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0-06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监事会声明: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3-00721号),大信所对公司以预付购货款的名义与关联方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公司”)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应付票据款项的可回收性、存货金额及公司以前年度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的前期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国内经济形势依旧严峻,化肥行业面临土地流转加速、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化肥用量零增长,环保要求高等不利因素,加之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化肥行业上半年经营面临考验。公司在董事会的带领下,全体金正大人聚力拼搏,克服各种困难,稳步推进公司生产经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586,362,029.7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19,029.36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下降28.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92.66%。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如下:
一是坚定不移地推进种植业产业链打造,为种植业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围绕种植业,充分利用公司先进技术、品类齐全的产品体系,以及“改土养地、全程营养、品质提升”三位一体的亲土种植解决方案和为种植户提供从种到收的农业全程服务。上半年,公司继续秉承技术先导,推动公司转型发展。加大应用研究力度,继续完善和优化区域作物解决方案;继续加强市场服务,推动技术与市场的融合,开展高标准示范田建设,结合区域营销需求,开展示范观摩和技术培训等。搭建农业产业化服务平台,聚焦经作区农产品品质提升、农产品品牌打造、优质农产品销售,力争成为知名的果蔬业产、供、销综合服务提供商,完成山东天成农业有限公司的设立与业务推进。
二是坚定不移地推动产业服务业务的快速发展,推进产品的研发与升级。推进产品的研发与升级。针对磷化工及其伴生资源,开展资源的高效应用研究,针对不同区域的气候、土壤和施肥特点,开展功能性复合肥、控释肥、水溶肥、液体肥、叶面肥、药肥、微生物菌剂及代谢产物的研发与升级,针对育苗和水产养殖领域,开展水稻壮秧剂和水产肥的研发与升级,通过在全行业推广减肥增效产品与技术服务方案,实现我国化肥减量使用的目标,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是推进规范化管理,为公司健康发展夯实基础。2020年上半年,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针对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管理体系,提升内部管控能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运营效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2020年1月1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增加以下公司纳入合并报表:安徽中测质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广东清远金正大农业研究院有限公司、金正大(天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金正大(天津)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天成农业有限公司、施诺德特肥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金正大(山东)进出口有限公司、山东天成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天成壹品果蔬有限公司、山东圣科特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丧失对以下公司的控制权,不再将其纳入合并范围: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临沂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栖霞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蒲城县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沃夫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金丰公社果蔬有限公司、枣庄市山亭区金丰公社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山东金丰公社农产品经营有限公司、山东金丰盛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注销以下公司:菏泽金正大农化服务有限公司、武城县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桂林沃夫特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宝鸡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安顺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德宏沃夫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北海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梧州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柳州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通海沃夫特农化服务有限公司、建水沃夫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宾川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南宁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眉山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成都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新乡市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信阳金正大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周口沃夫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许昌沃夫特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瓮安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瓦房店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西双版纳金正大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菏泽亲土一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贵州亲土一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万连步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0-06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8月26日9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3-00721号),大信所对公司以预付购货款的名义与关联方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公司”)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应付票据款项的可回收性、存货金额及公司以前年度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的前期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0-06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0年8月26日11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0年8月2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3-00721号),大信所对公司以预付购货款的名义与关联方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贝丰公司”)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应付票据款项的可回收性、存货金额及公司以前年度存在无实物流转的贸易性收入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事项。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尚未重述上述事项的前期报告,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是基于以上情况进行编制,后续公司将对上述事项进行处理,存在会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调整的可能性,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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