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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01              公司简称:威奥股份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全球各行业因新冠疫情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面对艰难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公司积极采取多项举措减少疫情造成的影响;同时,公司制定科学合理的经营计划,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轨道交通领域新产品和技术的研发,进一步加强市场开拓能力,不断优化制度、流程,加强生产管理、提高自动化程度,巩固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市场优势。

  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74.28万元;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达到4,957.56万元和4,402.14万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96,166.91万元,净资产275,779.81万元。

  2020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情况如下:

  (一)增强研发创新,拓展产品门类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按照公司年度方针目标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创新研发,通过深化核心技术能力建设、强化人才能力培养、优化研发设计及可靠性设计流程等方式不断提升研发团队创新能力;通过标准件库、知识库、设计雷区和经验库的建立与完善,使产品设计更加快捷高效;增强共性基础研究,持续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产品可靠性、可制造性进行跟踪研究并在新项目上逐步推进。已完成的新项目主要有: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货运动车组项目、时速400公里高铁内装试制项目、四方庞巴迪VTM内装及模块化产品项目、蒙特利尔双层车内装项目。正在进行的项目有:160公里市域动车组内外饰工业设计和工程设计、200公里城际动车组内外饰工业设计和工程设计,中高速磁悬浮内装研发项目、R151项目等。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省市政策,主动申报相关平台类政府项目,成功荣获并公示的有:山东省轨道车辆可靠性工程实验室、青岛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青岛市高速列车客室综合智能设施技术创新中心、第三届“省长杯”工业设计大赛银质奖、《动车组商务座多功能座椅》青岛市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等。

  (二)巩固业务,开拓市场

  公司围绕主业布局,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为抓手,强化业务协同,聚焦重点,逐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国内市场,公司利用产线丰富、研发实力强、与长客和唐车的战略伙伴关系的优势,保持在高铁市场稳定增长的同时,努力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模块(开闭机构、贯通道、照明系统等);同时,公司加大开拓国内地铁市场的力度,重点突破,持续巩固公司在国内轨道装备市场的地位。海外市场,公司继续加强开拓力度,持续深化与西门子、庞巴迪、阿尔斯通等重要客户的战略合作,聚焦大平台车型和大型项目,同时逐步拓展高附加值、高盈利水平的产品和模块。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坚持客户至上的理念,注重客户阶段性需求发展,并针对客户端需求进行整体布局规划;另外,公司针对业务布局成立专职承接团队,针对不同客户制定符合客户需求的策划方案,确保客户满意,巩固拓展更多市场业务。

  (三) 生产效率提升与流程优化改善

  1.推进节拍化生产,实现硬件设备的升级换代

  报告期内,公司为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推进节拍化生产,通过项目管理过程来管理所有模块产品的全生命周期。一个新的项目在经过新产品开发、客户首检后,在试制转量产过程中,进行五定表的策划以及生产节拍化的推进,确定产品配置中每日生产节拍内容(包)、人员、生产场地、物料的组织配送方式、生产设备、生产/检验的方法、在制品的管控等要素。这些要素定义明确后,将每日的生产分包内容导入VPS系统中,便于后期跟踪落实。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效率提升了20%。

  另外,公司一直将自动化及硬件的改善作为一项提升效率的重要工作来推进。本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对设备自动化及硬件设施的投入,2020年全年该项投入预计5000万元,以全面提升企业的制造能力。

  2.特殊过程零容忍审核及过程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除遵循特殊过程体系认证要求外,对焊接、喷漆、粘接、玻璃钢(手糊、模压、RTM)、电气(SMT、波峰焊、手工焊)的特殊过程增加特殊过程管理零容忍管理要求,制定特殊过程零容忍管理要求,成立特殊过程审核小组,进行过程审核以及实施纠偏工作。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各工厂每季度提出一个特殊过程的改善点,例如:对特殊过程人员资质实行电子可视化管理,借用网上系统平台建立特殊工序人员资质档案,实现对此类人员合法有序化管理。

  (四)建设数字化工厂,一切业务数字化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节拍化、自动化、数字化”的方针目标,集中精力策划数字化顶层设计和整体架构,调研数字化工厂解决方案并选定实施厂商。完善物联网建设,通过RFID和二维码标签的普及、自动化设备的传感器安装,实现数据采集与控制;设计工厂可视化方案,通过LED、LCD、触控一体机、短焦投影仪、工业PAD等实现现场信息的直观查询;持续开发和推行智能互联系统(以VPS为基础),满足节拍化生产要求,开发供应商配送管理功能,实现整个产供销链条的拉动,完善应对多品种、小批量生产模式;售后服务管理功能升级,开发了“一车一档”和“一票制跟踪管理”功能,开通企业售后服务号,更加全面快捷的接收客户反馈并跟踪闭环,提高客户满意度;围绕核心业务系统,对各部门针对性需求进行扩充、整合、改进,实现智能互联平台的建设目标。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2017年7月5日发布的《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对于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实施如下: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该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具体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中“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孙汉本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0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0 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人。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孙汉本先生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904,216.36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议案明确记载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2020年8月13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庆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做出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904,216.36元。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相关规定,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了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议案明确记载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及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2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

  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36,904,216.36元,符合募集资金到帐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额,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预计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使用。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8日及2019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同意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对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投入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累计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36,904,216.36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46号)。

  四、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本次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鉴证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46号”《鉴证报告》,认为:威奥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0年5月22日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中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威奥股份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并承诺的募集资金计划用途,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也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没有超过六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无异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会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 。

  (四)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相关规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及合理性。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

  六、上网公告文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246号)。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3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636号)核准,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19,538,4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128,896,686.7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5月15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5月15日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11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0元,自募集资金到位至2020年6月30日期间使用人民币250,000,000.00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79,678,544.94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781,858.15元,结构性存款金额人民币7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管理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嘉定路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城阳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宁夏路支行(以下统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20年5月15日,公司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唐山威奥轨道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威奥”)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以下简称“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唐山威奥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严格履行《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规定的内容。

  截至2020年6月30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和存储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投项目共计人民币36,904,216.36元。2020年8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904,216.36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50亿元(含7.50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银行保本型金融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含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4)。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

  注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青岛)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

  注1:轨道交通车辆配套装备(唐山)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期18个月,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

  注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目前已按照分阶段目标逐步开展工作。

  

  证券代码:605001         证券简称:威奥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4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7月,财政部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公司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变更的影响

  (一)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新收入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

  (2)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

  (3)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

  (4)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首次执行本准则的企业,应当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自2020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追溯调整2019年可比数,执行新收入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本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

  三、独立董事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对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威奥轨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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