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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经营性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50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电力》要求,现将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2020年上半年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 公司2020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20年第二季度(4-6月份)完成发电量160.78亿千瓦时,同比增幅为6.66%,上半年累计完成发电量331.46亿千瓦时,同比增幅7.25%。 2020年第二季度(4-6月份)完成上网电量148.65亿千瓦时,同比增幅为7.05%,上半年累计完成上网电量305.70亿千瓦时,同比增幅7.61%。

  公司下属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2020年上半年实现平均售电单价267.99元/千千瓦时(不含税),同比增幅为3.17%。上半年累计入场标煤单价396.46元/吨,较去年同期减幅1.06%。

  二、 公司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情况

  

  三、主要说明

  本期由于售电量同比增加以及平均售电价的同比提高,公司2020年上半年实现累计营业收入909,754.1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8%。

  注:上述经营指标和财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仅供各位投资者参考,相关数据请以公司2020年 中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公司代码:600578                                     公司简称:京能电力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逾期债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全国电力生产运行受疫情影响先抑后扬,全社会用电量接近去年同期水平。预计下半年,电力消费将延续增长态势,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平衡。

  公司所处火电行业仍面临市场份额受到挤压,市场化竞争加剧,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等多重外部压力。报告期内,京能电力把握燃料价格小幅回落契机,加强燃料协同管理,控制公司成本,同时,多措并举实现交易电价回升、电量同比增长,公司报告期内业绩实现同比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装机容量1,529万千瓦,同比增加184万千瓦,增幅13.68%;权益装机容量1,788万千瓦,同比增加136万千瓦,增幅8.23%。上半年累计完成发电量331.46亿千瓦时,同比增幅7.25%;累计完成上网电量305.70亿千瓦时,同比增幅7.61%。累计完成供热量3,301万吉焦,同比增长29.31%。

  截止2020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795.20亿元,较去年年末增长3.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3.89亿元,较去年年末增长3.18%;2020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98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28%;实现利润总额10.8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02%。

  (一)多措并举,公司业绩实现好转

  报告期内,京能电力积极通过做好电量营销工作、加强燃料成本管控、扩大供热面积等方式,提升公司下属控股煤电企业的业绩水平。

  1、售电业务有序开展,电量营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在电力市场竞争不断加剧的形势下,按照“维护存量、抢占增量”的原则,持续关注各区域交易细则政策变化,落实电量营销主体责任,营销指标同比增长明显。2020年上半年实现市场交易上网电量150.91亿千瓦时,占整体上网电量50%,同比上升8.33%;上半年实现平均售电单价302.3元/千千瓦时(含税),较去年同期增幅1.9%。

  2、加强协同管理,燃料成本同比降低

  发挥协同管理职能,促进与大型煤企的战略合作,增加长协煤合同比重,扩大市场煤供应商来源,实施市场煤网上竞价阳光采购。积极研判动力煤期货市场走势,实行错峰采购,提前调增供暖季库存,科学开展劣质煤掺烧,2020年上半年入厂标煤单价同比降低4.26元/吨,降幅达到1.06%。

  3、热力市场扩大,供热量增加

  公司积极拓展热力市场,2020年上半年企业供热面积达到1.37亿平方米,同比增加3550万平方米。同时随着对热电联产机组的技术改造的投入,不断提高下属企业的供热能力,2020年上半年完成供热量3,301万吉焦,同比增长29.31%。

  4、参股企业持续实现较好盈利

  公司主要参股企业均为其他大型能源上市公司下属的优质企业,报告期内盈利情况良好,为公司贡献稳定的投资收益。

  5、股权激励方案成功落地,完成首期股票期权授予登记

  为进一步激发经营、管理和技术骨干活力,建立中、短、长相结合的有效激励机制,公司于2019年正式启动股权激励计划,并于2019年11月取得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2019年12月9日公司召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激励草案,并确定当日为首期股票期权授予日。

  报告期内,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首次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向符合条件的170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共计59,624,570份。

  本次股权激励方案成功落地,开创了公司长远改革的破冰之旅,也为公司后续经营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股权激励的实施,使京能电力在当前严峻的、充分竞争的电力市场环境中,让管理者、关键人员利益与公司经营发展形成共同体,同心协力应对行业形势,把握发展机遇,开启改革创新的新篇章,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的目标。

  (二)拓展公司发展空间,投资项目择优推进

  1、增强主营业务实力,稳步推进煤电项目进度

  报告期内,京宁二期项目取得核准并开工建设,京秦热电#2机通过168小时试运,岱海发电四台机综改全部完成,宜春热电双机并网。

  公司在建项目进度按时间节点稳步推进,预计2020年内呂临发电、秦皇岛热电#2机组,宜春热电将陆续投产。

  2、延伸产业上下游业务,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报告期内,为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发展的需要,延伸公司产业结构,拓展综合能源业务,公司成立了综合能源分公司,青岛有住综合能源项目现已落地。下一步,公司将建立完善集售电、微电网、供冷供热供汽、分布式供能、储能、智能控制等服务于一体的多能供应服务链,扩大综合能源市场,培育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三)安全环保长抓不懈,高度重视节能减排

  京能电力重视企业成长与社会和谐紧密相依的重要性,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坚持安全第一、科学清洁的发展理念。

  报告期内,公司全力抓安全生产,持续开展反事故、防寒、防汛、防火等专项演练,顺利圆满完成了首都春节、两会、迎峰度夏等重要时段的电力保障及热力供应工作。

  坚决落实环保改造投入,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的同时,加强煤场全封闭改造管理,通过增加喷淋、防尘网等措施,确保大气污染防治达标。

  (四)实施股份回购,提升投资者对公司价值认可

  为增强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的交易活跃度,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认可,同时推动公司价值的合理回归,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于2020年3月正式启动股份回购计划。报告期内,经公司第六届三十次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的公司股份将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公司实施2019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对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4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3.88元/股)。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31,153,3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4618%,已支付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451,222.95元(不含交易费用)。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46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19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送达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知。

  2020年8月25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关于赵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总经理代为分管财务工作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新任总会计师之前,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金生祥先生代为分管公司财务工作。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关于樊俊杰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昕女士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审议,通过《关于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转让供热管网资产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同日公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47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赵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和总会计师职务及由公司总经理代为分管

  财务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5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赵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总经理代为分管财务工作的议案》。因工作需要,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赵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职务。公司董事会对赵兵先生任职期间对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新任总会计师之前,由公司董事、总经理金生祥先生代为分管公司财务工作。

  独立董事就赵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同意赵兵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职务。董事会审议《关于赵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总会计师的议案》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48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樊俊杰先生不再兼任公司

  总法律顾问及聘任新法律顾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5日,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樊俊杰先生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

  公司现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樊俊杰先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再兼任公司总法律顾问职务。同时,董事会同意聘任孙昕女士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孙昕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孙昕女士简历

  孙昕,女,1980年出生,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法学硕士。历任北京奥运会组委会法律事务部综合协调处项目员、合同监管处项目助理、合同监管处项目主管;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员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务处处长、法律事务部高级经理。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电力      公告编号:2020-49

  证券代码:155058           证券简称:18京能01

  证券代码:155452           证券简称:19京电01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子公司之间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

  供热管网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下属全资子公司内蒙古京能盛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乐热电”)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所拥有的厂外供热管网资产转让给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京能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能源开发公司”)。

  ● 本议案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同时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值将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评估结果备案批复为准。

  一、 非公开协议转让概况

  京能能源开发公司成立之前,盛乐热电已在和林格尔新区建成部分供热管网资产。该部分供热管网能够覆盖园区800万㎡供热需求。

  鉴于按照目前业务划分,盛乐热电该部分供热管网资产均用于京能能源开发公司向和林格尔园区客户开展供热业务,为提高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根据资产随业务走的原则,拟采用现金方式由盛乐热电向京能能源开发公司转让上述供热管网资产。

  本次转让拟采取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价格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盛乐热电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拥有的供热管网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9〕第1653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7,145.85万元,增值率22.88%。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值将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评估结果备案批复为准。

  二、 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 转让方情况

  1、转让方基本情况

  盛乐热电成立于2012年10月,法定代表人李染生,注册资本141,881.00万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盛乐热电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盛乐经济园区。公司经营范围:电力业务、城市供热(以上内容均按许可证核定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电力、粉煤灰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除盐水销售。

  2、转让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盛乐热电总资产315,103.44万元,净资产121,508.56万元;实现营业收入93,667.87万元,净利润3,316.75万元。

  (二)受让方情况

  1、受让方基本情况

  京能能源开发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法定代表人李染生,注册资本25,000万元。经营范围:热力生产和供应;供热设施、设备、管道销售、安装、运行、维修;供中水、工业水、除盐水;供工业蒸汽;购电、售电、电力供应;普通道路货物运输;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开发推广服务;设备销售;广告业;自由房屋、场地租赁;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服务。

  京能能源开发公司由公司和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林格尔基建公司”)按80%与20%的股比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2.5亿元。

  2、受让方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2019年,京能能源开发公司总资产20,482.22万元,净资产20,073.97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35万元,净利润73.97万元。

  三、转让标的情况

  盛乐热电厂外供热管网资产总投资18,000万元,包括管线25,805米,换热站13座,目前运行正常。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权属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查封、冻结等情形。

  根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盛乐热电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拥有的供热管网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天兴评报字〔2019〕第1653号),本次评估基准日为2019年8月31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17,145.85万元,增值率22.88%。

  本次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值将以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最终评估结果备案批复为准。

  四、 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盛乐热电转让其所拥有的供热管网相关资产的转让价格将按照最终经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评估结果备案批复的评估值为准。交易双方交接完成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受让方一次性支付转让款。

  五、本次资产转让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本次资产转让是公司同一控制下进行,因此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涉及转让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资产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同时不构成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内蒙古盛乐热电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拥有的供热管网相关资产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天兴评报字〔2019〕第1653号)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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