠抓降本增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显著改善,各类消耗明显降低,工序成本同比下降1.46亿元。

  2020年上半年,本集团主营业务收入108.76亿元,同比下降4.94%,其中:钢材平均售价3,348元/吨,同比下降4.62%,减少销售收入4.85亿元。

  主营业务收入构成表:

  ■

  钢材销售价格表:

  ■

  钢材销售量表:

  ■

  ②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3.3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4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要事项

  4.1 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尽董事会所知,报告期公司已遵守港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14-《企业管治守则》的规定,未发现有任何偏离守则的行为。

  4.2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公司已采纳了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有关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标准规则」) 作为董事买卖本公司证券的守则。经具体咨询后,公司董事均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有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的准则。

  4.3 中期股息

  鉴于公司截至本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根据《公司章程》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公司不派发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任何中期股息。

  4.4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自2020年3月6日至2020年3月12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A股股份数量为50,000,000股,已回购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56%,成交的最高价格为人民币1.71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人民币1.65元/股,成交均价人民币1.69元/股,已累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84,333,550.00元(不含交易费用)。

  4.5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于报告期内,公司概无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

  4.6 审计委员会

  公司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一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即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周平,辛清泉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计的中期财务报告在提交董事会批准前已由审计委员会成员审阅。

  4.7 权益或淡仓

  于2020年6月30日,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5部的定义)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列入本存置的登记册中的权益或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之该等规定被假设或视作拥有之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44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乐山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张锦刚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

  关联董事张锦刚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45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乐山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小平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其中委托出席监事1名,监事许旭东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监事王存璘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做出本决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借助中国宝武的品牌、优势、渠道、资源,对确保公司的生产稳定、降本增效至关重要;交易经公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关交易和金额上限对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关联监事许旭东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董事会会议的合规性

  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该次董事会审议议案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该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未发现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46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九号—钢铁》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现将2020年半年度(本报告期)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要产品数据

  ■

  上述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并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20-047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持续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拟与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宝武”)签署《服务和供应协议》。

  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张锦刚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辛清泉、徐以祥、王振华事前认可该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公平合理。

  该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确保生产经营的稳定持续运行,公司拟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简称“协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简称“本集团”)提供给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简称“中国宝武集团”)的服务及/或物料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且双方签署协议后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96,671万元,中国宝武集团提供给本集团的服务及/或物料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且双方签署协议后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的总额不超过721,162万元。

  鉴于,中国宝武有意向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且公司董事长张锦刚同时担任中国宝武副总经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国宝武为公司的关联方,中国宝武的附属公司为意向关联方,协议项下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0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锦刚已回避表决。由于协议涉及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法人名称: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132200821H

  法人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博大道1859号

  法定代表人:陈德荣

  注册资本:5,279,110.1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开展有关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中国宝武最近一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签订日期

  协议拟于双方履行完内部审批程序后签署。

  (二)合同主体

  公司与中国宝武。

  (三)期限

  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且双方签署协议后至 2021年 3月 31日。

  (四)协议主要内容

  1. 中国宝武集团同意向本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概述如下:

  (1)原材料如铁矿石、煤炭、废 钢等;

  (2)生产材料如化工资材、设备及备件等;

  (3)汽车运输以及技术服务(包括施工、软件开发及劳务服务等)、环卫绿化服务;

  (4)厂房租赁。

  2. 本集团同意向中国宝武集团提供的产品及服务概述如下:

  (1)生产材料,例如水、电力、天然气、钢坯、钢材等。

  (五)定价政策

  协议条款经公平磋商后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其定价或代价将会参照下列基准厘定:

  1. 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按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恰当、合理与公允的定价方法订立交易协议。

  2. 有国家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指导价;没有国家指导价的按照市场价。市场价应通过双方平等协商,按照一般商业条款定价及参照可比的市场交易价。

  3. 中国宝武集团向本集团销售/提供物料、服务及房屋租赁等项目之价格,不超过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采购或接受相同类别物料、服务及房屋租赁等项目之价格。本集团向中国宝武集团销售/提供物料之价格,不可低于本集团向独立第三方销售/提供相同类别物料之价格。

  4. 中国宝武集团承诺以不低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物料、服务及房屋租赁的标准和条件,向本集团销售/提供物料、服务及房屋租赁。本集团承诺以不低于向独立第三方提供类似物料的标准和条件,向中国宝武集团销售/提供物料。

  (六)付款

  服务或材料供应费用可一次或分期支付。付款时间应由双方参照有关服务或材料的性质及有关该等服务或材料供应的正常业务惯例决定。

  四、持续关联交易的年度上限

  (一)在协议下,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且双方签署协议后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中国宝武集团向本集团销售或提供的产品与服务的建议金额上限(不含税)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在协议下,由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且双方签署协议后至2021年3月31日期间,本集团向中国宝武集团销售产品的建议金额上限(不含税)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三)年度上限参照如下基准厘订:

  适用于有关材料及/或服务的现行市场价格或国家定价;

  本集团预计向中国宝武集团提供产品的能力和本集团预计为满足其生产计划对中国宝武集团的产品与服务所产生的需求;

  中国宝武集团预计对本集团的产品的需求和中国宝武集团预计向本集团提供产品与服务的能力。

  五、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方面,公司与中国宝武签订协议,中国宝武集团可为公司提供前述服务、商品及工程等服务或供应,有利于保证公司未来生产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根据前述交易和定价原则,该关联交易对公司具有积极的影响。此外,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及有关协议项下之建议金额上限,乃经公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关交易和金额上限对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依法发表了独立意见:

  1. 该持续关联交易协议及有关协议项下之建议金额上限,乃经公平磋商并根据一般商业条款订立,有关交易和金额上限对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而言属公平合理。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公司股东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我们事前认可。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 同意《关于公司与中国宝武订立<服务和供应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包括建议上限)的议案》。

  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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