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0-01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8月2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济南市经七路86号证券大厦19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李玮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孟庆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6人,监事曹灶强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 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张晖女士出席会议;公司总经理毕玉国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袁西存先生、合规总监亓兵先生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了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律师:林泽若明、郭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中泰证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没有提出新议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600918 证券简称:中泰证券 公告编号:2020-020号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公司章程(草案)》修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草案)》附件《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4 日披露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公告》。
2020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自 2020 年 3 月 1 日起施行)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取消或调整证券公司部分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20] 18号),公司修改的《公司章程》自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生效,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监管规定完成《公司章程》备案相关工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6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