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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37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3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马新强先生主持,经各位董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39。

  二、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对公司募投项目中“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1。

  三、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为推进光学元器件业务拓展,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2,3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2。

  四、 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43。

  五、董事会出具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40。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42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华工科技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正源”)为推进光学元器件业务拓展,以自有资金对其全资子公司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下称“正源光学”)增资人民币2,3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正源光学注册资本将增加至人民币5,000万元。

  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武汉正源高理光学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9年4月8日

  3、注册地址:华中科技大学华工科技园

  4、注册资本:2,700万元

  5、经营范围:光学元器件、光器件的开发、研制、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

  6、股东情况:华工正源持有其100%股权。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8、经核查,正源光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本次增资目的、方式及资金来源

  1、增资目的:正源光学成立于2009年,注册资本2,700万元人民币。正源光学专注于消费电子市场与光学细分市场,重点产品包括:光学投影(铬板)、光学存储(DVD镜片)、光学定位(码盘)、光学变焦(手机棱镜)、显示面板(ELA/RGB)、光学传感(红外)等。正源光学在保障光学投影和光学存储的市场份额下,将进一步加快在光学定位、显示面板、手机等市场领域的布局。

  2、资金来源:全部来源于华工正源自有资金

  3、增资方式:人民币现金出资

  4、股权结构:增资后正源光学仍为华工正源全资子公司

  三、本次增资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增资事项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助于正源光学的稳定经营和中长期发展。

  2、本次增资完成后,正源光学仍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工正源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本次增资由华工正源以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增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公司管理层将采取积极适当的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以应对可能面临的市场和经营不确定因素而造成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40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现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9月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7]1640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11月15日向6名特定投资者(13个产品)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4,386,075.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80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1,807,299,985.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2,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85,299,985.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5,095,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00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114,386,075.00元,由于发行费用中有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1,448,773.60元,实际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667,267,683.60元。截至2017年11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5,891,117.29元。

  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上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经公司2017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本公司在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中国银行武汉自贸区支行、招商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兴业银行武汉水果湖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17年12月12日与上述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的募投项目全部由子公司实施,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公司在2017年12月1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利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及利息向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增资并用于募投项目建设。2017年12月14日,公司已将存放在上述四家商业银行的募集资金按规定向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并于2017年12月15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该账户注销后,本公司于2017年12月12日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截至2018年1月3日,公司及实施主体子公司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孝感华工高理电子有限公司、武汉华工正源光子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上述四家商业银行及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0年2月1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亿元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单次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为895,891,117.29元,其中:600,000,000.00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另2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用于购买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12个月以内、有保本承诺的银行理财产品,剩余其他尚未使用的非公开增发募集资95,891,117.29元,存储于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专户.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尚未使用金额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780,204,985.00元的50.3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是因为公司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按建设进度计划尚未投入完毕所致。剩余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将根据建设计划继续投入募投项目,不足部分将利用其他自筹资金解决。

  截止2020年6月30日尚未到期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

  8、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投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非公开增发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41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变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0号)核准,华工科技向社会非公开发行114,386,075股, 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07,299,98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27,095,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80,204,98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11月17日全部到账,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154号”《验资报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2017年12月29日,经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完成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57。

  2018年11月15日,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同意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6,309万元,变更用于“应用于5G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同意将“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2019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40。

  2019年12月20日,经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完成日期调整至2020年8月31日;将“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49,923万元全部用于其“PWM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子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完成日期调整至2021年8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49。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1、项目实施方案变更的内容

  本次拟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的实施方案进行变更,主要是对建设方案及生产检测装备购置明细进行变更。本次变更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主体变更,不涉及募投项目投入总金额变更,效益测算指标不低于原项目盈利预测。

  本次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

  本次项目变更拟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原方案中装备购置费合计12,712万元变更用于投入建筑工程费使用,公司将在现有募投项目已建成的华工科技智能制造未来城园区内,新建一栋建筑面积约为37,863.73平米的厂房,同时补足前期建设超预算的基建投资。

  鉴于以上实施方案的变更,根据新建厂房所预估的建设周期,拟将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0年8月31日调整为2021年8月31日。2、本次实施方案变更的原因

  (1)生产空间的需求

  随着竞争格局和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产品方向由传统的激光加工设备向智能制造智能化装备、自动化产线转型,因此在生产制造过程中需要更大的厂房空间用于装备调试;一方面原规划的厂房空间不能满足未来智能化、自动化产线批量生产交付的需要,另一方面高端大型装备需要在具备更高承重要求和行吊转运能力的一楼平面楼层进行生产调试,因此拟新建厂房满足产能规划需求。

  (2)产业链配套日趋完善

  随着上游产业链配套的日趋成熟和完善,公司生产制程中的测试检测等业务需求可以通过外协外包等更为经济和市场化的方式解决,从而可以减少测试检测等相关设备的购置,减少设备类固定资产的投资,因此拟调整和减少测试设备等固定资产的投资,并将投资额度变更到新建厂房中。

  3、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实施方案变更

  ■

  通过本次项目变更将上述两个募投项目原方案中装备购置费合计12,712万元变更用于投入建筑工程费使用。公司计划利用公司已取得的地块(鄂2017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69026号,土地使用权面积62,695.01㎡,公司已取得相关规划许可证),在现有募投项目已建成的华工科技智能制造未来城园区内新建一栋建筑面积约为37,673.07㎡的厂房。

  (2)生产及检测装备购置变更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为改进项目生产和工艺制程,充分整合和发挥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效应,拟减少生产及检测装备购置的数量和种类,通过外协等方式满足产能规划需求,将装备购置费由9,012万元调整为3,500万元。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为契合生产建设、满足市场需求,拟对采购仪器设备在数量和品类上进行优化和调整,将装备购置费由8,700万元调整为1,500万元。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决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变更方案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工科技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华工科技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38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4日下午4点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公司监事刘斐因公出差授权委托监事刘静代行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长李士训先生主持,经各位监事审议并举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39。

  二、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实施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1。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43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就有关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华工科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0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3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3日,于2020年9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六路1号,华工科技本部大楼四楼多媒体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41。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0年9月8日(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0年9月8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华工科技本部大楼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姚永川,传真电话:027-87180126,邮编:430223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8

  2.投票简称:“华工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10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0988             证券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0-3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此无异议。

  公司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公司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未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无需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发展造成了明显的冲击,公司总部位于湖北武汉,不可避免地受到了较大影响。公司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紧密围绕战略目标与年度经营计划,在做好疫情防范的同时,逐步加快复工复产,通过打通内部资源调配,积极与客户沟通,有效开展本土化服务,得到了大客户的理解与认可。2020年上半年,通过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公司业务总体稳定发展,实现收入和利润的正增长,在不确定性大环境中体现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44亿元,同比增长7.43%,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42亿元,同比增长3.14%,扣非后净利润2.02亿元,同比增长26.80%,展现了公司良好的发展韧性和潜力。

  激光先进装备制造业务:智能装备事业群方面,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合同额同比增长10%。公司推出“激光开卷落料生产线”,上半年已进入韩国等国际市场;自主研发大幅面激光坡口切割设备,可用于船舶、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行业;AUTOBOT系列热成型件三维五轴激光切割机装备在汽车、家电、军工等行业实现批量销售;焊接产品线围绕新能源汽车行业已成功进入宁德时代,销售额同比增长10%。精密激光系统事业群方面,智能制造云平台项目顺利结项;新能源产品持续深耕锂电行业,新增一家千万级大客户;标记产品在细分行业取得突破,滤波器、天线产品进入行业标杆客户;PCB产品在软性材料切割的优势得以发挥,取得多家大客户订单;微加工产品在核心大客户份额持续提升;新推出量测产品,重点打造“玻璃缺陷检测设备”,形成新的增长点。

  光通信业务:有源光模块业务抓住全球5G建设的市场契机,通过解决高速光电信号的技术难题,实现5G系列产品全覆盖,月产能及销售额均攀升历史峰值,发货量位居行业前列;数据中心业务方面,实现100G及以下全系列产品在国内外市场批量销售,400G系列产品启动小批量发货。智能终端路由器、融合网关、10G PON均已实现批量交付;光学业务工业自动化码盘大批量交付。

  传感器业务:家电温度传感器在美的、格力等大客户中的份额不断提升,全球三星、日立项目进入量产阶段;高温温度传感器顺应智慧厨房和灶具防干烧强制标准发展趋势,在海尔、华帝、方太等客户中实现批量;汽车系列传感器中冷媒温度传感器、调速模块在吉利项目量产;新能源汽车水加热系统、PWM控制加热系统在众多高端车型项目中量产,启动覆盖比亚迪车型最广的平台件项目,新能源汽车PTC加热器销售大幅增长。

  激光全息防伪业务:全息定位纸和全息转移纸产品取得了湖南中烟、湖北中烟、甘肃中烟等多个大客户订单;受疫情影响白酒行业市场持续低迷,水转印产品的市场需求急剧萎缩;在医药日化行业已与汤臣倍健、黑人、仁和药业、云南白药等多个客户形成战略合作;高端证卡类产品已在因公港澳通行证、泰国身份证等应用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017年7月5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准则规定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入收准则;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新收入准则。公司于2020年4月16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新收入准则的会计政策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武汉华工科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华工投资”)与武汉华工激光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华工激光”)以不低于评估价18,321.5032万元的挂牌底价公开挂牌转让武汉华日精密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日激光”)52%股权。公司于2020年5月12日完成股权转让交易,其中华工投资转让其所持40%股权,华工激光转让其所持12%股权。交易完成后,华工激光公司仍持有华日激光16.57%的股权,公司对华日激光不再具有控制权。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本报告期末华日激光及其子公司Attodyne Lasers Inc.、武汉华锐超快光纤激光技术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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