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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0-109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的风险提示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疫情发生以来,公司一手有力抓疫情防控,一手有效抓复工复产,专题研究梳理疫情影响及保增长举措,通过抢抓机遇、挖潜增效、精准施策,实现主要经济指标平稳增长。

  基建工程方面,公司新签合同额167.16亿元,业务量总体保持平稳。深入推进公司属地化、区域化发展,成立国内外子分公司、驻外营销机构、海外代表,落地多个省份新项目。实现水处理及环境工程新业务拓展,承接EPC,推进建筑工业化基地建设。梳理确定生产管理重点监控项目、“四类”重点项目,紧盯节点项目,确保重点项目顺利实施。加强成本控制,规范成本管控要求,梳理止损、创效、节约清单。同时,公司推进地材自加工,不断提升创效水平。

  化工业务方面,报告期内,公司与江山市政府协商落实收储补偿事宜,江山基地生产装置已全面完成关停,积极做好员工安置工作。受疫情影响,宁波生产基地PC、顺酐产品价格延续下行走势,导致产品与原材料剪刀差进一步缩减,化工板块继续亏损。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如下: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3.69亿元,同比增长16.48%;营业成本124.54亿元,同比增长17.32%;期间费用5.28亿元,较去年同期下降0.73%,其中管理费用2.45亿元、销售费用0.40亿元、财务费用1.07亿元、研发投入1.36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额-0.3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好于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17.01%,主要系公司基建板块不断挖潜增效,加强成本管控,效益稳定增长所致。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采用财政部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合并范围增加

  单位:元

  ■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0-110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公司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1. 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98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617.2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1元,共计募集资金96,723.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834.4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4,888.5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于2017年3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0.6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4,637.9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65号)。

  2. 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994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和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402,61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19元,共计募集资金64,7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54.7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63,945.2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之一东兴证券于2018年7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已预付承销费、审计费、信息披露费、股权登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563.2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62,382.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8〕254号)。

  3. 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24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已于2020年4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442.4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98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4,725.46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99.9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191.11万元;2020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2,222.45万元,2020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2.80万元,2020年1-6月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185.54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6,947.9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22.77万元,累计收到闲置募集资金理财收益1,376.65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6,574.5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不包括期末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5,000.00万元)。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3,622.2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2.27万元;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426.66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9.4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8,048.89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01.73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7,152.8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0年1-6月已支付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6.98万元,2020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2020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6.8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86.88万元。

  截至2020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49,764.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于2017年3月17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江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国泰君安与中国工商银行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宁波镇海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8年9月,公司变更了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持续督导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公司聘请东兴证券、浙商证券担任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重组联合独立财务顾问,原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未完成的对公司2015年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由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共同承接。公司与宁波浙铁大风化工有限公司会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分别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18年8月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独立财务顾问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于2020年5月与中国建设银行杭州吴山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本公司与实施部分募投项目的子公司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东兴证券、浙商证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18年度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20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1-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6月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工程累计投资占预算总额的58.25%,原因系该项目技术开发合作耗时较长,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繁杂等,开工较晚。

  附件1-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0年6月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施工机械装备升级更新购置项目系公司拟通过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购置桥隧设备、地下工程设备、路基路面设备等建筑施工设备,用于公司目前在建工程项目及未来发展的工程项目。公司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择机采购设备、支付货款。

  [注2]:截至2020年6月30日,该项目尚未完成全部装置的购置且处于运营初期,暂无法计算该项目静态回报期及内部收益率。

  附件1-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020年6月

  编制单位: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05.66万元(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49,594.34万元,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用和发行手续费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51.89万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442.45万元。

  

  证券代码:002061         证券简称:浙江交科         公告编号:2020-108

  债券代码:128107         债券简称:交科转债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送达。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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