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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7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

  (二)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8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9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0年9月18日9:15-15:00。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5、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截止2020年9月11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关于通过《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决议公告详见2020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详见2020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第2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0年9月16日下午16:00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帐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下午2020年9月18日14:15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4123;传真:6394123;联系人:董旭海、邢丽平。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4

  2、投票简称:泰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交易程序如有专门的“网络投票”菜单,请按照菜单提示操作;如无专门的“网络投票”菜单,则操作程序如下: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与 “委托数量”的对照关系

  ■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8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机构(委托人)现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和新材”)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理本人/本机构出席泰和新材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注: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同意相关议案,则在该议案下方的“同意”一栏后划“√”;如反对,则在“反对”栏后划“√”;如弃权则在“弃权”后划“√”。某一议题多选或漏选视为弃权(不影响其他议题表决的有效性)。

  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是   □                  2、否   □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股东或法定代表人签字,法人盖章):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深圳股票账户卡号码:                 持股数: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54                证券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6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公司收入有所下降,但由于公司采取了调结构、控成本、抓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氨纶板块经济效益有所改善,公司盈利水平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

  氨纶方面,受新冠疫情蔓延、全球经济不振等因素影响,国内纺织行业持续低迷,在行业产能过剩的情况下,氨纶价格不断下滑。面对疫情影响,公司抓住口罩等医用氨纶产品的机遇,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密切产销衔接,加强与终端客户的合作;同时加强生产管理和成本控制,产品质量有所提升、生产成本降幅较大,烟台基地实现了较大幅度的减亏;同时,公司协调推进烟台、宁夏双基地战略,提升新产能效率、降低老产能负荷,积极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巩固提升竞争实力,宁夏基地基本实现生产稳定、质量提升,上半年实现扭亏为盈。

  间位芳纶方面,受疫情影响部分国内项目进度延缓,国外订单出现延迟,芳纶产业链条需求放缓。面对这一局面,公司充分发挥规模、技术、质量、市场优势,积极维护大客户,与产业链客户共同开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同时采取措施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不断增强竞争力,上半年销量虽有下滑,但市场份额稳中有升。

  对位芳纶方面,受疫情影响汽车领域销量下滑,公司积极维护重点领域,以光通信领域和极细电缆领域为突破口,通过调整产品结构,加强产销衔接,满足疫情前期延后的订单需求,同时积极推进新项目建设,并于6月份实现了宁夏基地高性能对位芳纶项目的全线贯通,大大提高公司对位芳纶的供应能力。

  综合以上因素,2020年上半年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108,876.54万元,同比下降14.19%;营业利润14,529.03万元,同比上升48.81%;利润总额14,566.40万元,同比上升49.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32.28万元,同比上升31.38%;基本每股收益0.20元,同比上升33.33%。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年修订)》(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对2020年1月1日的净资产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了烟台纽士达氨纶公司和宁夏泰普龙公司。

  本公司与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烟台纽士达氨纶有限公司,其中:本公司认缴30,000万元,占60%;宁夏宁东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认缴20,000万元,占40%。截止2020年6月30日,烟台纽士达氨纶有限公司实收资本12,000万元,为本公司实际出资。烟台纽士达氨纶公司列入合并报表范围。

  本公司的子公司烟台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与烟台国勇投资有限公司、张军岩共同出资设立宁夏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其中烟台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认缴600万元,占60%;烟台国勇投资有限公司认缴250万元,占25%;张军岩认缴150万元,占15%。截止2020年6月30日,宁夏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实收资本100万元,为本公司的子公司烟台泰普龙先进制造技术有限公司实际出资。宁夏泰普龙公司列入合并报表范围。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长 :   宋 西 全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0-065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书面投票方式对所议事项进行了表决,并通过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0年半年度报告。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0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0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针对截至2020年6月30日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修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修正案详见2020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4、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工作方案的议案。

  5、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

  鉴于公司董事的薪酬依据其在本公司的行政职务领取,不担任公司行政职务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不从公司领取报酬,职业经理人(无论其是否兼任董事)的薪酬及超额利润提成分配比例,授权董事会决定;参与超额利润提成其他骨干(无论其是否兼任董事或担任除职业经理人之外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及分配比例,授权公司经理层决定。

  授权公司经理层择优选择控股子公司实施超额利润提成激励。

  针对本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0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职业经理人薪酬管理暨超额利润提成激励实施办法》详见2020年8月31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6、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详见2020年8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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