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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74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0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报告期内,面对国内外持续低迷的市场环境,公司立足主业,狠抓安全稳定生产与降本增效,努力实现效益最大化,全力推进第四个“六年计划”,多个新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99.11亿元,同比下降39.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75亿元,同比增长34.39%;总资产152.28亿元,同比增长7.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0.30亿元,同比增长6.2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分析如下:

  1、主营业务方面

  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国内外经济增速持续下行、国际局势动荡、安全环保形势不断趋紧、化工行情持续低迷等因素影响,公司主动减少毛利率低的供应链业务,供应链板块业务量减少;另外公司化工板块产品价格下行,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39.97%,但受益于公司加大对原料价格的控制力度,加大原料价格的议价能力,采购性价比较高的原料,使得原材料价格下跌幅度大于产品价格下跌幅度;同时公司供应链业务板块积极拓展新冠疫情相关的产品(异丙醇、丙酮)贸易,产品毛利率及毛利润有所提升,导致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涨34.39%。为实现效益最大化,加强产、供、销各环节的联动,压减原材料采购成本、提升盈利产品产能、狠抓产品推价销售力度,做到抓两头促中间,多效并举提升盈利能力。甲乙酮作为公司主打产品,继续保持良好盈利能力,毛利率32.69%,同比增长5.72%,国内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50%以上,占国内出口份额60%以上;顺酐继续提高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国内市场占有率25%以上,占国内出口份额50%以上。丙烯价格较为稳定,已逐渐成为公司盈利能力突出的第三大化工产品。新增供应链业务经过前期市场的开拓,业务种类、市场规模有较大提升。公司将继续围绕供应链业务,做细做全,在开拓市场的同时,逐步提升毛利水平。公司将继续加强化工板块和供应链板块的业务融合力度,发挥公司产品竞争和市场占有率优势,打通上下游,有效降低和缩短商品流通环节费用支出和时间,有效提高周转率、减少成本和提升效益。

  2、安全环保方面

  随着国家安全环保形势的日益严峻,公司始终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恪守国家各项安全环保制度,未出现重大安全环保事故。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理念,安全环保遵循一票否决,全面贯彻落实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体系”的双重预防体系,不断加大安全环保设施投入,将安全环保各项工作做细做实。

  3、 新项目建设、新产品研发方面

  (1)2019年1月,公司完成对菏泽华立34.33%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持有该公司51%股权。公司自建20万吨/年MMA及配套项目同步开始施工建设。截止报告期末MMA项目主装置的所有设备已就位,配套设施施工已完成,进入管道安装阶段,项目进度按项目规划正常推进。

  (2)2020年5月,公司完成对淄博市临淄区石化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收购完成后持有该公司100%股权。临淄石化现有稳定的原料供给,后期可通过现有管道输送,大大节约运输费用和损耗。同时,公司可对临淄石化现有装置进行改造,与公司现有装置产生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未来新项目发展,从而创造更大的利润点。

  (3)2020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临时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该装置建成后将进一步增进公司对碳四原料的加工深度,增加产品附加值与产品多样化,实现碳四产业链纵深发展。截至报告期末20万吨/年异壬醇项目已完成立项审批。

  (4)为进一步推动公司化工行业先进技术的引入,形成比较完善的丙烷-丙烯-环氧丙烷的碳三产业链布局,实现公司的产业版图从碳四产业向碳三产业的顺利延伸。公司先后引美国UOP的Oleflex生产工艺,投资建造7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引进德国赢创、蒂森克虏伯共有的过氧化氢直接氧化法技术,投资建造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截至报告期末,70万吨/年丙烷脱氢项目长周期设备和非标准设备已完成订货,土建施工有序推进中。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处于工艺包设计阶段,关键设备开始订货。

  (5)公司与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孙公司中国天辰工程有限公司就共同投资建设生产高新材料尼龙66达成一致,发起设立天辰齐翔新材料有限公司,规划建设年产100万吨尼龙66新材料产业基地,该项目主要以丙烯、甲醇、液氨、丁二烯、己二酸、氢气、天然气等为原料,与公司现有产业链形成协同效应,有利于优化产品结构和装置负荷,从而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6)胶乳作为公司传统产品,一直以来受限于产量小、工艺技术水平低。公司充分挖掘老装置潜能,引入专业技术人才,拓展胶乳品类和技术水平。通过长期试验,现已开发出能够直接应用于医疗手套使用的丁腈胶乳,大大的提高了产能利用率。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新增淄博市临淄区石化燃料有限公司。公司已完成对淄博市临淄区石化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交割工作,至此公司合计持有淄博市临淄区石化燃料有限公司100%股权。淄博市临淄区石化燃料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于2020年6月1日并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75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85,147,398.59元。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2,99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6,543,311.66元。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6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7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说明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根据公司披露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第八节 “在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的相关内容,本次拟置换事项与该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已在“7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以下简称“丙烷脱氢”)中预先投入785,147,398.59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喜专审字【2020】第01412号。

  公司以募集资金785,147,398.59元置换先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置换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6个月。

  三、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85,147,398.59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在发行申请文件中对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作出的安排,且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1、齐翔腾达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2、齐翔腾达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 会计师鉴证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0】第01412号),认为:齐翔腾达管理层编制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行指引(2020)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截至2020年8月26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喜专审字【2020】第01412号);

  5.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76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21亿元。在21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2,99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6,543,311.66元。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6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7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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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

  1、募投项目投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中喜专审字【2020】第01412号《关于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20年8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金额为785,147,398.59元,公司已于2020年8月28日第五届董事会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85,147,398.59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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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0年8月26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70,862,153.81元(含部分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及税费)。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 募集资金闲置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 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 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短期(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具体情况如下:

  1、理财产品品种: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收益率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理财规划。公司确定被委托方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投资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相关章节规定的风险投资产品,且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2、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购买额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1亿元,在21亿元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4、实施方式: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的非关联方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5、信息披露: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信息,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将在年度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保本型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①公司财务处设专人跟进现金管理情况,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②公司审计处为现金管理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现金管理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③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及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78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投资建设20万吨/年丁腈胶乳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项目名称:20万吨/年丁腈胶乳项目。

  2、项目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6.8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3、 项目实施主体: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4、 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20万吨/年丁腈胶乳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建设20万吨/年丁腈胶乳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20万吨/年丁腈胶乳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

  该项目由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3、项目提出的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胶乳作为公司产品之一,拥有多年的生产经验,但长期受装置产能及设备老化等限制,产能小、产品附加值低。近期,国内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爆发并持续,口罩、医用手套和防护服等医疗防护物资需求大增,使得一次性医疗防护丁腈手套供不应求。公司加大丁腈胶乳的研发力度,并取得巨大进展。在对原有装置和实验装置进行升级改造后,产能及产品质量均有大幅提高。丁腈胶乳产品质量取得下游用户高度认可,并已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公司本次利用自主技术新建20万吨/年丁腈胶乳项目,一方面继续扩大丁腈胶乳产能,另一方面加大高端丁腈胶乳研发力度,从而实现进口丁腈胶乳的全面替代。该项目主要产品丁腈胶乳(NBR Latex)是丁腈手套主要原料,其中90%应用于医用手套。生产丁腈胶乳所需主要原料丁二烯和丙烯腈分别由公司自产和天辰齐翔合资公司提供,且丁腈胶乳产品可直接实现周边供应,大大节省运输成本。本项目的建设对公司提高装置产能利用率及产业链的延伸起关键作用。

  4、项目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预计投资6.8亿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5、建设周期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预计建设周期10个月。

  二、 风险提示

  1、本次拟建项目,在技术、生产及经营方面可能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保障项目的顺利运行,公司将采用成熟工艺技术,技术可靠。项目将来的盈利能力受到行业、市场等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主要原料价格,产品价格的波动将直接影响项目的盈利水平。

  2、本次拟建项目尚需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项目投产后对公司影响

  公司拟投资建设20万吨/年丁腈胶乳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丁腈胶乳项目将与公司现有的丁二烯项目以及与中国天辰合资的尼龙新材料项目最大程度的形成产业链上下游联动,有利于发挥产业一体化优势,从而可以有效的控制成本,实现产品效益最大化,提升公司的整体规模、盈利能力及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四、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408          证券简称:齐翔腾达          公告编号:2020-077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2号文)核准,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0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2,9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990,000,000.00元。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为2,990,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966,543,311.66元。募集资金情况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中喜验字(2020)第00096号《验资报告》。本次募集资金将全部用于投资建设“70万吨/年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

  公司经第五届临时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及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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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包含部分未扣除的发行费用及税费)

  三、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临淄支行/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齐都支行

  丙方: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该专户仅用于甲方70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PDH)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甲方对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以存单方式存储。甲方承诺上述存单到期后将及时转入本协议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者以存单方式续存,并通知丙方。甲方存单不得质押。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者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1、《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中喜验字(2020)第00096号)。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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