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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8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注:证券从业日期是指基金经理首次从事证券行业的时间。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九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

  ■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19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本基金在一般情况下不收取申购费用和赎回费用。但在满足相关流动性风险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持有的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5%且偏离度为负时,或者,在前10名份额持有人的持有份额合计超过基金总份额50%的前提下,当本基金投资组合中现金、国债、中央银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券以及5个交易日内到期的其他金融工具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合计低于10%且影子定价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与摊余成本法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度为负时;为确保基金平稳运作,避免诱发系统性风险,本基金对当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1%以上的部分)征收1%的强制赎回费用,并将上述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上述做法无益于基金利益最大化的情形除外。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1)申购赎回风险

  1)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可以可以设置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上限、单日累计赎回金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个账户单日累计赎回金额/净赎回金额上限、单笔申购赎回上限。如果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接受后将使当日申购/赎回相关控制指标超过上限,则投资人的申购/赎回申请可能确认失败。

  2)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申购,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申购本基金的风险。

  3)特定条件下,如基金收益为负、交易所假期休市等情况,基金可能暂停赎回,投资人可能面临无法赎回本基金的风险。

  4)本基金可能出现节假日集中赎回量较大,而本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本基金出现流动性风险。

  (2)收益分配风险

  1)基金管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尽量避免基金净收益小于零,若当日基金净收益小于零时,缩减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份额。

  2)本基金首次申购和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均为0.01元,若投资人申购份额较少,由于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可能出现当日基金收益无法显示的情况。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投资人提交了赎回申请后,基金管理人无法及时变现基金资产,导致赎回款交收资金不足的风险;或者为应付赎回款,变现冲击成本较高,给基金资产造成较大的损失的风险。大部分债券品种的流动性较好,也存在部分企业债、资产证券化、回购等品种流动性相对较差的情况,如果市场短时间内发生较大变化或基金赎回量较大可能会影响到流动性和投资收益。

  (4)机会成本风险

  由于本基金申购赎回的高效率使本基金对流动性要求更高,本基金必须保持一定的现金比例以应付赎回的需求,在管理现金头寸时,有可能存在现金过多而带来的机会成本风险,本基金长期收益可能低于市场平均水平。

  (5)技术风险

  本基金每日进行清算和收益分配,系统实现要求更高,可能出现系统故障导致基金无法正常估值或办理相关业务的风险。

  (6)清算风险

  当本基金负偏离度绝对值连续两个交易日超过0.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用公允价值估值方法对持有投资组合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或者采取暂停接受所有赎回申请并终止基金合同进行财产清算等措施。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货币市场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7年7月11日证监许可[2017]1181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一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0年8月28日

  送出日期:2020年8月2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

  注:证券从业日期是指基金经理首次从事证券行业的时间。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者可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十部分了解详细情况。

  ■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注: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暂不列示。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本基金目前处于建仓期,暂不列示。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

  申购费:本基金转为普通上市型开放式基金(LOF)之后将收取申购费。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

  赎回费:在封闭运作期内,本基金不办理赎回业务。本基金转型后的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参照场外赎回费率执行。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特有风险

  (1)本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科创板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科创板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破发的风险(科创板新股采用询价模式,没有发行市盈率限制)、科创板上市规则下上市公司估值标准与传统估值标准不同、科创板机制下上市公司退市可能带来的风险等。

  本基金以投资战略配售股票为主要投资策略,需参与并接受发行人战略配售股票,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与价格波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战略配售股票有可能出现股价波动较大的情况,投资者有可能面临战略配售股票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

  (2)本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可能面临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本公司将制定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根据公司净资本规模,以及基金的投资风格和流动性特点,兼顾基金投资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收益性,合理控制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证券的比例。

  2、开放式基金的共有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风险、职业道德风险、流动性风险、合规风险、操作和技术风险以及不可抗力可能导致的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红土创新科技创新3年封闭运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20年01月07日证监许可[2020]68号文核准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

  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应经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按《基金合同》的约定提交仲裁。详情见本基金《基金合同》第二十二部分“争议的处理和适用的法律”。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tcxfund.com),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060-3333)。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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