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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312                                公司简称:燕麦科技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2020年半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3,478,696股,以此为基数计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28,695,739.20元(含税),公司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既定战略目标,深耕FPC行业的自动化、智能化测试领域。本着“专注智能设备,释放时间和空间”的理念,持续致力于帮助客户提高自动化水平和智能制造水平。

  2020年宏观环境非常复杂,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对全球消费电子行业发展带来挑战。公司抓住市场机遇,持续与客户进行沟通和联系,不断开拓市场,进一步扩大公司产能,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研发实力,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使得测试设备销量保持了良好增长,在公司技术优势驱动下,公司的客户订单量持续提升。

  1、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896.55万元,较上年9431.87万元增加464.6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9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261.77万元,较上年3600.05万元减少338.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4%。

  2、加大研发投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上半年研发费用为1,986.1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9.28%,占营业收入比重为20.07%,较上年增加4.95个百分点。持续的研发投入增强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自主研发,公司已在自动化测试、智能化测试领域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础。

  3、关注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所在的行业涉及到机械、电子、软件、算法等多方面技术,对人才队伍的建设需求是全方面的。未来公司重点布局的5G射频检测领域、人工智能缺陷检测领域,都需要引入高端人才。公司一直非常重视人才队伍的建设和储备,不断加强人才培养机制,培养梯队人才。

  技术团队方面,公司创始人技术出身,坚持以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驱动公司发展,打造了一支以创始人为首的专业、稳定、高效的研发团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研发人员共计228人,占公司员工总人数的32.76%,88.59%的研发人员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公司采取内部人才培养和外部高端人才引进相结合的人才发展战略,不断引入新鲜血液。同时对于研发骨干人员,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行激励。

  4、财务质量

  公司客户资信良好,经营款项回收情况良好。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12.53亿元,净资产为11.65亿元,资产质量良好。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发布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2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9:10以现场+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五人,实到监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上半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和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现提出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2,617,491.05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5,251,560.45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3,478,696股,以此计算本次共计拟分配利润人民币28,695,739.20元(含税)。如在本议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3、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4)。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同意对《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本议案经出席监事会的监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5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按照新收入准则规范重新评估公司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执行该项新会计准则不会对公司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如下意见:本次根据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股票代码:688312         股票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8号)核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3,58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价格19.6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05,921,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626,120,382.45元。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2日到账。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6号)。公司在银行开设了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13,708,213.00元,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6,215.00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864,428.00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616,230,738.16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人民币210,632.77元,以及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4,764,150.94元)。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6月9日分别与各个募集资金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7,980.12万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了发行费用人民币291.88万元。截至2020年6月1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370.82万元。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3-373号)。2020年6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1,370.82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291.88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2020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1,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其中收益凭证购买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471,950,000.00元。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7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麦科技”)于2020年8月24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

  二、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

  三、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9月11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好学厅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1日

  至2020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相关公告已于2020年8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登载《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20年9月7日上午09:00-11:30、下午 14:00-17:00

  (二) 登记地点

  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 登记方式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亦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一。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均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9月7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邦凯路9号邦凯科技城2号C栋3楼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邝先珍、李元

  邮编:518107

  电话:0755-23243087

  传真:0755-23243897

  邮箱:ir@yanmade.com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3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0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32,617,491.05元元,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5,251,560.45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综合考虑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经营盈利状况,在兼顾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相结合的基础上,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3,478,69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695,739.20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阅,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客观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稳定发展。我们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6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年8月24日,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燕麦科技”)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就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概况

  (一)投资产品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利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为控制风险,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一年以内理财产品。

  (四)投资行为授权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选择适当的时机,进行理财产品投资。在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下,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的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购买理财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确保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研发等资金需求以及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的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不限于理财产品、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操作则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

  特此公告。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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