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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8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交易概述

  为更好地整合湿法锂电池隔离膜业务,理顺上市公司管理架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于同日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0445号),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力”)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65,500.00万元,经协商后确定苏州捷力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739,219,511.67元,同意由上海恩捷承担苏州捷力截至2020年6月30日对公司的欠款844,418,916.21元。上海恩捷将以其自有及自筹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苏州捷力股权,苏州捷力将成为公司通过上海恩捷持股的控股孙公司。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Alex Cheng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协议的签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3、法定代表人:马伟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38921.0834万

  5、成立时间:2010年4月27日

  6、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南芦公路155号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554287744M

  9、经营范围:锂电池隔离膜技术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转让、技术服务,锂电池隔离膜的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与本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恩捷95.22%股权,其主要股东如下:

  

  11、上海恩捷2019年度营业收入为195,204.27万元,净利润为86,422.73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983,540.97万元,净资产为331,407.90万元。上海恩捷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上海恩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李晓华

  4、注册资本:42174.178069万元整

  5、成立时间:2009年09月04日

  6、营业期限:2009年09月04日至2059年09月03日

  7、住所:苏州市吴江区震泽镇工业开发区(朱家浜村)

  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969446874XK

  9、经营范围:锂离子电池隔膜、塑料软包装新型多功能膜(太阳能电池用EVA塑料多功能软包装热封膜)、PI光伏电池绝缘材料的生产,本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持有苏州捷力100%股权

  11、苏州捷力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苏州捷力2019年度数据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州分所审计,2020年1-6月数据未经审计。

  12、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苏州捷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甲方”或“转让方”)与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乙方”或“受让方”)于2020年8月28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 股权转让: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将拟转让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自甲方处受让拟转让股权。

  2、转让价款及支付:双方同意,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0445号),目标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65,500.00万元。参照上述评估值,经协商,确定目标公司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739,219,511.67元。乙方同意承担目标公司截至2020年6月30日账面显示的,对甲方的欠款844,418,916.21元,同时乙方承诺根据上述债务的到期时间,向甲方归还相应债务。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乙方应将转让价款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3、本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本协议已经甲方及乙方盖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及甲方、乙方和目标公司已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各自的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组织文件等的规定,完成各方一切必须的内部决议程序批准本次交易。

  4、目标公司控制权的转移:双方同意,自乙方已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达到本次股权转让总价款的50%之日起,视为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发生转移,即目标公司由乙方完全控制。

  5、协议生效及终止: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自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五、 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是为了公司更好地整合湿法锂电池隔离膜业务、理顺公司管理架构、提升管理效率,另一方面,依托上海恩捷强大的研发团队、各类专利资源,更便于开拓市场和客户,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整体经济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苏州捷力股权,苏州捷力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期及未来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公司与上海恩捷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

  5、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众评报字(2020)第0445号)。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9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

  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 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8日,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的业务。公司独立董事郑海英女士的配偶担任工商银行非执行董事,公司与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郑海英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书面授权的代表在经股东大会审批的额度范围内与工商银行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9年度公司与工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与工商银行的存贷款及担保业务不属于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35640625.7089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1985年11月22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00000100003962T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同业拆借业务;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贴现、转贴现;各类汇兑业务;代理资金清算;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销售业务;代理发行、代理承销、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资金清算业务(银证转账);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代理政策性银行、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业务;保管箱服务;发行金融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托管业务;企业年金受托管理服务、年金账户管理服务;开放式基金的注册登记、认购、申购和赎回业务;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贷款承诺;企业、个人财务顾问服务;组织或参加银团贷款;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出口托收及进口代收;外汇票据承兑和贴现;外汇借款;外汇担保;发行、代理发行、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代客外汇买卖;外汇金融衍生业务;银行卡业务;电话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业务;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独立董事郑海英女士的配偶担任工商银行非执行董事,公司与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构成关联交易。

  2019年末,工商银行资产总额301,094.36亿元,净资产为26,920.03亿元;201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551.64亿元,净利润3,133.61亿元。2020年3月末,工商银行资产总额320,944.78亿元,净资产为27,802.94亿元;2020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2,269.79亿元,净利润850.13亿元。工商银行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无法正常履约的风险。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http://shixin.court.gov.cn/index.html)以及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工商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预计2020年度在工商银行办理贷款业务(包括申请综合授信、承担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3.60亿元;在工商银行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各种存款业务日存款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90亿元;在工商银行办理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亿元。

  公司在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融资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在工商银行存贷款及担保金额将控制在额度范围内,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非关联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经审阅相关资料,我们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管理需要,公司在工商银行开展的存贷款业务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属于公司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相关存贷款业务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 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工商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持续督导机构意见

  经核查,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上述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独立意见,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有关规定。

  (三)持续督导机构对公司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情况无异议。

  (四)持续督导机构将持续关注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进展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持续督导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51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0年8月25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13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恩捷”)三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监事三名,由监事会主席张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为更好地整合公司湿法锂电池隔离膜业务,理顺管理架构,同意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与上海恩捷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及相关文件,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0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苏州捷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捷力”)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65,500.00万元,协商确定苏州捷力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人民币739,219,511.67元,同意由上海恩捷承担苏州捷力截至2020年6月30日对公司的欠款844,418,916.21元。上海恩捷将以其自有及自筹资金支付上述股权转让款。本次股权变更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苏州捷力股权,苏州捷力将成为公司通过上海恩捷持股的控股孙公司。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属于正常资金管理行为,符合公司日常资金管理需要和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相关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9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50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0年9月1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星期一)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9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以上议案为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含)以上通过。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0年8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传真至公司后请务必来电确认)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0日—2020年9月11日9:00-17:00。

  3、 登记地点: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前台。

  登记信函邮寄: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云南省玉溪市高新区秀山路14号云南红塔塑胶有限公司;

  邮编:653100;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号码:0877-8888677。

  4、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禹雪

  联系电话:0877-8888661

  传真:0877-8888677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敬请自理。

  3、相关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12”,投票简称为“恩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0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致: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股东)名称: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住所:                                 受托人住所:

  对于以下议案,受托人按照以下指示,进行投票表决(请在适当的方格内填上“√”号,或不填):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择项下都不打“√”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2812         股票简称:恩捷股份        公告编号:2020-147

  债券代码:128095         债券简称:恩捷转债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或“本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恩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Paul Xiaoming Lee先生主持,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8月2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九人(其中独立董事唐长江、独立董事卢建凯、独立董事郑海英以通讯的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

  关联董事Paul Xiaoming Lee、李晓华、Yan Ma、Alex Cheng回避表决。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关于下属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8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议案》

  关联独立董事郑海英回避表决,非关联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含)以上通过。

  公司《关于预计2020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存贷款及担保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49号)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150号)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恩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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