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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3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股份”“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进行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

  7.出席对象:

  (1)凡2020年9月7日(星期一)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格式参见附件二: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9、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8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3. 上述提案中,议案2、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4.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帐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0年9月8日前送达至公司;

  (6)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2、登记时间:2020 年9月8日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本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周湘,联系电话:029-87049244,传真:029-87039962,邮箱:securities@ylmetron.com,邮编:212352;    七、备查文件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1”,投票简称为“美畅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采用等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采用差额选举(候选人数>应选人数),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30—11:30 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有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_____股股份,兹全权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全部审议事项及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如有)按其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该代理人的投票结果视为我方的表决。

  ■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会议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件3: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畅股份”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美畅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美畅股份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43.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5,083.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8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735.93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2020]D-002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美畅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

  相关议案已经美畅股份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美畅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本事项尚需提交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美畅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签字:

  胡海平  蒋  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4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畅股份”)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164,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具负责具体执行。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4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格为43.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5,083.7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0,347.8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4,735.93万元。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到位情况进了审验,并出具了“立信中联[2020]D-0029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情况

  根据《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以下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投资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的投资理财品种或进行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等存款形式存放,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3、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4、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理财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内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4,0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运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的情况下,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64,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4,000万元(含本数)额度内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好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且全体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要求。

  2、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美畅股份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6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

  并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畅股份”)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的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29号”《验资报告》核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60,000,000元变更为400,010,000元,公司的股本由360,000,000股变更为400,010,000股。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二、修改《公司章程(草案)》的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上述事项的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5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对《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示同意,并同意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王明智、汪方军、刘新梅

  2020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2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监事及相关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董事会秘书周湘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国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6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 月25日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0-001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及相关人员,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在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渭惠路东段富海工业园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表决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的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英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审议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需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公司的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6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公司财务部具负责具体执行。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同意了该议案,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于2020年7月24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64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根据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立信中联验字[2020]D-0029号”《验资报告》核验,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360,000,000元变更为400,010,000元,公司的股本由360,000,000股变更为400,010,000股。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结合上述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将《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公司章程》,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法》、《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于2020年9月10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0-00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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