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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2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于2020年7月30日收到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物流”)关于“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宝鹰建设为该项目的中标方。航空城物流系公司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宝鹰建设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具体详见公司2020年7月3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中标通知书暨形成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5)。

  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宝鹰建设与航空城物流针对该中标项目签署相关合同,合同金额为269,936,289.58元人民币,关联董事和关联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该工程系宝鹰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竞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4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324901032A

  3、法定代表人:刘国涛

  4、公司住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海澄乡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办公室303室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4年12月29日

  7、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经营范围:国际、国内航空货运/销售;航空电商/航空冷链运输;货运航空;航空维修工程(MRO)及航材物流国际贸易;航空货邮仓储、打包、装卸/地面运输和运营。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航空城物流总资产9,813.30万元,净资产9,751.79万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188.0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0年6月30日,航空城物流总资产9,743.87万元,净资产9,654.54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97.2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0、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直接持有航空城物流51%股权,广州市薛航物流有限公司直接持有航空城物流49%股权,航空城物流系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11、履约能力:航空城物流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工程概况及合同主要内容

  1、发包人: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

  承包人: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工程名称: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施工总承包

  3、工程地点:珠海市金湾区

  4、合同价格:综合单价合同,签约合同暂定价为269,936,289.58元。

  5、工程内容: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金海中路南侧、航空一路东侧,紧邻中航通飞华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建筑总面积104,421.65平方米,其中新建办公楼地下一层,地上九层,建筑高度为38.2米,建筑面积11,515.02平方米。新建货站楼地上两层,建筑高度为20.6米,建筑面积91,836.72平方米。

  6、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土建工程(含基坑支护、桩基础工程、办公楼、货站楼、货站楼高架桥、室外道路、停车位铺装、永久围墙);2)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弱电、防雷工程、消防工程、人防机电工程、海绵城市工程、安监工程);3)除以上指定承包的工程范围外,施工中承包单位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程。

  7、工程工期:总工期为551个日历天,计划2020年9月20日开工,2022年3月24日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竣工验收(其间包括珠海航展影响时间)。

  8、工程进度款付款周期:按照施工进度每月支付。

  9、质量标准:

  1) 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相关规范、验收评审标准,同时满足设计指引文件要求;

  2)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工程质量目标:确保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中标“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交易价格经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定价合理、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遵守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向关联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标合同的履行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布局,能够巩固和提升公司在粤港澳大湾区的行业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若中标项目顺利实施,将对公司合同执行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本次交易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0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航空城物流(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0年7月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航空城集团拟认购全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08,554,676.60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宝鹰建设与航空城物流签署中标项目合同产生关联交易的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合同的履行对公司经营活动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工程系宝鹰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竞得,交易价格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已获批准,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鹰建设与关联方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6、《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3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关联董事李文基先生、蔡文先生、陆先念先生、黄黎黎女士和关联监事蔡维彦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50,000万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61.14%,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航空城集团需回避表决。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期限为自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和实际情况,在上述期限和总额度范围内与相关关联方签署有关合同和协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其他说明

  1、2020年7月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拟认购全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708,554,676.60元(含本数),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和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续尚需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2、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与航空城集团控股子公司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物流”)针对中标的“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签署相关合同,合同金额为269,936,289.58元人民币,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上述工程系宝鹰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竞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4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90511640C

  法定代表人:李文基

  公司住所:珠海市金湾三灶镇海澄珠海机场集团公司办公楼二楼

  注册资本:122,808.45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0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航空产业园区建设及其配套设施的建设、经营、管理(以上项目不含许可经营项目),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会展服务,信息咨询,物业代理,企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航空城集团总资产2,576,771.77万元,净资产848,808.83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232,989.51万元,净利润-6,087.1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航空城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2%股权,通过表决权委托持有公司4.57%股权的表决权,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股份比例为26.57%,系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航空城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珠海市沙石土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沙石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24035R

  法定代表人:黄宏智

  公司住所:珠海市香洲梅华东路9号三楼

  注册资本:6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86年01月14日

  企业类型:集体所有制

  经营范围:土砂石矿产品(不含金属)、建筑材料、水泥、塑料制品、铝合金制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6月30日,珠海沙石土总资产911.44万元,净资产815.07万元,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收入140.38万元,净利润45.45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珠海航空城沙石土有限公司持有珠海沙石土100%股权,珠海沙石土系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的全资孙公司,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履约能力:珠海沙石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主要为向关联方集中采购和向关联方提供劳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和公开招投标定价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输送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合同与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可实现关联方之间的资源优势互补,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的需要。上述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交易的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的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预计总额符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情况,关联交易具体实施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化原则,依据交易双方签订的相关合同进行交易,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审议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4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0年9月14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于2020年9月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亲自出席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告。

  (三)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人应回避表决。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存放于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作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相关股份过户之前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对应股份也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因此,如有存在以上股份均不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0年9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宝鹰股份证券事务部(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

  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登记地点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靳尚

  联系电话:0755-82924810

  传真号码:0755-88374949

  邮    箱:zq@szby.cn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泰然四路303栋3楼

  邮    编:518040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47”,投票简称为“宝鹰投票”。

  2、提案设置及填报表决意见

  (1)提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请对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之一,并在相应栏内打“√”表示。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做选择则视为无效委托;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初,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各行各业乃至全球经济都造成了巨大的影响,经济增长不确定性加剧,建筑市场面临的形势依然复杂,但市场规模平稳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国内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和稳预期,给建筑业增添了政策红利,全球范围内为刺激经济实现恢复增长,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发展规划,国内外建筑市场呈现温和向好的趋势。

  公司于2020年1月引入国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变更为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和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上半年随着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外部形势更加严峻,工作挑战更为突出,对公司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巨大考验,根据2020年3月27日的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在国内外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形势下将启动新一轮基建投资,预期会给我国建筑装饰行业带来持续的、巨大的市场需求,为公司业务拓展提供保障。

  展望公司未来发展,站在国家及行业新的发展起点,公司将继续紧跟国家发展政策和迎合行业发展方向,把握国资控股的重大契机,进一步强化公司内部管理,以“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发展基调,以实现“质量型、效益型”增长为发展目标,进一步深化“战略布局、转型升级”发展战略;公司将紧抓行业发展机遇,围绕国家总体经济布局和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充分利用国资和民营整合的优势,坚持“以内源性增长促进外延式发展,以外延式发展巩固内源性增长”的经营计划,坚持精准投资、科学运营、力控风险和良好回报,持续推进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一)紧抓国家政策和行业趋势,进一步扩大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服务国家战略,关注重点项目所在核心区域,积极探索多元化项目拓展路径。在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补短板是重点任务,基础设施建设仍将处于重要地位,在新型城镇化、新基建持续推进以及粤港澳大湾区等政策和行业大背景下,建筑装饰行业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导向和行业发展趋势,推动国内外业务同步稳步发展。面对优质客户和围绕公司九大拳头产品业务,公司稳扎稳打、精准出击,把握区域市场机遇和深度挖掘项目价值,精准蓄客并加速转化。

  报告期内,公司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复工复产,全面落实推进2020年度经营战略。一方面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投入到防治疫情工作;另一方面,通过各方协力力保在建项目的有序推进及安全施工,争分夺秒抢回因疫情被耽搁的工期,降低疫情带来的冲击和影响。公司围绕“建筑装饰、一带一路、高新产业”三大业务主线开展经营活动,以顾客为中心,追求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坚持纵深发展综合建筑装饰业务的战略定位,以弘扬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程的服务理念,持续推动协同工作,严控各类风险,做大做强主营业务;持续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实现了主营业务较为平稳的发展。

  (二)新老产业齐头并举 ,积极把握新基建发展契机

  2020年是我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圆满收官、“十四五”顺利开局奠定基础的重要一年,受全球疫情影响,全球经济承压。虽然国内疫情已得到很好的控制,但是经济也受到比较大的冲击。为了对冲经济压力,新基建提上日程,政府公建项目保持着较为平稳的节奏和体量;伴随着粤港澳大湾区、海南自贸港建设等作为国家重大战略全面深入推进,为建筑行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把握“一带一路”和粤港澳大湾区等政策,挖掘沿线国家和湾区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巨大潜力,抓住国内消费转型趋势和节能环保政策要求,大力发展特色业务,加强技术与资本的结合,在公装、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中高端地产等业务领域,以产融结合的张力,加大市场突破力,提高市场影响力,实现规模与效益并举,争做国家基本建设和践行“一带一路” 、粤港澳大湾区战略的主力军。

  (三)国资控股和混合所有制带来新机遇,统筹优势助力公司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控制权转让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成功引入国有资本航空城集团,通过资本市场探索国有资产和民营经济相结合的发展新路径。国有资本的加持有利于增强公司在相关产业的规模实力和品牌影响力,有利于整合公司所在产业链上下游的各项资源,发挥好产业协同效应。

  2020年7月,公司正式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项目,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拟认购全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此举彰显其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如后续项目进展顺利,航空城集团持股比例将得到提升,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将进一步得到增强。

  (四)推进项目信息化、数字化和智能化改造,技术升级安全提效

  未来伴随产业升级浪潮,建筑装饰行业内的信息化、智能化、装配化、BIM、VR等技术为主的科技创新持续深化,已成为行业新一轮成长周期的重要推动力。随着工程体量和复杂性的提升,以BIM技术为支撑的项目管理信息化的实现有利于助推建筑装饰企业提效增能、转型升级。近年来公司不断加强BIM技术的研发与应用,形成以“BIM+VR”、“BIM+三维扫描”为核心的可视化信息技术,为客户提供以可视化设计、信息化施工为一体等新的装饰解决方案,促进公司发展理念和产业生态体系的融合。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推进BIM技术研发和应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推动公司业务转型升级。通过不断加强项目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为客户提供更完善、更优质、更高效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施工综合解决方案及承建管理服务,为公司创造新的利润增长点。

  (五)以落实“事业合伙人”机制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团队和人文建设

  人才是企业成长发展的基石,公司根据行业特性及自身发展现状,进一步加大人才培养、人才引进和人才成长投入的力度。近年来,随着公司在做强建筑装饰、深耕一带一路、培育高新产业和工程项目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领域竞争优势和盈利能力的持续增强,为激发核心团队推动公司战略发展的核心作用,促进公司快速、长期、健康发展,公司成功创立“共识、共担、共创、共享”事业合伙人机制,以建构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和事业合伙人利益共同体。

  报告期内,公司顺利完成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和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同时公司对所有职能部门、业务部门及工程项目部实施严格的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提升了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并将依据上述新收入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文基

  二○二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0-09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0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少潜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0-091)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与珠海航空城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物流”)针对中标的“空港国际智慧物流园项目”签署相关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中标项目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2)。

  该中标项目系宝鹰建设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竞得,招投标程序公开透明,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2.14条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豁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并已获得批准。公司本次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监事蔡维彦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生产经营所必需,是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的实际情况所进行的合理预计,定价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关联监事蔡维彦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9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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