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83 证券简称:西山煤电 公告编号:2020-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告2020-039)。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8月26日(星期三)上午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8月26日上午9:15至2020年8月2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太原市西矿街318号西山大厦九层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 集 人:公司董事会
6、主 持 人:董事长樊大宏先生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329,874,1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87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2,276,327,1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5.56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3,547,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07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101,394,55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75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47,847,50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68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53,547,04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071%。
3、公司董事、监事、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1.0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2 发行规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3 发行对象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4 债券期限及品种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5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6 担保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7 发行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8 承销方式与募集资金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77,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98,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112%;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13,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8%。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09 偿债保障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0 上市场所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1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1.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子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90,7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26%;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7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311,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240%;反对15,083,4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76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2.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29,819,3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6%;反对54,86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1,339,69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459%;反对54,86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议案2.00为特别决议,需要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本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3.00 关于公司为山西西山华通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314,767,8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516%;反对15,106,38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48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88,1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5.1014%;反对15,106,38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898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爱珍、王半牧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众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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