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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5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董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三)本次董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俞建午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宋都股份关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监事会的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本次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及材料以传真、电子邮件、书面材料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监事会于2020年8月28日在杭州市富春路789号宋都大厦8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逐项表决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就《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公司监事会目前未发现参与公司《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0-097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行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

  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对宋都股份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调整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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