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0-065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公司”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 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控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与要求;报告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20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20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2020年上半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客观、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关于A股募集资金2020年上半年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A股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对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和必要的分析,未发现公司A股募集资金使用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A股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0-066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二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2020年第二季度新签合同额人民币2,906.2亿元,同比增长45.8%,其中,工程承包合同额人民币2,810.2亿元。工程承包合同中,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工程承包项目647个,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2,694.6亿元。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新签工程承包项目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截至2020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已签订尚未执行的重大项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0-067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北京上市公司协会、上证路演中心、全景网共同举办的“2020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取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http://roadshow.sseinfo.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上证路演中心,参与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活动时间为2020年9月8日(星期二)15:00至17:00。
届时公司总裁张孟星,副总裁、总会计师邹宏英,董事会秘书曾刚将通过网络在线交流形式与投资者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0-068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8日,本公司董事会接到副总裁王石磊先生及副总裁张晔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石磊先生及张晔先生分别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本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报告载明,王石磊先生和张晔先生在任职期间与本公司管理层均无意见分歧。
感谢王石磊先生和张晔先生在任职期间为本公司所做出的贡献。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20-06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中国中冶”)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否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2015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五矿”)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集团”)实施战略重组,中国五矿成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随着重组工作的推进,中国五矿与本公司业务合作更加广泛。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求,本公司拟调整与中国五矿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部分类别及额度上限。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0年8月27日-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议案》。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事前审核意见为:
各位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调整事项涉及材料详实完备,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经济行为,因此同意将《关于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调整事项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且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和股东而言公平合理。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的议案》。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情况
本公司于2019年6月26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的《关于申请2020年至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持续性关连交易年度上限额度及签署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有关情况详见本公司于2019年6月27日及2019年4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本公司与中国五矿及其除本公司以外的其他下属子公司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及上限额度为: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次增加关联交易类型及额度上限的原因及调增加情况
2015年12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冶集团与中国五矿实施战略重组。随着重组工作的推进,中国五矿和本公司双方业务合作的内部市场更加广泛。同时,为践行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响应第三届“中国-太平洋岛国经济发展合作论坛”的贸易促进精神,中国中冶积极开展与沿线国家的国际合作。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中冶金吉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及其境外子公司中冶瑞木镍钴有限公司的镍湿法冶炼中间产品(以下简称“MHP”)亟需寻求拓展市场。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有色”)这一国际贸易大平台具有进出口方面的专业优势,并且能承担一次性大批量采购业务,降低运输成本。在以市场价格为定价基础前提下,为增加产品销量,中国中冶子公司与关联方五矿有色之间贸易规模持续扩大,直接体现为中国中冶子公司向五矿有色出售MHP产品形成的收入大幅增加。
因此,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拟调整2020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类别的额度上限: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基本情况介绍: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复平;
注册资本:1,0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
公司经营范围: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矿产品及非金属矿产品的投资、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领域的投资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各种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及工程设备租赁;与工程建筑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交流和技术转让;冶金工业所需设备的开发、销售;承担国外各类工业、民用建筑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和设备租赁;机电产品、小轿车、建筑材料、仪器仪表、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的销售;建筑及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技术研究、规划勘察、设计、监理服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招标、投标及招标代理;承办展览展示活动;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外广告;经济贸易咨询;技术服务、技术交流;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五矿2019年末总资产929,515.01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69,386.45百万元,2019年度营业总收入610,413.00百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89.98百万元。
(二)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5年12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冶集团与中国五矿实施战略重组,中冶集团整体进入中国五矿。2019年5月,中冶集团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其出资人由国务院国资委变更为中国五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五矿成为本公司关联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交易目的及必要性,以及定价政策
本公司将作为供应方向中国五矿集团销售大宗物资(即包括镍、锌及铅在内的金属资源产品),并与中国五矿集团互相供应工程总承包及生产运营所需的装备。上述物资供应方亦将就有关物资供应提供相关物流服务(包括仓储、货代、船代、陆上运输服务等)。
中国五矿是一家以金属与矿产品业务为核心,以贸易为基础,以资源为依托,科工贸一体、上下游延伸的综合性企业集团。能为本公司生产的金属资源产品提供稳定优质的销售渠道。
本公司向中国五矿集团销售大宗物资(即包括镍、MHP产品、锌及铅在内的金属资源产品)的价格将由双方在参考伦敦金属交易所及上海有色网(www.smm.cn)公布的相关大宗原材料的价格基础上协商确定,且不得低于市场价格。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中国五矿的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安排是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和业务发展需要而产生,能充分利用中国五矿集团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实现合作共赢,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有利于本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的交易协议是在平等、互利、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订立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8日
?报备文件
1、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本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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