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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12                             公司简称:创力集团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并实现营业收入108,085.0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09%,实现净利润17,665.16万元,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非净利润15,719.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7.65%,经营指标呈现积极向好的态势。

  《煤炭工业“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指出,到“十四五”末,国内煤炭产量控制在41亿吨左右,全国煤炭消费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全国煤矿数量控制在4000处左右,建成智能化生产煤矿数量1000处以上;建成千万吨级矿井(露天)数量65处、产能近10亿吨/年。培育3-5家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煤炭企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组建10家亿吨级煤炭企业。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90%,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形成若干行业智能化煤矿、智能选煤厂、智慧矿区、智慧企业标杆,生产效率、经济效益、安全水平、智能化程度达到世界领先水平。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全国原煤产量的30%左右。

  推动煤炭企业智能化、数字化发展。以开采“无人化和无害化”为方向,推进煤矿装备和工艺过程智能化升级,推进固定岗位的无人值守和危险岗位的机器人替代,推动各生产环节的智能化联动,加快智能化与绿色开采技术融合,推动形成安全、高效、智能、绿色的煤炭生产新格局。加快企业大数据平台或数据中台建设,促进生产系统与管理系统的有机融合,提升企业经营管控、科学决策和抗风险能力。通过企业各板块、各层级、各环节的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打造企业生态系统,实现内外部资源的有机整合、共享协同、高效运营。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落实了以下工作:

  一、调整公司经营结构,完善公司制度。公司经营结构的调整,成立7大中心,重新划分业务,明确责任,减少业务交叉,完善企业各项制度建设。

  二、加快企业高端制造,全力应对市场挑战。公司适应市场新变化、新需求,加大创新投入,研究和摸索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的高端制造的路子,勇于接受市场装备“大型化,技术化、高强度,高要求”的挑战,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推动成套智能化技术研究与应用、完善公司采矿装备,加大智能化工作面设备研究,提升设备智能化水平。 规范设计,不同设备实现标准化、系列化、模块化,形成自主核心技术体系和设计规范,为企业的更大发展提供续航能力。

  三、强化质量管理手段,提升产品品质

  认真落实设计审核兼顾工艺标准,要严格控制生产环节的质检标准,要制定并落实装配、验收标准,质量问题无小事,质量管理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公司发展。落实加强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严格执行质量考核、质量管理制度;生产部门要加强对外委产品的检验,要严格准入门槛,要建立退出机制,要把质量考核与长期合作紧密挂钩,提高供方的质量意识和责任心,提升产品质量。加强质检队伍建设,对质检人员进行技能培训,保证产品从备件采购到整机出厂的合格。

  四、狠抓制度落实,提高管理团队执行力,提高公司管理效益

  完善惩戒问责机制,提升公司的执行力,同时公司完善全员绩效考核机制,实行公司考核部门、中心,部门、中心考核员工的绩效考核体系,以绩效量化收入,真正做到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的分配体系,通过绩效固化管理流程,深化绩效结果运用,通过绩效考核与人员选拨关联等方式,使绩效管理文化深入人心,建立健全员工薪酬机制。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营销服务体系,强化市场风险管控

  公司积累高端制造经验;营销人员全覆盖、不交叉,不重叠;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抓好合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货款回收,同时要严格管控代储备件,要全面完成所有代储备件的盘点工作。

  六、加大投入,提升企业科技管理水平

  为提升公司集团化管理水平,满足未来公司科技管理和技术设计的需求,技术研发中心对现有软硬件要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公司设计手段,促进设计能力;为加强企业集团化建设,提高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公司OA、ERP系统要做全面的提升,升级的信息化管理平台,真正能够实现整个集团文件,财务报表,人力资源,信息、物资采购流等统一管理。提高协同办事效率,实现流程化管理。

  七、完善子公司管控的途径和方法,推进企业集团整体协同发展

  完善集团组织结构,利用集团优势,加强对子公司人、财、物管理的管控、指导、监督,完善集团对各子公司的投资,采购,财务管理。做到公司目标统一,行动一致,监管有力。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

  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6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石华辉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7人,实际到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董事出席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经知悉与本次会议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召开合法、有效。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9-03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39)。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0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创力集团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7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0日以电子邮件与电话相结合的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了下述议案,并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年上半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管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8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公司将2020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2015年3月,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3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96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9,376,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72,213,188.4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07,162,81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1119号《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 2020年1-6月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本报告期内,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共用于募投项目支出51,936,504.41元,支付手续费9,031.31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000,000.00元;收到存款利息收入1,371,495.18元,收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收益905,138.91元,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0,000,000.00元,故截止2020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存款专户的余额合计为235,251,665.44元。

  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其中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和审批手续进行了严格要求,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熟支行、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中国银行股份太原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均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履行了相应的义务。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

  截止2020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重大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

  注1: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开立的“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5年5月5日注销。

  注2:在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湖支行开立的“铸造生产线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5月10日注销。

  注3:在中国银行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9年6月17日注销。

  注4: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立的“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9年6月17日注销。

  注5: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秋涛支行开立的“融资租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8月21日注销。

  注6:在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开立的“融资租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8月21日注销。

  注7: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浦支行开立的“融资租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6月6日注销。

  注8: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青浦支行开立的“融资租赁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5月10日注销。

  注9: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支行开立的“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9年6月17日注销。

  注10:在中国银行股份太原高兴技术开发区支行开立的“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7年7月10日注销。

  注11: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青浦开发区支行开立的“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已于2018年4月16日注销。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1,956,504.41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公司2012年3月17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至2015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于2015年6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5]第114380号《关于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5,000万元;2020年2月25日,公司将实际使用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5,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该事项已于2020年2月27日公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020年4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没有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没有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交易。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符合监管要求。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2.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选择适当的时机,阶段性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截止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滚动管理70,000.00万元,已获得投资收益905,138.91元。具体如下: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无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的议案》,董事会、监事会均同意将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的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并经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将上述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3,882.70万元转入一般结算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15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45,815万元调整为19,000万元。原项目实施地址变更为在苏州创力矿山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创力”)现有厂房实施,该项目土地购置费、建筑工程费、其他费用(含预备费等费用)共计19,734万元(含已投入金额)均由苏州创力以自有资金投入。本项目“设备购置及安装、工位器具”金额由20,321万元调整为14,150万元,其中已投入设备2,911.90万元由苏州创力采购,剩余11,283.10万元设备均调整为公司集中采购,再租赁给苏州创力生产使用。“铺底流动资金”由5,760万元调整为4,850万元。剩余募集资金26,815万元,拟将其中的4,080万元投资铸造生产线建设项目,结余22,735万元暂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保管,待公司找到合适的新项目后投入实施。2015年6月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此次变更公司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2015年6月23日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及已实际累计投资额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实际投入金额大于募集资金投资额部分为利息收入。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落实了“待定项目”部分结余资金投资项目。

  本期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中的4,600.92万元以及待定项目结余资金2,615.00万元用于投资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将原“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中的铺底流动资金4,850.00万元用于融资租赁项目。

  变更后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概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1、年产300台采掘机械设备建设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

  本次项目建设周期调整,是根据煤机行业发展形势并结合公司实际,主动调整战略布局,放缓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上市后至2016年下半年煤炭、煤机行业市场需求疲软、售价下跌,为保证公司股东及公司的利益,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遵循以销定产原则,本着产能最大化利用为目标,在项目进度上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随着国家对新能源汽车领域国家补贴政策逐步退出,新能源汽车领域发展形势发生了变化,公司主动对新能源汽车板块的布局进行调整,实施战略收缩。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新能源运营项目已经结项,并将节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池包、新能源电动汽车电机及控制器项目(一期)已经投入完毕,尚未产生预期效益。 

  (三)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因项目的效益主要是通过加强公司在采掘机械设备及矿用电气设备等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新工艺、新产品的研究开发,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故本项目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区域营销及技术支持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因项目的效益主要是通过营销办事处的增员扩建,加强市场开发的深度和广度,为售中和售后服务效率的提高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公司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间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故本项目不单独核算经济效益。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注1:募集资金总额100,716.28万元系扣除发行费用后的金额。

  注2:上述项目均已结项,新能源汽车配套零部件及充电桩项目(一期)节余募集资金2,528.46万元和新能源汽车运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354.24万元已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2015年度募投项目支出16,607.83万元;2016年度募投项目支出15,886.14万元;2017年募投项目支出23,823.53万元;2018年募投项目支出7,413.05万元;2019年募投项目支出9,095.1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82.70万元;2020年上半年年度募投项目支出5,193.65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81,902.09万元。

  注4:“采掘机械设备配套加工基地改扩建项目”尚未全部完成,“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已完成的扩建项目实现效益的情况。

  注5:“铸锻生产线建设项目”根据可行性报告的经济效益预测:建设期12个月,预计达产年营业收入12000万元,年利润总额4200万元。该项目于2016年投产,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1,371.76万元,利润总额为233.39万元。2020年上半年年度营业收入为4,844.22万元,利润总额为528.77万元。

  注6:“融资租赁项目”根据可行性报告的经济效益预测:预计第一年净利润1260万元。该项目于2017年开始运营,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1,220.29万元。2020年上半年年度实现净利润764.50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6月30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0-039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以及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进度,目前公司新厂区已经投入使用,公司办公地址已由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68号搬迁至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作相应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住所变更情况

  公司原住所:

  上海市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1568路

  变更后公司住所:

  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

  二、 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住所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具体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上述公司修改的公司住所、修订《公司章程》 部分条款事项将在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以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为准。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012    证券简称:创力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0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1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五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1日

  至2020年9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0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20年8月27日刊登于本公司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0年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5)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如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6)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要条件。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康路889号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201706

  联系人:常玉林   高 翔

  联系电话:021-59869117

  传真:021-5986911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证券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创力集团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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