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101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8月29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5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8,500万元,2019年9月11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0月18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9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11月21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2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月3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7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1月20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8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3月19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25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4月2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0年5月25日,公司将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9-064、2019-068、2019-075、2019-085、2020-002、2020-007、2020-043、2020-051、2020-073)。
公司于2020年3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27)。
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46)。
二、本次提前归还情况
2020年8月25日,公司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550万元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该资金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在使用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资金运用情况良好。
截至公告日,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3,98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金额为8,000万元,使用期限均未超过12个月,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603336 证券简称:宏辉果蔬 公告编号:2020-102
转债代码:113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债
转股代码:191565 转债简称:宏辉转股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辉转债”开始转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65
● 转股简称:宏辉转股
● 转转股价格:10.00元/股
● 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9月3日至2026年2月25日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69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2月26日公开发行了332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200万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67号”文同意,公司33,2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0年3月16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辉转债”,债券代码“113565”。
根据《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辉转债自2020年9月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份。
二、宏辉转债转股的相关条款
(一)发行规模:33,200万元人民币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三)票面利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4%、第二年0.8%、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2.5%、第六年3.0%。
(四)债券期限: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0年2月26日至2026年2月25日
(五)转股期起止日期:2020年9月3日至2026年2月25日
(六)转股价格:初始转股价格为14.61元/股。由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0年5月实施完毕,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宏辉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5月22日起由原来的14.61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
三、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代码和简称
可转债转股代码:191565
可转债转股简称:宏辉转股
(二)转股申报程序
1、转股申报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2、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宏辉转债全部或部分申请转为公司股票。
3、可转债转股申报单位为手,一手为1,000元面额,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一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时不足转换1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于转股申报日的次一个交易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现金兑付。
4、可转债转股申报方向为卖出,价格为100元,转股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单。
5、可转债买卖申报优先于转股申报。对于超出当日清算后可转债余额的申报,按实际可转债数量(即当日余额)计算转换股份。
(三)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0年9月3日至2026年2月2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宏辉转债停止交易前的可转债停牌时间;
2、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3、按有关规定,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四)转债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债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债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五)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的上市交易和所享有的权益
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个交易日上市流通。可转债转股新增股份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在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享受当期股利。
(六)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债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七)转股年度利息的归属
宏辉转债采用每年付息1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可转债发行首日,即2020年2月26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转换成股份的可转债不享受当期及以后计息年度利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调整
(一)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宏辉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4.61元/股,最新的转股价格为10.00元/股。
2020年4月29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5,361,500股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10元(含税),每10股送红股3股(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日为2020年5月22日。根据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的规定,宏辉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4.61元/股调整为10.0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5月22日起生效。详见公司2020年5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辉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67)。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公司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本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五、其他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宏辉转债的详细发行条款,请查阅2020年2月2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754-88802291
特此公告。
宏辉果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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