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0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环境及新冠疫情引发的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影响,宏观经济形势和经济持续下行压力不断增大,国际油价低位震荡,国内外各大石油公司持续缩减资本性支出,公司积极应对复杂严峻形势,努力克服原油价格下滑、国际贸易大幅缩减等对化学品市场的不利影响,一方面紧抓疫情防控,一方面狠抓经营创效,在做实做细防疫措施的同时,通过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大力实施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等措施,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市场优势地位进一步巩固。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239.7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394.4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29.58%,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较2019年减少广东宝莫、新增能景光伏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1、疫情防控方面,面对突发新冠疫情严峻形势,公司积极贯彻属地政府部门部署,按照“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的总体要求,先后及时制定并发布了《防疫工作应急预案》、《入厂防疫检查制度》等12项防疫有关制度,转发各级政府文件120余件,从紧从细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总体管控到位,生产平稳高效运行,为实现全年工作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

  2、安全管理方面,公司持续贯彻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制落实,完善“两体系”运行,狠抓“双基”管理,深化安全环保意识宣贯的同时,结合双换证及安全整改工作,持续加大安全环保投入,深入推进安全环保软硬件升级,为保障企业本质安全奠定坚实基础。目前,公司已完成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取证及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工作。

  3、节能降耗方面,公司通过细化生产环节控制,优化工艺流程,引进新型设备设施,强化供应链管理,全方位实施挖潜增效,生产成本进一步降低,生产效能持续提升;深化与国内外校企合作,新型基因工程菌株生产试验取得突破的同时,通过技术引进和工艺创新,进一步提高单体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持续开展技改技措,重点实施物料降温系统改造、效能提升改造、污水处理系统优化、单体系统精简优化及安全设施升级等多项技术改造,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进一步提升了生产效能。

  4、产品和技术创新方面,结合市场需求和产业转型需要,公司充分发挥四大研发平台优势,进一步加大新型技术和产品研发力度,重点实施了新型菌种筛选培育、新型催化剂论证试验、耐温抗盐及高抗盐聚合物工业化试验、高浓聚合试验、低残单反相乳液聚合物开发、粗单聚合、反向悬浮吸水树脂开发等技术研发项目,形成了耐温抗盐驱油剂及配套技术、高粘制香聚合物、非常规能源开发配套产品和技术、新型乳液产品和技术、速溶聚合物、酸液稠化剂等行业领先的产品和技术,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

  5、市场拓展方面,在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和石油价格持续低迷环境下,国内外各大石油公司在压减资本性支出的同时,市场需求有较大幅度降低。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内部市场开拓,进一步深化与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的战略合作,积极把握新型产品市场机遇,通过市场调研和信息分析,及时全面获悉国内外市场需求,充分发挥产品和技术服务优势,在实现国内油田稳定销售的同时,积极跟进北美、东南亚、中亚等市场拓展,根据客户需求,通过优化生产工艺、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实施高效技术服务、合理安排生产计划,保障了供货质量和及时性,得到客户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6、光伏发电业务方面,两个光伏发电站于报告期内实现累计上网电量3085万千瓦时。在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新冠疫情的双重不利影响下,公司的经营情况保持了稳定态势,一定程度上得益于多元化的业务布局。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本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该准则,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满足一定条件时,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未对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本公司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本公司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范围较上年减少广东宝莫,新增能景光伏。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0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吴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补选董事曾庆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下同)的额度,额度内金额可以循环使用,未还款金额累计不得超过5000万元,资金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年,主要用于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一、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备查文件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0-033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5日,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根据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莫环境”)提供财务资助,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以下简称“本次财务资助”)。

  一、公司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概述

  本次财务资助的最高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情况如下:

  

  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在审批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财务资助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相关的协议签署、上述额度内款项支付以及签署未尽事项的补充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被资助对象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东营宝莫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4年5月8日

  3、注册资本:叁亿元整

  4、法定代表人:张世鹏

  5、经营范围:环境工程;环保及节能产品技术开发、服务;环保及节能工程咨询、设计、施工;环境保护(污染治理)设施运营服务;环保及节能产品销售;合同能源管理;地热、余热资源及新能源节能技术服务和咨询;丙烯酰胺的生产;丙烯腈批发(禁止储存,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研发、生产、销售;环境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企业以自有资金对工业、商业、农业、制造业、服务业进行投资(不得经营金融、证券、期货、理财、集资、融资等相关业务);道路货运经营(不含易制毒、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进出口商品除外)。

  6、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宝莫环境100%股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被资助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宝莫环境,本次财务资助的主要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并防控流动性风险,公司有能力控制子公司经营管理活动,可全面掌控子公司资产及经营情况,本次财务资助事项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宝莫环境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防控全资子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有助于推动公司总体战略发展、提升公司整体发展质量。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向全资子公司宝莫环境无偿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用以补充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宝莫环境提供财务资助事项。

  五、其他事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佳隆长”)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额度的财务资助,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向四川佳隆长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且尚未收回的财务资助总额为14,072万元。

  六、 备查文件

  1、《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