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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财务数据公告(下转C69版)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41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追溯调整事项的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0年2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增资扩股的关联交易议案》,2020年3月1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0年5月19日,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了工商变更,纳入我司合并范围。

  由于我司和广西中交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受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控制,因此本次收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指南、解释等规定,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的入账价值相对于为进行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项目或其他所有者权益项目,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对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对比较报表的有关项目进行调整。在编制比较报表时,应将被合并方的有关资产、负债并入,同时因合并而增加的净资产在比较报表中调整所有者权益项下的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对于被合并方在企业合并前实现的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之和)中归属于合并方的部分,自资本公积转入留存收益。

  二、2020年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数追溯调整情况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12月31日主要项目调整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0年1月1日主要项目调整情况

  因我公司从2020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准则,因此按照相关规定对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数据进行重述,并于2020年4月29日完成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需要再次调整2020年1月1日数据,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董事会对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意见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董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事项。

  四、监事会对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意见

  2020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追溯调整。

  五、独立董事对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公司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数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我们同意本次调整。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43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持有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滨悦”)100%股权。由于经营需要,我司正与合作方协商对郑州滨悦进行增资扩股,现已确认中建七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增资方,增资工作正在进行中。增资完成后,我司持有郑州滨悦股权比例将变更为40%,且不再将郑州滨悦纳入合并范围,我司前期对郑州滨悦提供的股东借款需确认为财务资助.本次拟确认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利率不超过10%,期限自款项实际到位起不超过12个月,郑州滨悦增资方将按增资后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

  我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万元整(注:增资后将变更为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0年3月13日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经南八路与经开第十五大街交叉口滨河国际中心B座5层501室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物业服务。

  股东构成(增资前):我司持有郑州滨悦100%股权。

  股东构成(增资后):增资完成后,我司出资额为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增资方中建七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

  经营情况:郑州滨悦正在对郑州市经开区滨河国际新城 23 号地块进行开发,该地块于2020年2月取得,为城镇住宅(地下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土地面积2.5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39万平方米,成交价5.2466亿元,经营情况正常。

  截至2020年4月10日,郑州滨悦总资产53616.16万元,总负债53616.16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

  郑州滨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我司在2019年度内未对郑州滨悦提供财务资助。

  三、郑州滨悦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中建七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亚峰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10日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副CBD金融中心内环路6号龙湖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173室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服务;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主要股东: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中建七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在增资完成后将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郑州滨悦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郑州滨悦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郑州滨悦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郑州滨悦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郑州滨悦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郑州滨悦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郑州滨悦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郑州滨悦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中交地产对郑州滨悦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郑州滨悦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郑州滨悦所开发项目预期良好;郑州滨悦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关于向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607,862万元,其中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591,459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6,402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44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持有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公司”)20%股权,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东公司40%股权,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山东公司20%股权,金广文旅产业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持有山东公司20%股权。山东公司正在对山东济南相关地产项目进行前期拓展。

  为支持山东公司项目拓展,我司曾于2019年8月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2019年9月召开2019年第十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我司对山东公司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1年,山东公司其它股东方也按持股比例向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截至目前,我司按持股比例向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5,000万元。现上述财务资助即将到期,根据山东公司经营需要,各股东方拟对山东公司提供到期续借,其中我司拟对山东公司提供到期续借总金额不超过35,0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期限不超过6个月。其它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山东公司提供到期续借。

  我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3日

  法定代表人:周济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二环南路新都会2号楼320室

  经营范围:从事城市更新、旧村改造、片区开发项目的一级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与销售;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环保工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房屋租赁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和不需经营许可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我司持股20%,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0%,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金广文旅产业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持股20%。

  实际控制人:我司与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一致行动人,由我司对山东公司实施控制,并合并其财务报表。

  经营情况:山东公司正在对山东济南相关地产项目进行前期拓展。山东公司经营情况正常。

  2019年末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201,917.97万元,净资产9,556.4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580.15万元,净利润-443.53万元。

  山东公司是我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除本次到期续借的款项外,我司未对山东公司提供其它财务资助。

  三、山东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八-九层

  成立日期:2015年3月24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与我司关联关系:是我司控股股东。

  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70,000万元。

  2、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2,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市中区英雄山路129号祥泰广场1号楼35层

  成立日期:2005年9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郭兵

  经营范围:从事旧城更新、旧村改造、片区开发项目的一级土地开发及土地熟化;房地产开发经营;承担政府公益性项目的建设、经营和管理;建设项目管理咨询;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园林绿化、装饰装修工程、物业管理(以上工程项目凭资质证经营);建材设备销售;房屋租赁;国内广告业务。

  主要股东: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持有其50.98%股权,济南市市中区经济开发投资中心持有其49.02%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资委

  济南市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5,000万元。

  3、金广文旅产业发展(山东)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9777号鲁商国奥城3号1908室。

  成立日期:2019年1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尉荣刚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旅行社服务;房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物业管理;房屋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停车场服务;经济贸易咨询;企业营销策划;酒店管理咨询;住宿;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清洁服务;文化艺术交流策划;演出经纪代理;体育赛事策划;新能源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国内广告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自然人曹桂持有其50%股权,吴善勇持有其25%股权,葛言良持有其25%股权。

  金广文旅产业发展(山东)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5,000万元。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山东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山东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拓展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山东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山东公司地产拓展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山东公司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保证财务资助公平对等。我司对山东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同意为山东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中交地产本次对山东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山东公司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山东公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地产合并山东公司财务报表,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向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607,862万元,其中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591,459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6,402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45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东莞市万科中交中天创合房地产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交”)持有东莞市万科中交中天创合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公司”)39.6%股权,东莞市科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公司40%股权,东莞市中万创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东莞公司20%股权,中致(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东莞公司0.4%股权。

  为支持东莞公司项目开发建设,我司曾于2018年9月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2018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我司对东莞公司提供不超过80,000万元财务资助,期限2年,东莞公司其他股东方也按持股比例同等条件对东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截至目前,我司按持股比例向东莞公司提供财务资资助余额为21,186.15万元。现上述借款即将到期,根据东莞公司经营需要,各股东方拟对东莞公司提供到期续借,其中我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拟对东莞公司提供到期续借总金额不超过21,186.15万元,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期限不超过6个月。其它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东莞公司提供到期续借。

  我司于2020年8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东莞市万科中交中天创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莞市万科中交中天创合房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9月07日

  法定代表人:李倬

  注册地址:东莞市凤岗镇三联村政通路3号商会大厦东塔12楼1205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中介服务;物业管理;实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深圳中交持有39.6%股权,东莞市科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0%股权,东莞市中万创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20%股权,中致(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4%股权。

  实际控制人:东莞公司由各股东方共同控制。

  经营情况:东莞公司正在对东莞市凤岗镇天堂围村编号为2018WG013的地块进行开发,项目进展情况正常。

  东莞公司2019年末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258263万元,净资产-1263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营业利润-1691万元,净利润-1261万元。

  东莞公司与我司无关联关系,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除本次到期续借的款项外,我司未对东莞公司提供其它财务资助。

  三、东莞公司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

  1、东莞市科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万元

  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石竹路3号广发金融大厦2栋901室01。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23日

  法定代表人:汪船灯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东莞市万拓置业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99%股权。

  实际控制人:深圳万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莞市科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东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1400.15万元。

  2、东莞市中万创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社区莞太大道113号中威大厦16楼23号

  成立日期:2018年07月18日

  法定代表人:张宇凯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高科技项目投资;批发业、零售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物业租赁。

  主要股东: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90%股权。

  实际控制人:自然人张俊凡持有广东中天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67%权益比例。

  东莞市中万创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东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10700.07万元。

  3、中致(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资本:5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成立日期:2018年7月05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周自力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包装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自然人周自力等。

  中致(深圳)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我司无关联关系,本次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对东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214万元。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东莞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东莞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深圳中交本次对东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东莞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东莞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东莞公司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东莞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层同意为东莞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胡必亮、马江涛、刘洪跃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我们认为本次深圳中交本次对东莞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东莞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东莞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偿债能力和信用状况良好;东莞公司其它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公平对等。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东莞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向东莞市万科中交中天创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0年7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607,862万元,其中我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含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房地产项目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591,459万元;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16,402万元,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46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0年9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向郑州滨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向中交城市发展(山东)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向东莞市万科中交中天创合房地产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0年8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0-143、144、145号 。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11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0年第十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36

  2、投票简称:中交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0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0-142

  债券代码:112410               债券简称:16中房债

  债券代码:114438               债券简称:19中交0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报告期全国房地产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环境变化简要分析

  2020年伊始,新冠疫情对我国经济发展及房地产市场运行造成较大冲击,房地产市场量价短期均有所回落,3月以来,为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我国宏观政策调节力度明显加大,随着中央和地方政策的逐渐显效,流动性保持合理充裕,疫情缓和后前期积压的购房需求积极释放,与此同时,房地产企业紧抓销售窗口,加大推盘力度,创新销售模式,房地产市场在持续恢复中。房地产政策方面,中央仍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不变,房地产领域金融监管依然从严,地方政府为应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因城施策更加灵活,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面对常态化的疫情防控以及经济发展的较大压力,房地产市场仍面临一些不确定因素。房地产开发企业需要密切关注经营环境以及宏观环境的变化,精准把握市场机遇,应对行业新挑战。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业务》的披露要求

  (二)报告期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房地产业务,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2020年上半年,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带来了极大挑战,公司全力落实防控要求,抓实疫情防控,有序全面推动复工复产,努力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坚持以高目标导向推动各项工作发展。公司2020年半年度业绩较上年同期稳步增长,各项经营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在传统房地产开发业务稳健发展的基础上,公司持续探索新航道业务,充分发挥央企的品牌优势,协同优势,上市公司平台优势,充分整合利用各方优质资源,实施差异化战略,推动公司特质特色新发展。

  财务指标方面: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737.3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4.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8.13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74%;2020年1-6月实现营业总收入60.0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3.36%,实现利润总额7.1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40.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26%。

  经营指标方面:公司在2020年1-6月(全口径)实现签约销售面积65.45万平方米,签约销售金额122.80亿元,销售回款金额100.22亿元,2020年1-6月(权益口径)实现签约销售金额88.19亿元,销售回款金额72.87亿元。

  运营工作方面:明确了从土地获取到交付的项目全周期运营会议体系,确立三级会议管理地图;实现全景计划系统上线,通过自动输出项目全周期、全过程、全业务链条的经营管理指标,线上及时预警项目经营风险,为经营管理决策提供有效管理工具。

  投资拓展方面:上半年共获取13个优质项目,新获取的土地均位于一线城市、准一线城市、省会城市或强二线城市,有力支撑了公司未来收益预期,代建业务亦取得实质进展。

  融资工作方面:融资工具和渠道运用更加多元化,优化了债务结构和融资成本,为公司业务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销售工作方面:充分借助直播平台、短视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进行网上营销,利用大数据、云技术对客户进行精准定位,助推销售复苏;精准把握疫情后销售回暖窗口期,提前谋划,抢收客户资源,实现疫情期间服务不断、销售不停。

  项目管控方面:上半年通过召开启动会、全景会等举措确保投资决策目标不出现偏差;狠抓节点进度,全力减少疫情对开发节点的影响;加强工程管理,开展“工程质量提升年”活动,深化全过程质量管理,实现全周期质量提升;加强成本管控,严格审核付款节点及支付比例,有效优化了成本管控。

  党建工作方面:一是党建经营,双促双融。公司党委坚持党建融入经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压实党建工作,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增添助力。二是主动作为,助力扶贫。在确保公司扶贫计划全面完成的基础上,探索扶贫开发与品牌建设双赢新模式。三是榜样塑造,凝心聚力。深化基层党建标杆创建和身边榜样挖掘,凝心聚力,外彰显形象。充分发挥了党建对经营的“助推剂”作用。

  报告期内新增土地储备项目

  2020年1-6月,公司新增土地(项目)共13宗,新增计容建筑面积194.12万平方米,土地购置总价款272.17亿元,权益价款101.39亿元。

  

  注: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可能引入合资合作单位共同开发及员工按规定参与跟投,相应权益比例可能会发生变化。

  累计土地储备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持有项目68个,项目总建筑面积1739.99万平方米,期末累计已竣工面积566.18万平方米,在建及待建面积1174.18万平方米。

  

  主要项目开发情况

  

  主要项目销售情况

  

  项目出租情况

  

  土地一级开发情况

  (下转C6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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