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0-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0年7月7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方案具体内容为:公司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股本620,570,400股为基数,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41,140.8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以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分配。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620,570,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02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18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04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02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9月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以截止2020年9月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0年9月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王昭
咨询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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