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豪悦护理”)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配售细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证协发[2018]142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0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及《上海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证发[2018]41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进行,申购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ipo.uap.sse.com.cn/ipo,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关于网下发行电子化的详细内容,请查阅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1、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具体内容如下:
(1)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或“平安证券”)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2.26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0年8月28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发行申购日同为2020年8月28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30-11:30,13:00-15:00。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购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显示的申购时间及申购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于2020年9月1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同日获配多只新股的情况,如只汇一笔总计金额,合并缴款将会造成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0年9月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2、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认真阅读2020年8月27日(T-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重要提示
1、豪悦护理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667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783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的A股股票简称为“豪悦护理”,股票代码为“605009”,该代码用于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简称“豪悦申购”,网上申购代码为“707009”。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一定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平安证券通过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化平台(以下简称“网下申购电子平台”)实施。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
3、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A股发行数量为2,667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0年8月24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62.26元/股,其对应的市盈率为:
(1)16.1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1.5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5、若本次发行成功,预计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为166,047.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180.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54,866.46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154,866.46万元。
6、本次发行的网下、网上申购日为2020年8月28日(T日),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T日)9:30-15:00。只有初步询价时提交了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才能且必须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网下投资者必须在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发行价格62.26元/股,申购数量应为其初步询价时申报的有效拟申购数量。在参加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网下投资者为参与申购的全部配售对象录入申购记录后,应当一次性全部提交。网下申购期间,网下投资者可以多次提交申购记录,但以最后一次提交的全部申购记录为准。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未按要求提供材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拒绝向其进行配售或视为无效申购。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上海)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提供相关自然人主要社会关系名单、配合其它关联关系调查等),如拒绝配合或其提供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上述禁止性情形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拒绝向其进行配售。
(2)网上申购
参与网上发行的投资者须按本次确定的发行价格62.26元/股进行申购,网上申购时间为2020年8月28日(T日)9:30-11:30,13:00-15:00。网上申购简称为“豪悦申购”,申购代码为“707009”。 2020年8月28日(T日)前在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证券账户、且在2020年8月2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日均持有上海市场一定市值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发行人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均可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申购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投资者按照其持有的上海市场市值确定其网上可申购额度。网上可申购额度根据投资者在2020年8月26日(T-2日)前20个交易日(含T-2日)的日均持有市值计算,投资者相关证券账户开户时间不足20个交易日的,按20个交易日计算日均持有市值。持有市值1万元以上(含1万元)的投资者才能参与新股申购,每1万元市值可申购一个申购单位,不足1万元的部分不计入申购额度。每一个申购单位为1,000股,申购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但最高申购量不得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即不得超过10,000股,同时不得超过其按市值计算的可申购额度上限。
申购时间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及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账户持有人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20年8月26日(T-2日)日终为准。
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投资者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明细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到该证券公司持有的市值中。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证券账户单独计算市值并参与申购。不合格、休眠、注销证券账户不计算市值。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发生司法冻结、质押,以及存在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限制的,不影响证券账户内持有市值的计算。
(3)网下网上投资者认购缴款
2020年9月1日(T+2日)当日16:00前,网下投资者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披露的初步获配数量乘以确定的发行价格,为其获配的配售对象全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20年9月1日(T+2日)公告的《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网上投资者缴款时,应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相关规定。2020年9月1日(T+2日)日终,中签的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7、本次发行网下和网上申购于2020年8月2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20年8月28日(T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在2020年8月31日(T+1日)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以下简称“《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请参见本公告“一、(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8、当本次发行网下实际申购总量未达回拨前网下发行数量时;或当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小于回拨前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且网上认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仍未能足额认购的;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承销过程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发现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9、本公告仅对股票发行事宜扼要说明,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2020年8月27日(T-1日)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的《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全文、招股说明书摘要等文件。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招股说明书中“重大事项提示”和“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政治、经济、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0、本次发行股票的上市事宜将另行公告。有关本次发行的其他事宜,将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一、本次A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为2,667万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600.2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1,066.8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
(三)承销方式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四)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五)发行方式与时间
本次网下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配售对象通过网下申购平台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发行价格62.26元/股认购。
网下发行申购时间:2020年8月28日(T日)9:30-15:00;
网上发行申购时间:2020年8月28日(T日)9:30-11:30,13:00-15:00。
(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额
根据62.26元/股的发行价格和2,667万股的新股发行数量计算,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166,047.4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1,180.96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154,866.46万元,不超过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拟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额154,866.46万元。
(七)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下、网上申购于2020年8月28日(T日)15:00同时截止。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认购倍数予以确定。
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网上有效申购数量/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投资者有效申购总量低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不得将网下初始发行数量向网上回拨,将中止发行。
2、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50倍、低于100倍(含)的,应当从网下向网上回拨,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00倍的,回拨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网上投资者初步有效申购倍数超过150倍的,回拨后网下发行比例不超过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0%。
3、网上投资者申购数量不足网上初始发行数量的,可回拨给网下投资者。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2020年8月31日(T+1日)公布的《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相关回拨事宜。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按回拨后的网下实际发行数量依据配售原则进行配售,按回拨后的网上实际发行数量确定最终的网上中签率。
(八)锁定期安排
本次网上、网下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九)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
注:1、T日为网上网下申购日;
2、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3、如因上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系统故障或非可控因素导致配售对象无法正常使用其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初步询价或网下申购工作,请网下投资者及时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
二、发行价格及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确定
(一)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
2020年8月24日9:30-15:00,共有2,945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412家配售对象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网下申购平台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全部配售对象报价区间为58.07元/股-62.66元/股,拟申购数量为1,849,600万股。配售对象的具体报价情况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
(二)剔除无效报价情况
经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核查,有37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47个配售对象未按照《杭州豪悦护理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格核查文件,上述报价已被确定为无效报价予以剔除。具体请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无效报价”的部分。
剔除以上无效报价后,共有2,918家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365家配售对象符合《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规定的网下投资者的条件,报价区间为59.06元/股-62.66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840,200万股。上述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均已按照相关规定完成了登记和备案。
符合要求的配售对象报价信息信息统计如下:
(三)发行价格的确定过程
1、剔除最高报价部分情况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剔除无效报价后的询价结果,对所有配售对象的报价按照申购价格由高到低、同一申购价格上按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由小到大、同一申购价格同一拟申购数量的按申报时间(以上交所网下申购电子平台显示的申购时间及申购编号为准)由后到前的顺序排序,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部分的数量,剔除的拟申购量不低于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10%。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对该价格上的申报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
按上述原则,报价为62.26元以上的4家投资者管理的4家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报价为62.26元的配售对象不进行剔除。针对以上配售对象剔除的累计申报数量为8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有效申报总量(剔除无效报价后)的0.0453%。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购。被剔除的名单详见附表中备注为“高价剔除”的配售对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共有2,914家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361家配售对象参与了初步询价报价,报价区间为59.06元/股-62.26元/股,拟申购数量总和为1,839,400万股。
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网下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如下:
2、发行价格的确定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剔除最高报价后,并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所处行业、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因素,确定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2.26元/股。
本次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水平为:
(1)16.19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2)21.58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遵照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2019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3、初步询价截止日有效报价投资者的确定
在剔除拟申购总量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后,截至初步询价截止日(T-4日,2020年8月24日),申报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62.26元/股的2,903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9,325个配售对象为本次发行的有效报价配售对象,有效拟申购数量合计1,832,910万股。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名单、申购价格及有效申购数量参见本公告“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本次初步询价中,11家网下投资者管理的36个配售对象申报价格低于62.26元/股,具体参见“附表:配售对象初步询价报价情况”中被标注为“低价无效”的部分。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配售前对有效报价投资者及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存在禁止性情形进行进一步核查,投资者应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的要求进行相应的配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公司章程等工商登记资料、安排实际控制人访谈、如实
(下转C4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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