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518 公司简称:联赢激光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之风险因素。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6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整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2,857,649.85元,同比减少32.7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042,149.52元,同比减少72.10%。
业绩下滑主要原因:由于新冠疫情及相关管控措施,公司及供应商延期复工复产,上半年产量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同时,管控期间基本停止到客户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工作,使得前期已交付设备的安装调试及验收进度有所延迟,相应造成营业收入下降。
2.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新签订单同比增长
报告期,为应对交通管控,公司组织员工通过线上办公、视频会议等方式与客户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响应客户需求,提供客户满意的技术方案,上半年新签订单6.89亿(含税),比去年同期增长46.79%。
3.持续研发创新,保持技术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创新,研发费用29,326,668.18元,占营业收入比例9.68%。主要研发情况:
激光器研发方面:
试制成功1000W蓝光激光器并投放市场,蓝光激光器及其复合焊接系统的开发,将进一步增强公司在铜材焊接方面的竞争优势。
为了提高公司光纤激光器的性价比,对500W/1000w/1500W光纤激光器进行了降成本设计,已经完成方案设计及样机制作,预计在2021年上半年推向市场。
在自动化研发方面:
根据相关客户的需求完善升级了转接片焊接机、超声波焊接机、顶盖高速焊接机、密封钉焊接机的设计方案,在效率、稳定性、稼动率等方面都有较大程度的提升。
开发完成激光送锡球焊接机系列产品,可替代了传统的烙铁锡焊工艺技术;开发完成了蓝光复合锡丝焊接系统,该技术产品可导入在电池线路板的量产线,提高焊接成品率。
在工艺研发方面:
报告期内完成了D50WOBBLE焊接头、激光填丝焊接系统、环形光斑激光头、蓝光复合焊接头等新工艺、新产品的研发,部分产品已经推向市场。
4.履行社会责任,加强人才培养
报告期,公司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扩大就业岗位,校招应届毕业生、实习生110人充实到研发、生产等部门,并组织了各类技术、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培训,共2,591人次参加培训,既履行了企业的社会责任也为公司长远发展储备人才。
虽然上半年业绩明显下滑,但疫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产品的交付及验收时间有所延缓,并未造成订单取消。报告期新签订单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公司所处行业及下游应用行业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市场整体需求稳定,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国家积极推进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公司将把握机遇,坚持技术创新,保持技术领先,深化与行业龙头客户的战略合作,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将主业做大做强。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在履行时分别确认收入;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本次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801号),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48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4,18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85,282,509.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8,905,490.4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16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6月16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42号)。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支付发行费用金额1,471.79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51,448.88万元,尚需支付的发行费用还有1,545.25万元。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如下表: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制定了《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本管理制度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20年6月29日分别与平安银行深圳南山智园支行、杭州银行深圳深圳湾支行及民生银行深圳中心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截至2020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人民币398.59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518 证券简称:联赢激光 公告编号:2020-009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0年8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欧阳彪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 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审核,一致认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全体监事承诺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关于<2020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有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0-01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联赢激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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