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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2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公司股东王忠友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有本公司股票3,200股以外,还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15,600股,实际合计持有1,818,800股;

  公司股东赵策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有本公司股票0股以外,还通过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5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500,000股;

  公司股东王永春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有本公司股票0股以外,还通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56,400,实际合计持有256,400股;

  公司股东黄翠屏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有本公司股票155,700股以外,还通过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85,800股,实际合计持有341,500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经济及人们的生活秩序造成严重冲击,经济复苏面临严峻挑战。与此同时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持续加速,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其配套文件于今年上半年相继出台,全国、省级4+7集采常态化实施,医保费用支出结构性调整加速,在此背景下医药行业迎来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

  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公司坚决贯彻年初制定的“提质增效、创新增长”的这一经营目标,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对外积极拓展市场,对内强化内部控制,布局创新,努力消除疫情冲击下的不利影响并为公司来年的快速发展赋能。2020年2月,公司被列为重庆疫情防控市级重点保障企业,在确保员工安全、健康的前提下,积极复工复产,生产及捐赠疫情防治相关医疗物资,保障市场供应;随着3月开始的全国性复工复产,公司积极应对市场,快速恢复终端市场的营销推广活动。但受疫情隔离措施等因素的影响,医院常规门诊未能正常接诊,患者在疫情下就医习惯发生改变,医院就医人数减少,尤其医疗机构耳鼻喉科等门诊量下降幅度较大,公司上半年整体经营业绩首次出现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9亿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6.40%,其中医药工业下降4.73%,医药商业下降16.6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283.1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1.7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59.6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47%。2020年上半年业绩变动因素主要来自于:一是由于今年上半年疫情影响;二是由于今年可转债非现金利息支出及五期项目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若扣除可转债非现金利息支出因素及新建GMP生产基地折旧因素的影响,公司2020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19.49%。总的来说,公司经营风险可控,在疫情过后经营业绩修复的弹性更大。具体到经营管理层面可概括为研发管理、销售管理、生产质量管理三个方面。

  (一)研发管理:创新药板块建设实现从0到1、在研项目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38.88%,展示出公司坚定不移推动创新转型的决心。报告期内公司成功组建创新药事业部,开始自主知识产权创新药项目研发,与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学家团队携手建立研发平台,创新药能力建设实现从0到1的突破;加速推进仿制药项目研发进度,力争加快新品上市节奏,为公司带来新的营收增量。具体而言:

  创新药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引入首席科学官全面负责创新药板块能力建设,组建创新药事业部并完成了创新药实验室(药化实验室、DMPK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的建设,目前内部自主研发创新药项目HSN001(一种小分子免疫抗癌靶向药)、HSN002(一种小分子免疫抗癌靶向药)正在早期药物研发中,实现了公司创新药板块建设从0到1的突破。另外,公司与四川大学生物治疗国家重点实验室科学家团队联合组建科研成果转换平台(一家基于人工智能药物发现技术平台致力于小分子靶向创新药的新药研发公司),公司拥有该平台的优先合作权,以“靶向细胞 Necroptosis 的小分子抑制剂的创新药物研发”项目为切入点,实现创新药项目合作的外部延伸。

  仿制药方面:在集采常态化的大背景下,结合公司自身特色,公司积极布局仿药管线,力争做到仿制药研发速度快、制造成本低、技术壁垒高。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进甲磺酸雷沙吉兰片(含API研发)、富马酸沃诺拉赞(含API研发)、盐酸丁螺环酮片(ANDA技术转移)、复方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等品种的研发及注册报批工作,其中进度靠前的复方奥美拉唑碳酸氢钠胶囊有望在今年下半年获批上市;进一步推进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注射用奥美拉唑碳酸氢钠、盐酸特拉唑嗪胶囊的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仿制药的不断上市将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增量,将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有力的业绩保障。

  (二)销售管理: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直面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市场准入管理,疫情下苦练内功加强市场人员学术能力培养,加大实施星火计划的力度, 扩拓宽销售渠道网络,践行以公立医院为主带动民营医院、基层医疗机构、零售连锁药房及电商平台齐头并进的发展思路,全力打造以五大独家中成药(全国医保)为核心的亿级黄金产品群,践行中西并重的发展战略,拓宽集采品种的院外市场,打造零售市场品牌,聚焦核心业务的快速发展。

  今年上半年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公司主要产品如耳鼻喉科用药甘桔冰梅片等医院终端销售量下滑,但部分集采中标品种、新进入全国医保目录品种均有较好的销量增长。2019年下半年,公司独家中成药品种六味安神胶囊和八味芪龙颗粒新增进入《全国医保目录》,由此带来该品种市场放量带来机会。今年以来,公司积极开展相关品种的市场开发工作,即便在疫情的影响下,六味安神胶囊和八味芪龙颗粒均取得销售收入正增长,特别是八味芪龙颗粒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99.37%。在集采药品放量方面,得益于国家政策的支持,公司集采品种在中选省区市场全面铺开,铝碳酸镁咀品类销量实现同比增长15.41%。

  在渠道管理方面,公司不断开拓增量医疗机构市场,深耕存量医疗机构终端。今年上半年得益于集采中标及新进医保目录,报告期内公司公立医院终端客户与基层医疗机构终端客户家数以及品种进院家数均大幅提升,等级公立医院终端客户较2019年末增长117%,基层医疗机构终端客较上年末增长811.54%。除公立医院渠道外,零售药店市场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5.81%。

  2020年上半年公司产品终端销量受到疫情的冲击。随着3月后的全国性复工复产,医院就医场景的逐步开放,公司市场营销活动从今年二季度开始逐步恢复正轨。以五大权重品种为例,该等产品市场销售情况在第二季度得到好转,第二季度公司医药工业销售收入较第一季度大幅回暖,环比增长26.37%。于2019年成功进入《国家医保目录》的六味安神胶囊和八味芪龙颗粒(其中,八味芪龙颗粒为谈判目录),本报告期销售收入分别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6.81%和99.37%,其中2020年第二季度较第一季度环比分别增长50.18%和188.64%。此外,公司5个注射剂产品(盐酸戊乙奎醚注射液、注射用阿魏酸钠、注射用奥美拉唑钠、注射用甲磺酸加贝酯、注射用七叶皂苷钠)合计实现同比增长19.00%,一、二季度环比增长42.88%,其他口服固体制剂方面,阿昔洛韦片实现同比增长51.15%,一、二季度环比增长38.67%,奥利司他胶囊(合作产品)受药品线上电商普及的推动同比增长108.10%,一、二季度环比增长110.75%。

  2020年下半年公司将持续加强市场推广活动,在防疫工作常态化的情况下积极探索新环境下产品放量的新路径,努力降低新冠疫情对公司市场活动造成的影响,保障公司在受到疫情冲击后平稳过渡。

  (三)生产质量管理:快速复工复产、募投项目基本建成、重点品种生产技术转移成功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生产及质量管控方面持续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有效防范生产过程中的质量与安全风险,产品始终保持出厂成品检验、药监局抽检、国家评价性抽检和市场抽检合格率“四个100%”,坚决保障市场产品的高质量供应。为保障市场供应,在符合防疫要求的情况下,公司于今年2月份快速恢复生产活动。随着公司募投项目“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的逐步完工,公司已于今年上半年完成重点产品的生产技术转移。铝碳酸镁咀嚼片是2020年一季度首个成功转移至募投项目的产品,标志着公司募投项目可正式用于上市药品的生产。铝碳酸镁咀嚼片作为全国带量采购中标品种,其成功转移至募投项目进行生产后,可更好地保证其作为集采品种的药品质量及市场供应。截至目前公司共有8个品种已经转移至五期项目。募投项目建成并正式投产令人鼓舞,预示着公司产能将得到极大地释放,解决过去公司面临的产能严重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满足销售端需求,在形成规模效应后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在质量管理体系国际化方面(cGMP车间美国FDA和欧盟认证),公司已经开始着手大量的工作。预计相关国际生产技术移认证将在2020四季度进行。 “第五期新建GMP生产基地项目”的相关cGMP验证对实现公司药品质量国际化的战略目标具有里程碑意义,公司在生产端将有能力承接欧美高端制剂项目。

  综上所述,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带来挑战。公司始终坚信目前所面临的环境变化既是挑战,更是机遇,公司将坚持“立足‘国内大循环’、做好‘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原则,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坚持“提质增效、创新增长”这一经营目标,努力控制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保障平稳过渡,实现快速发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上述变更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相关规定。

  5、《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变更的主要内容

  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①合并资产负债表

  ■

  ②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69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及电话方式于2020年8月14日向各位董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1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董事游洪涛、刘小英、王瑛参加现场会议表决;董事杭永禄、游苑逸(Yuanyi You)、梁燕以及独立董事高学敏、王桂华、杨庆英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四)公司董事长游洪涛先生主持了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71)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2)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之“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将对上述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0股限制性股票以10.1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上述1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股限制性股票以9.27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经营及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进行相应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关于择期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择期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公司将择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进行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择期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6)。

  三、备查文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0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森制药”)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以书面或电话方式于2020年8月1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

  (二)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上午11:00时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名。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开宇先生主持。

  (五)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0-071)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72)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73)。

  (三)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之“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将对上述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0股限制性股票以10.1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上述1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股限制性股票以9.27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1.3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3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原股东优先配售、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00万张,面额为人民币100元/张,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亿元。截至2019年7月12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可转债3,000,000.00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97,000,000.00元,已由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6月28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湖支行账号为631162778的人民币账户;减除保荐费及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3,396.23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5,056,603.7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19]000263号”验证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95,056,603.77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276,308,934.29元,2020年上半年使用18,747,669.48元),其中公司于2019年用于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4,558,619.35元,2019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为61,750,314.94元,2020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工程款、设备采购款及材料采购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金额为18,747,669.48元。募集资金专户自开立至转为一般户期间共产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542,954.61元(其中,2019年1,524,746.35元,2020年上半年18,208.26元)。

  截至2020年3月16日,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余额为0.00元,募集资金专户已转为一般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龙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9年7月18日与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得到了切实履行,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职责,履行过程中不存在任何问题。截至目前,本公司均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0年3月16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转为一般户。

  三、2020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信息披露备忘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备注:上表所列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包含募集资金专户自开立至转为一般户期间共产生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542,954.61元(其中,2019年1,524,746.35元,2020年上半年18,208.26元),该等资金公司已一并投入募投项目。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5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

  《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原因

  (一)授出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2019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19年5月21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0年5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公司完成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并于2020年7月9日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

  1.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

  2.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1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100股进行回购注销。

  3.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3,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自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8月24日收盘,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累计转股4,744股。

  因上述事项(一)、(二)、(三),公司拟增加股本162,744股,增加注册资本16.2744万元,即公司总股本自40,153.7099万股调整至40,169.9843万股,注册资本由40,153.7099万元调整至40,169.9843万元。

  (四)经营范围增加调整

  增加委托加工、中药前提取。

  公司拟根据上述情况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除上述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4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19年4月3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于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公告宣传栏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2019年5月16日以监事会决议的形式披露了对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9年5月21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四)2019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5月21日为授予日,向12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154.4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19年7月12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126人,授予148.62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19年7月15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六)2020年4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0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0年5月19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的20.38万股限制性股票,剩余未授出的10.14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0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0.18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九)2020年7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为123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44.07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0年7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3),公司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实际认购人数合计59人,授予18.28万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2020年7月10日在深交所中小板上市。

  (十一)2020年7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10.18元/股调整为10.14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9.31元/股调整为9.27元/股;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所涉及的1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1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调整为10.14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十二)2020年8月25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0股限制性股票以10.1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1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股限制性股票以9.27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四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本激励计划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离职”之“1、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或主动辞职的,其已解除限售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激励计划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1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因此,公司将对上述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0股限制性股票以10.1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上述1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股限制性股票以9.27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数量

  ■

  注:上表中“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总股本”指截至2020年8月24日收盘,公司总股本。

  (三)回购价格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0.14元/股;

  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9.27元/股。

  (四)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指截至2020年8月24日收盘,公司各类股份情况。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将对2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1,200股限制性股票以10.14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对1名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所持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000股限制性股票以9.27元/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将1.32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的法律意见

  上海嘉坦律师事务所对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有效的批准与授权,已履行现阶段应履行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股票数量、价格的确定及资金来源,均符合《管理办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07 证券简称:华森制药 公告编号:2020-076

  债券代码:128069 债券简称:华森转债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择期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营业执照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决定择期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应由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届时将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公司将择期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进行公告。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特此公告

  

  重庆华森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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