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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0-040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76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4,256,031股,发行价格每股2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954,393.60元,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扣除了承销费、保荐费15,000,000.00元后,于2016 年9月9日分别汇入公司指定的民生银行武汉光谷支行(人民币账户)243,204,393.60元、招商银行武汉分行(人民币账户)362,750,000.00元,两个银行账户共计转入认股款人民币605,954,393.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6年9月12日出具XYZH/2016WHA20315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第二章第七条的规定:“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以内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两家银行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448,434,651.9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89,304,393.60元。

  (2)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51,420,132.60元,置换事项及置换金额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6年10月14日出具了XYZH/2016WHA20324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

  (3)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将2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于2017年7月12日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2017年7月17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把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8年7月11日,公司已将2017年7月17日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公司2018年12月28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提交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新型高科技(WQ)系统研发及产业化基地项目”结项,并将该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根据2019年1月15日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账户实际结余金额118,848,149.17元已于2019年1月25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账户于2019年2月28日注销。

  根据公司2019年1月1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于2019年1月25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共盈利率结构24443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9年4月25日到期,本金5,000万及收益511,643.84元已如期到账。

  根据公司2016年10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7,000万元及收益664,520.55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1月24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民生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4月24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262,5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2月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28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3月9日到期,本金5,000万元和收益131,643.84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318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4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110,0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314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5月2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100,997.2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运用闲置资金9,000万元向广发银行武汉东湖支行购买了“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7月27日到期,本金9,000万元及收益920,958.9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5月11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334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8月11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302,465.75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武汉分行购买了利多多对公结构性存款固定持有期公司17JG0556期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8月14日到期,本金3,000万元及收益311,5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08月1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9,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对公产品,该理财产品将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期,本金9,000万及收益1,367,753.42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08月22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期,本金4,000万及收益598,600.0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9月26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对公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将于2038年12月4日到期,公司可根据自己的需求在上述期限内按需分次赎回。公司根据自己的需求于2017年10月18日及2017年12月22日分别赎回1,000万,2018年2月22日赎回1,000万,2018年12月26日赎回2,000万,全部本金5,000万已经赎回,全部理财投资收益1,176,958.91已经到账。

  根据公司2017年10月23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7年12月28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7,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53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3月28日到期,本金7,000万及收益793,972.60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7年12月29日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了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8552期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4月16日到期,本金2,000万及收益275,178.08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1月2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非凡资产管理89天安赢第185期对公款”保证收益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4月2日到期,本金4,000万及收益438,904.1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618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2日到期,本金3,000万及收益343,561.64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19515(保本)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16日到期,本金1,000万及收益136,109.59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3月2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2日到期,本金3,000万及收益374,794.52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4月3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了人民币结构性存款D-1款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7月3日到期,本金5,000万及收益573,846.1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计划已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本金10,000万及收益1,764,109.59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湖支行购买“薪加薪16号”人民币理财计划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0月18日到期,本金2,000万及收益231,863.01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5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8月20日到期,本金3,000万及收益113,095.89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6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9月19日到期,本金4,000万及收益319,342.47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19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57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本金3,000万及收益355,397.2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万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单位结构性存款CWH00760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0月19日到期,本金2,000万及收益234,356.16元已如期到账。

  公司于2018年7月20日运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利率结构21010人民币结构性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8年12月3日到期,本金5,000万及收益866,301.37元已如期到账。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723,000.00 元。

  2、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全部余额4,094,981.79元已于5月22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其中存款利息收入4,355,002.79元,理财投资收益13,280,374.88元,手续费支出68,855.81元(以前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4,327,012.16元,理财投资收益13,280,374.88元,手续费支出53,760.28元;本年度实际到账存款利息收入27,990.63元,理财投资收益0元,手续费支出15,095.53元)。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该管理制度已经公司2008年2月29日第一届第三次董事会和2008年3月18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2014年1月13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2014年1月29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该制度进行修订。

  根据上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于2016年9月29日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上述银行分别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用途。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有效执行,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不存在违规行为。

  (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5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制冷型碲镉汞及Ⅱ类超晶格红外探测器产业化项目,已全部使用完毕。

  单位: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招股意向书中的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本年度未发生募投项目变更及对外转让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0年上半年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如实地履行了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均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0-039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公司积极响应国家鼓励高质量民营经济企业参与国防建设的号召,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来推动高端政府装备类产品的科研生产工作。同时由于今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带动公共卫生应急领域等民用市场对红外技术的需求进一步提升,民众普及度也进一步提高。面对广阔的民用市场,公司依托全产业链布局及晶圆级封装探测器芯片的批产优势,推进红外技术在新兴应用领域的快速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参与政府装备类产品各类型型号项目竞标,在保障既有型号任务高质量交付的基础上加快了多个前期中标产品陆续定型、批量交付的进度;以晶圆级封装芯片大批量生产为契机,全力布局红外热成像技术在诸多新兴民用领域的应用部署;疫情防控产品需求增加,公司生产的红外测温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各地机场、火车站、医院、地铁站、学校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以及海外市场;随着政府装备类及民用产品市场对国产化红外芯片需求的增大,公司芯片除了自用之外,外销比重处于快速增加阶段。因此,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7,629.4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5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1,817.85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6.70%,其中主营业务利润增长幅度明显。

  报告期,公司具体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1)政府装备类产品

  公司始终紧跟国家战略部署,持续推动综合光电系统及高端装备产品的科研生产工作。公司凭借核心器件国产化的大批量生产优势、红外行业的技术领先及创新优势,在多类型型号政府装备类产品竞标项目中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并陆续承担了多个重点型号高端装备类系统产品的研制、生产任务。

  报告期内,公司一方面继续巩固既有型号产品任务的高质量交付及保障,另一方面积极拓展红外技术在各政府装备类型号产品的广泛应用、在各新型号中扩展延伸,以寻求更大增量市场。随着公司红外探测器芯片实现国产化量产,近年来参与的政府装备类型号竞标成绩优异,多个重点型号产品在今年完成定型并实现了首批批量订货。公司多个重点型号产品订单的集中性签署,大幅提升了公司产品在多种政府装备类型号产品的大批量应用。

  在出口领域,公司已完成多款政府装备类产品的出口立项审批,且已与具有WQ装备进出口权的军贸公司形成了战略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在军贸完整WQ系统方面首次实现了订单销售,对公司而言,在完整WQ系统布局方面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后续公司将结合国际市场需求,持续积极推进WQ装备产品的军贸科研出口工作。

  子公司汉丹机电按照“群策群力,攻坚克难,安全优质完成年度生产任务;稳扎稳打,精耕细作,科学高效提升公司运行水平”的年度经营方针,聚焦生产一线,强化安全管理;通过加强与顾客沟通、开展基础技术研究、实施自动化改造、推进新火工区建设等工作,提升了公司的生产制造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

  (2)民用产品

  随着红外核心芯片小型化、低成本、高可靠性、大批量生产的实现,激发了红外行业逐步向多样化、普及化、消费化发展,红外技术在电力、工业、安保、智能驾驶、智慧家居、安防监控、智能考勤、消防及警用、智能电器、医疗检测等民用领域的应用不断扩大。

  此次疫情爆发初期,海内外红外体温筛查仪等应急装备存在短缺的情况,将红外热成像设备的重要性充分曝光在社会各界面前,相关产品的性能和用途也被市场重新认识,各类民用红外热成像领域的设备产品市场也将有望通过本次疫情进一步打开市场空间,激发长期需求。例如安防监控、智能考勤、消防及警用、智能电器、医疗检测等领域,公司的民品业务在2020迎来“战略机遇期”。

  在测温产品方面,公司作为国家重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单位,响应国家需求,在供应链、生产、研发等环节加大投入,快速提升交付能力,全力保障全自动红外体温检测告警系统产品的生产和交付。疫情期间,公司新推出了十几款有针对性的、不同形态的全自动测温产品,并将AI算法、人脸检测、智能校温等技术应用于新产品上,大大提升了测体温的效率和准确性。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各地机场、火车站、医院、地铁站、学校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可实现“无接触式测温”、“大规模人群实时体温测量”、“自动抓取发热人群”,能做到精准识别、确保不遗漏目标,协助政府做好疫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得到了广泛的市场认可,也打造了“老牌防疫专家”的品牌。报告期内,子公司智感科技销售额和利润增长显著,出货量远超去年全年数量。

  除系统及产品外,公司也为战略合作伙伴提供机芯模组产品,共同开发公司产品。公司与安防行业巨头公司合作开发双光体温监测系统,同时与AI、物联网等行业头部企业合作,结合人脸识别、互联网5G等技术开创新形态公司产品。海外疫情爆发后,凭借前期布局的全球销售网络渠道,公司将产品推向了欧洲、北美、南美、中东、东南亚等全球各地,实现了批量出货。

  在智慧家居领域,随着公司晶圆级封装红外探测器的批产成功,使探测器的低成本成为可能。公司与美的集团合力打造全新的智能感温调控产品,空调集成热成像测体温模块后,通过获得温度数据进行智能分析,可以让空调自动调整工作模式,智能调节温度设置和风速,提升居家舒适度;同时还可以通过对家庭成员体温和图像判断,分析成员状态,达到提升健康防护的概念。

  在传统市场方面,由于国内疫情影响,长期合作的代理商、经销商以及合作伙伴在公司产品上持续合作,维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针对海外市场,户外夜视产品市场需求强劲,实现了稳步增长。借助公司测温产品的全球需求,公司进一步强化与海外代理商的联系,在海外测温渠道布局上更进了一步。

  在交通夜视产品领域,子公司轩辕智驾专注智能安全驾驶领域,致力于毫米波雷达产品、儿童遗忘检测系统的开发和远红外产品线的优化和市场开拓。轩辕智驾新一代红外热成像避障系统基于公司自主研发的探测器、结合AI深度学习人工智能算法设计而成,具有行人和车辆检测、报警高级辅助驾驶功能,在突破夜障、防强眩光、穿透雾霾沙尘等方面实现全新突破;公司自主研发的儿童遗忘检测系统利用超声波技术实现车内遗忘儿童检测和报警。轩辕智驾已自主研发完成24G/77G毫米波雷达的设计和开发,可实现BSD盲区检测、LCA变道辅助、EAF开车门预警、RCTA后向穿越预警和FCW防碰撞预警等功能。在市场开拓方面已与多家品牌汽车企业进行接洽,将与各品牌厂商形成联盟,整合可用资源,扩大产品线在汽车上的运用。同时也将依托远红外、毫米波雷达和超声波技术积极研发新系统新产品,打造全方位车载安全解决方案。

  由于全球疫情爆发后导致对红外测温产品的需求,公司在全力交付产品的同时,充分做好了市场引导和启发工作,打造国际知名的红外品牌,建立全球范围的渠道网络,积累充分的市场资源。而随着红外技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行业认识到红外热成像技术的优越性,会有更多新的市场机会产生。

  (3)核心器件领域

  报告期内,在出货量方面,公司制冷型探测器销售数量快速提升,高芯科技进一步健全供应链体系,以市场需求调整研发方向,打造柔性生产线,大幅提升生产产能。

  在红外探测器新技术发展方面,公司红外探测器正在向阵列规模更大、像元尺寸更小、灵敏度(NETD)更高、热响应时间更短方向延伸,封装技术从芯片级(金属、陶瓷)向晶圆级、像元级发展。在制冷探测器芯片方面研制的百万像素级中波红外探测器芯片已完成批产关键技术攻关,芯片良率及封装技术大幅提升,已得到多家单位认可,实现批量生产;公司独有的Ⅱ类超晶格长波探测器芯片已随某型号政府装备类产品定型进度实现了批量交付,成为国内唯一一家能批量交付该型探测器芯片的企业。该探测器芯片应用前景宽阔,可广泛应用于地面战车火控系统、高端WQ瞄准系统、空地攻击等领域。

  在非制冷探测器方面,公司拥有国内第一条非制冷晶圆级封装生产线,现已实现批量供货。该产品体积小,重量轻,易于批产,且性价比极高,具备了进入消费类市场领域的先决条件。在疫情期间随公司测温产品进入医院、学校、车站以及机场等人流较大的场所,为疫情的保驾护航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同时也带动了非制冷红外民用的普及化,是未来非制冷红外在智能化及消费级应用方面普及的必由之路。后续,公司将加大量产晶圆级封装产品的供货能力,同时扩展晶圆级产品120x90、256x192、400x300以及640x512高中低端的全面覆盖,以满足各类客户需求。大面阵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方面,以百万像素为代表的大面阵探测器是未来高端政府装备,高端民用等特殊应用领域的主力产品,随着非制冷红外在政府装备方面的逐步加强,未来市场将有强势表现,公司1280x1024@12μm探测器图像效果优秀,市场反应热烈,已实现批量供货。另外随着产能增加成本降低,该款探测器应用领域也将逐步下移,在满足高端应用的同时,逐步替代现有中端产品。在小像元非制冷红外探测器方面,公司小像元产品性能进一步提高,成本进一步降低,是未来非制冷红外领域的主流经济效益产品。小像元产品的批量化交付将使非制冷红外技术更上一个台阶,使国内的红外技术与国际上形成有力的竞争,占领国内外的市场。

  在机芯模组方面,公司针对像元尺寸17um/12um的非制冷金属探测器,开发出高性能PLUG系列机芯的观瞄版;针对像元尺寸17um/12um的非制冷晶元探测器,开发的小型化、低成本COIN系列机芯的观瞄版,均已全面全系实现批量稳定供货,已成功应用在安防、检验检疫,无人机、瞄具等各个领域。针对全系列制冷探测器,开发的高性能、小型化的GAVIN系列中波制冷机芯A/B,长波制冷机芯L,双色制冷机芯D,全国产化机芯C,均已全面全系的实现了批量稳定供货,已成功应用在机载、手持机、安防、气体检测等各个领域。

  (4)产业化基础建设方面

  公司在报告期内投入大量资金扩产非制冷红探测器的生产规模,部分设备已投入使用,优化探测器芯片生产制造关键技术,使金属、陶瓷以及晶圆级封装产品的产能再次的提升,满足大批量客户的需求,同时公司持续加大设备的投资,拓展新厂房,以满足未来更大批量的生产供货能力。

  在新火工区生产建设方面,试生产工作顺利实施,生产过程安全稳定,产品质量满足技术要求,已基本完成一期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新火工区的建成投产,将进一步释放公司在非致命性弹药及信息化弹药的产能,为公司完整WQ系统的批量生产提供有力的保障。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集团本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北京前视远景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高德技术有限公司、武汉高芯科技有限公司、优尼尔红外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汉丹机电有限公司、轩辕智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有限公司、武汉高德智感科技(德国)有限公司及武汉高德微机电与传感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共九家公司。本报告期武汉高德安信科技有限公司完成注销,与上年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减少一家。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立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0-03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并达到了《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表决权数。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39。《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0-040。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公司应收款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此发表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0-038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话、传真、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共3人,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共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三、备查文件

  1、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0-0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公司应收款项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充分地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公司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相关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2020 年半年度合

  并财务报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总额为-73,961,270.43元。明细如下:

  ■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也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减少公司2020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73,961,270.43元,并相应减少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账款

  对于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应收账款视为重大应收账款,否则视为单项金额不重大。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账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实际发生了信用损失,认定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2、其他应收款:

  公司按照下列情形计量其他应收款损失准备:①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②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③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应收款,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所以公司按照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为共同风险特征,对其他应收款进行分组并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其他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公司将其差额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减值损失;相反,公司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其他应收款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

  公司根据以前年度的实际信用损失,并考虑本年的前瞻性信息,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0年半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2020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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