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公告编号:临2020-055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收到江有归先生提交的《权益变动告知函》,江有归先生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881,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352%。本次减持后,江有归持有公司股份26,097,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根据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有归),江有归先生已于2020年7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497,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3%。
综上,截至本公告日,江有归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为5,378,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305%。累计减持比例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江有归: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通讯方式: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智慧E谷A楼16层。身份证号:330824******。
(二)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内容
江有归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881,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52%。本次减持后,江有归持有公司股份26,097,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有归先生本次权益变动明细情况如下: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2、江有归先生的减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江有归先生已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出具《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未来12个月内,江有归先生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需求,有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号)。
三、备查文件 江有归先生出具的《权益变动告知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70 证券简称:浙江富润
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浙江富润
股票代码:600070
信息披露义务人姓名:江有归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智慧E谷A楼16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0年8月2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浙江富润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浙江富润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资者注意。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江有归:男,中国国籍,无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通讯方式: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阡陌路智慧E谷A楼16层。身份证号:33082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情况及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个人原因而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未来12个月内持股计划
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市场情况及资金需求,有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5月23日披露的《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5号)。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情况
根据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有归),江有归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26,097,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其中,江有归于2020年7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497,3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53%。前述权益变动完成后,江有归持有公司股份30,978,3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935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江有归于2020年7月24日至2020年8月27日通过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共计4,881,1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52%。本次减持后,江有归持有公司股份26,097,2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99998%,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江有归本次权益变动明细情况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四、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江有归所持浙江富润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其质押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4,330,712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3.2311%,占公司总股本的4.6615%。
除上述质押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浙江富润股份不存在其他受限情况。
第五节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未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于2020年7月20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卖出上市公司股票497,340股,减持均价13.06元/股,减持比例0.0953%。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江有归)。
第六节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有归
签署日期:2020年8月28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告知函;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本报告书及以上备查文件备置地点为: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江有归
签署日期:2020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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