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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0-34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1人,实际出席的董事8人,王洪军副董事长、张健华董事、张巍董事因公务缺席会议,王洪军副董事长、张巍董事委托邹立宾董事行使表决权,张健华董事委托李民吉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1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列席会议的有:监事华士国、丁召华、林新、武常岐、马元驹、祝小芳、赵锡军、朱江、徐新明、宋协莉,高级管理人员关文杰、王一平、宋继清。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半年,本行密切关注形势变化,强化动态管理,增强筹资能力,改善资产负债结构,加强疫情期间资金调度,流动性运行总体平稳,主要监管指标持续改善。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半年,本行在确保整体利率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趋势预判、策略引导及管理下沉等手段,主动管理利率风险,监管指标在合理区间运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整体可控。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市场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半年,本行围绕市场风险偏好和风险管理策略,加大金融市场监测力度,持续跟踪分析市场形势变化对市场风险的影响,强化限额管理、重点业务专题分析管控、风险提示预警和压力测试,有效管控全行市场风险。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信用风险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半年,本行资产质量保持基本稳定,信用风险各项指标符合目标要求,信贷投融资业务结构整体向好,新客户信用风险水平持续保持低位,信用风险管控能力稳步提升,为促进全行业务有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上半年内部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的议案》。

  上半年,本行围绕全行经营风险和监管治理重点,以内控评价为引领,统筹安排并推进各项审计工作,加强对重点机构、重点业务、重点岗位的精准监督,不断完善两级体制下审计运行机制,强化远程审计,充分发挥内审职能,切实服务全行有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全体独立董事对第二项议案已投赞成票,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0—35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在北京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11人,实际出席监事11人,有效表决票11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孙彤军监事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20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0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更多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华夏银行反洗钱工作情况的检查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31日

  

  A股代码:600015         A股简称:华夏银行           编号:2020—36

  优先股代码:360020       优先股简称:华夏优1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收入相关会计政策于2020年1月1日变更,未对本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7年,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同意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收入准则将原有的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按照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新收入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此次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财务报表影响不重大。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案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决议;

  (二)公司监事会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半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释义适用于本报告摘要。

  1.2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8人。王洪军副董事长、张健华董事、张巍董事因公务缺席会议,王洪军副董事长、张巍董事委托邹立宾董事行使表决权,张健华董事委托李民吉董事长行使表决权,有效表决票11票。10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2公司简介

  

  3财务概要

  3.1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百万元)

  

  注:

  1、有关指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规定计算。2020年3月,本公司向优先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8.40亿元。2020年6月,本公司向永续债持有人支付利息人民币19.40亿元。在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本公司考虑了发放优先股股息、支付永续债利息的影响。

  2、资产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资产总额平均数,报告期内未年化。

  3、资本利润率为净利润除以期初和期末股东权益合计平均数,报告期内未年化。

  4、净利差,又名净利息差,为平均生息资产收益率减平均计息负债付息率。

  5、净息差,又名净利息收益率,为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

  6、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金融工具的利息应包含在相应金融工具的账面余额中,并反映在相关报表项目中,已到期可收取或应支付但尚未收到或尚未支付的利息列示于“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上表中贷款总额、存款总额未包含基于实际利率法计提的利息。

  7、根据原银监会《关于调整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监管要求的通知》(银监发〔2018〕7号),对各股份制银行实行差异化动态调整的拨备监管政策。本集团2020年上半年的拨备覆盖率、贷款拨备率符合监管要求。

  3.2其他主要监管指标

  

  注:

  1、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一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总额/总资本净额×100%

  2、存贷款比例、流动性比例、杠杆率、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为监管计算非并表口径。

  3、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一级资本充足率、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率、净稳定资金比例为监管计算并表口径。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

  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交割日(2016年11月17日)起5年内不转让其受让的本公司股份。

  2、2020年7月17日,银保监会官网发布《中国银保监会依法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六家机构实施接管的公告》,银保监会对包括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人寿”)在内的六家机构实施接管。根据股东名册,截至报告期末,华夏人寿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25,758,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此事项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不产生影响。

  4.2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5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5.1 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统筹疫情防控和经营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积极服务实体经济,确保经营运行平稳、稳中有进,顺利完成上半年经营目标。

  业务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期末,本集团总资产规模达到32,656.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48.26亿元,增长8.10%;贷款总额20,395.6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69.65亿元,增长8.92%;存款总额18,631.9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067.02亿元,增长12.48%。

  盈利水平保持稳定。积极应对宏观形势变化,克服疫情影响,报告期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3.37亿元;实现营业收入475.8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7.84亿元,增长19.56%;资产利润率0.30%,净资产收益率3.11%;成本收入比24.81%,同比下降1.83个百分点。

  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持续提升。一是以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和“四个中心”功能建设为重点,积极推进首都经济建设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重点项目,首都新机场及临空经济区建设、通州环球主题公园等项目顺利落地。二是扎实落实区域发展战略,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三大区域分行发展加快,贡献度稳步提升。三是多维度协调联动,信用卡、贸易金融、资产托管等业务积极发展,线上消费场景布局、分期业务加快推进,国际国内业务双轮发展。

  金融科技赋能业务发展的效应进一步体现。一是金融科技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大数据平台、智能服务基础平台、数字化信贷平台等一批基础应用平台加速形成。二是持续完善手机银行功能。推进零售业务线上化,个人手机银行App5.0版本美誉度提升,月活跃客户比上年末增长97.08%。三是加快人工智能模型开发平台建设,积极打造金融科技产品超市。四是积极推动核心业务数字化项目实施,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启动构建企业级敏捷开发组织体系。

  风险管控和内控合规建设不断加强。一是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有效落地。健全多维度集中度风险管理体系,扩大非信贷业务风险监测范围,优化风险管理系统和模型。二是加强授信审批扎口管理。优化调整授权路径和评估模型,差异化设置授信授权。三是强化资产质量管控。加快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对受疫情影响暂时还款困难的客户采取纾困措施,同时强化监测,评估疫情影响,加强贷后管理。四是加大内控合规工作力度。强化“合规创造价值”理念,加强案件风险防控,深化重点领域整治,加强洗钱风险防控。

  5.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95.04亿元,同比减少11.22亿元,下降10.56%。

  (单位:百万元)

  

  5.3资产负债表分析

  5.3.1 资产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32,656.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48.26亿元,增长8.10%,主要由于本集团发放贷款及垫款、金融投资增加。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主要资产项目的占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

  5.3.2 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29,937.51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22.99亿元,增长8.81%,主要由于吸收存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应付债务凭证增加。下表列示出本集团主要负债项目的占比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其他包括衍生金融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利息、预计负债、其他负债等。

  5.3.3 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单位:百万元)

  

  股东权益主要变动原因:

  1、“其他综合收益”减少主要是报告期内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根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提取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息、向永续债持有者支付利息,“盈余公积”和“一般风险准备”的增加以及“未分配利润”本期减少均是上述原因所致。

  3、“未分配利润”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净利润。

  4、“少数股东权益”增加是由于报告期内本集团非全资子公司实现净利润。

  5.4资本管理情况

  5.4.1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及相关监管规定,资本充足率最低资本要求为8%,储备资本和逆周期资本要求为2.5%。

  5.4.2 杠杆率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百万元)

  

  注:以上均为非并表口径,依据《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2015]1号)计算。

  5.4.3根据《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2年第1号)、《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银监会令[2015]1号)及相关监管规定,有关本集团资本充足率、杠杆率等信息披露,详见本公司官方网站(www.hx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

  5.5公司发展战略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前所未有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挑战,本公司坚持疫情防控和业务发展“两手抓、两不误”,保持战略定力,推动金融科技创新、强化零售业务发展、完善综合化经营布局、建设“京津冀金融服务主办行”、深化“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推进绿色金融特色业务等六大战略重点取得新成效,努力建设成为“大而强”“稳而优”的现代金融集团。

  金融科技创新不断加快。完善个人手机银行App功能,推出线上化零售业务创新性产品,推出企业手机银行App。推动智能应用推广及场景落地,完善人工智能模型开发平台;上线网点智能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智能柜台人工替代率进一步提高;持续开展生产核心系统优化改造,实施金融交易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管控。数字化转型提速,完善数字化转型的统筹规划和上位设计,组建数字化转型领导小组,筹建数字化转型工作推进办公室,从机制上保障数字化转型快速有效推进。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移动金融客户数比上年末增长9.64%;个人手机银行App月活跃客户比上年末增长97.08%;网络金融交易替代率达到98.14%。

  零售金融转型持续强化。依托金融科技强化产品、渠道和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存款产品组织模式,创新个人贷款营销模式,个人存款余额、个人贷款余额均实现大幅增长,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业务体系进入实运转,信托、保险、基金、黄金、三方存管等业务销量取得新突破。信用卡依托产品创新和数字化经营,实现规模稳定、结构优化。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个人存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5.13%;个人贷款(不含信用卡)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3.05%;信用卡累计发卡量比上年末增长3.60%。

  综合化经营布局更加完善。丰富“商行+投行”服务体系,投资银行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债券承销规模同业排名持续提升,信用债、撮合业务发展迅猛,并购融资、ABN、市场化债转股实现“零”的突破。加大与基金、银行、保险、信托等金融同业机构的合作力度,搭建同业合作平台,做“金融服务的资源整合者”。理财子公司获批筹建。本公司投资银行业务规模同比增长46.12%。

  “京津冀金融服务主办行”不断深化。坚守“北京的银行”定位,充分发挥主场优势,以“融入当地主流、推动经营转型”为主线,围绕重点项目储备与落地,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出台差异化支持政策,完善服务体制,在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服务雄安新区建设方面取得较大进展。

  “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商”持续打造。积极贯彻落实小微企业信贷“增量、扩面、提质、降本”要求,制定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加强信贷投放统筹,完善各项激励机制,推进产品创新与流程优化,增强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深化金融科技在小微企业融资领域的应用,建立“敢贷、愿贷、能贷”长效机制,“两增口径”贷款余额快速增长,贷款利率控制在合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两增”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13.14%,贷款利率比上年末下降94个BP。

  绿色金融品牌建设更加深入。抢抓长三角区域市场机遇,积极推进与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合作项目,加强绿色重点项目营销,加快业务发展,助力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功发行100亿元绿色金融债券,大力推动募集资金投放。持续践行ESG投资理念,上线中证华夏银行ESG指数和中证ESG 120策略指数,引起市场和投资者广泛关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绿色贷款余额比上年末增长32.76%。

  风险与合规管理不断加强。持续打好资产质量攻坚战,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业务、关键环节风险管控,坚持关口前移、源头把控,压实分行和条线主体责任,逾期9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逾期60天以上贷款与不良贷款比例均保持在100%以内。坚持依法合规经营,加强案件风险防控、合规检查监督,健全长效整改机制,不断强化“合规创造价值”理念。有序开展审计工作,开展数字化、远程化审计,在查违规、防风险、促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经营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运营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推动网点智能化、线上化转型,集约化大运营体系初步建立。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制改革有效落地,稳妥推动授权审批机制、特殊资产经营机制改革,提升授信审批效率与特殊资产专业经营能力。配合重点区域分行发展和结构调整,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优化总分行部门机构设置,不断提升运行效率。

  6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6.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本集团于2020年1月1日采用了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上述准则的采用未对本集团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6.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需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6.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变化。

  董事长:李民吉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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