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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7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0年8月27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与投资者关系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 备查文件

  1、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0-07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等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议案尚需提交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

  ● 公司在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开展存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行为,存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通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0年8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关联银行开展存款等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与通商银行开展存款相关业务,同时,公司拟在通商银行开立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以存放募集资金。根据相关规定,并基于募集资金重要性原则和审慎性原则,公司将通商银行认定为关联方,因此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在本议案审议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报告,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公司在通商银行开展存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行为,存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通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商银行”)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1993年4月15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于2012年4月16日变更注册、重组更名为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正式对外营业。目前注册资本为5,220,000千元,实收资本为5,220,00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民安东路337号,法定代表人为杨军。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其他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持有其17%的股权,百隆东方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4%的股权,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7%的股权,利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8%的股权,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5%的股权,广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浙江波威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森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帅康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1%的股权,宁波金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其3%的股权,爱伊美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的股权,宁波大榭众联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宁波奉化南海药化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5%的股权。

  由于通商银行是公司的联营企业,公司基于募集资金的重要性和审慎性原则,将其列为关联方。

  2、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已经审计)

  单位:人民币  千元

  

  3、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在通商银行开展存款等业务的全年预计,公司在通商银行开展存款等业务的存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通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通商银行开展存款等业务系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的资金存放行为,存款利率均按商业原则,参照通商银行对其他客户同期存款利率确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公告编号:2020-072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9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年9月15日 09点30分

  召开地点:宁波市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46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0年9月15日

  至2020年9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相关议案的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2020年8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证券时报》同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20年9 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逾期不予受理。

  (三)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另需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法人股东代表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参会安全,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配合做好参会登记、出示“甬行码”、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四)与会股东交通和住宿费用自理。

  (五)会议联系方式:

  1、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东路269号宁波环球航运广场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5040)

  2、联系人:程小龙   电话:0574-27695080

  传真:0574-27687001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0年9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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