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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19版)

  (上接C19版)

  采用水封爆破、向预爆区洒水、钻孔注水等措施,人为地提高矿岩湿度;对于爆破后石方装卸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洒水是降低空气含尘量的最有效的措施;对于运输期间造成的扬尘污染,可以采取①洒水车洒水,或沿路铺设洒水器向路面洒水;②路面喷洒吸湿性强的钙或镁盐溶液;③路面表层中掺入粉状和粒状氯化钙;④用乳液处理路面等措施抑制扬尘污染。

  7、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8、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投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27,000万元,达产年净利润为3,630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4.90%,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16年。

  (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在现有厂区内组织实施,新建建筑面积总计3100㎡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增各种科研设备仪器50台(套),项目总投资4,984万元。

  2、项目实施背景

  随着我国民爆器材行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公司自主创新能力的不断进步以及经济水平的快速发展,特别是电子信息、互联网等技术的快速成长和成熟,大大推进了民爆生产技术的科技进步。此外国家对军民融合发展在政策和资金上的扶持力度逐步加大,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因此持续提升公司整体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公司发展的内在必然要求。

  《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努力创建国家级民爆装备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中心),建立健全科技创新机制,研发推广安全环保、性能优良的工业炸药及其制品,加强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研发。”为此,公司拟在原有的技术研发中心位置新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设立更加完整的研发管理体制,鼓励技术人员的创新。公司决定投入资金,对现有研发设施及检测试验设备、设计软件等进行改进升级,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研发检测水平。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预计2020年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研发人员规模将达到150人左右。现有研发办公环境和分散式办公场地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公司需要拥有一个完整、相对集中的研发办公和实验环境,以利于吸引更多的人才。本项目拟建设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不仅满足公司日常科研的需要,还将大大增强公司在起爆器材领域的研发实力,帮助公司获得高端研发管理和技术人才资源。

  3、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4,984.00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4、项目选址

  本项目拟建设在本公司自有工业用地上,不再新增土地。

  5、项目环境保护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主要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及科研仪器购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及其减轻和预防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如下:

  (1)主要污染物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施工噪声、固体废弃物和废水。

  ①废水:项目主要废水为生活污水,废水经二级生活处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排放。

  ②固体废弃物: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为生活垃圾、实验产物等。其中易燃易爆废物在公司销毁场地进行销爆、焚烧等销毁处理;化学品包装桶、箱等作为危险废物,由原料供应厂家回收。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送城市垃圾场处理。

  ③施工噪声:项目建设期施工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各种车辆运输、混凝土搅拌、道路施工等,噪声功率几乎都在100dB(A)以上。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噪声。

  (2)环境保护措施

  该项目在建设施工过程中,机械设备噪音及施工过程中粉尘对周围人群和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施工噪音将按环境保护部门的规定严加控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减少施工过程中的机械噪声。尽量缩短工期,合理安排混凝土振运棒、电锯等噪音较大的设备的使用时间和场所,减少对周围单位和居民正常工作和休息影响。施工期间尽量选用烟气量较少的内燃机械和车辆,减少尾气污染,施工道路经常保持清洁、湿润,以减少汽车轮胎与路面接触而引起的场尘污染,同时车辆应限速行驶。项目施工场地周围树立高于3米简易屏障,或在使用机械设备旁树立屏障,减少施工机械的噪声影响。混凝土拌和等高噪声作业及施工车的进出口,施工车工作场地尽量平整,减少颠簸声,以减少施工噪声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6、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为本公司的经营提供了长期的技术支撑。项目本身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完成后,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划的技术研发方向和产品研发方向紧密围绕着市场需求开展,将为公司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提供技术支持。

  (三)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子公司屯留金辉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用于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扩能技改项目,将屯留金辉公司生产区内现有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产能由6,000吨/年增加4300吨/年,调增至10,300吨/年,本项目总投资3,152.72万元。

  2、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2017年6月,全国民爆行业科技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提出:“提高生产许可准入门槛。从201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年逐步淘汰生产许可产量低于6,000吨、8,000吨、10,000吨的包装炸药生产线,引导企业积极实施重组整合。今后原则上所有新建、改建工业炸药生产线均应实现1.1级工房内定员不超过5人。届时达不到要求的,将不得给予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

  2018年11月,工信部颁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明确要求:1、年产10,000吨及以下的低水平工业炸药生产线应进行合并升级改造,或将其产能转换为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能力;2、2020年底前,将危险等级为1.1级的工业炸药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6人(含)以下、工业炸药制品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9人(含)以下;生产线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延续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

  目前,屯留金辉现有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的产能为6,000吨/年,生产线的定员为9人,其中1.1级工房固定操作人员为7人。该生产线现状已经无法满足民爆行业政策的部分相关要求,对现有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非常必要。

  2018年7月,工信部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能调整的复函》(工安全函[2018]78号)文件,文中批示“同意山西壶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屯留生产点6000吨/年膨化硝铵炸药生产线产能增加4300吨,调增至10300吨/年。”

  3、项目市场前景

  屯留金辉厂区周边非煤矿山众多,对膨化硝铵炸药需求旺盛,随着经济建设的不断发展,周边对炸药的需求量将不断增加,市场前景广阔。屯留县是中国山西省长治市所辖的一个县,地处山西省东南部、上党盆地西侧,东越太行直达冀鲁,南经晋城可探中原,西连临汾能通陕甘,北跨晋中可依太原,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交通便利,对外省销售膨化硝铵炸药有着较大的优势。随着公司对外省地区的市场开发力度,将促进公司膨化硝铵炸药销售量的增长。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3,152.72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5、材料及辅助材料的供应

  材料供应主要包括硝酸铵、油相材料、木粉和消焰剂(食盐)的供应,由供应科负责采购。

  6、项目选址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条件,不再新增土地。

  7、项目环境保护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本项目设计时遵守的环保标准

  ①(87)国环字第00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②199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③硝酸铵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④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⑥生活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

  (2)本项目主要污染物

  ①空气污染源及污染物:本生产线工房在硝酸铵破碎储运过程产生的废气仅有微量粉尘,基本无有害气体排放。工房内设防爆型轴流风机加强通风换气,粉尘排出室外对空气不会造成超标污染。

  ②地表水环境:本工程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 0.32m3/d,预计生活污水原水水质SS≤150mg/L,COD≤200mg/L,BOD≤120mg/L。

  ③噪声污染源:噪声污染主要来自工房内生产设备如:各种泵类、空气压缩机、硝酸铵破碎机等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60-85dB(A)。

  ④固体废物污染源及污染物:本工程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硝酸铵等原料的包装袋;生活垃圾以0.5kg/人.d计算,垃圾产生量为5kg/d。

  (3)环境保护方案

  ①环境空气污染防治:各危险性工房内通过强制抽风快速扩散,车间产生无组织气体通过强制抽风快速扩散,加上门窗的空气流通,降低粉尘排放浓度。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②污、废水治理措施:本工程中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室外排水检查井排入室外排水管网,进入化粪池,定期清淘;生产废水经室外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作绿化。

  ③噪声防治:本工程噪声源为工房内各种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如空压机、破碎机等。设计中对破碎机等易产生噪声的设备单独布置房间隔离;锅炉房的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安装减震、隔振垫降噪措施,随距离传播衰减,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Ⅱ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处理及利用:本工程产生的硝酸铵等原料的包装袋,由供货商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随意倾倒,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8、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9、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投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年销售收入按照新增加产能4300吨/年核算,预计可新增年销售收入2,451万元,达产年净利润为478.59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23.18%,税后投资回收期为5.02年。

  (四)胶状乳化炸药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子公司金星化工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用于胶状乳化炸药技术改造项目,将金星生产点12,000吨/年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产能减少1600吨/年,调减至10,400吨/年,拆除5,000吨/年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本项目总投资695.35万元。

  2、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分析

  2017年6月,全国民爆行业科技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提出:“提高生产许可准入门槛。从201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年逐步淘汰生产许可产量低于6,000吨、8,000吨、10,000吨的包装炸药生产线,引导企业积极实施重组整合。今后原则上所有新建、改建工业炸药生产线均应实现1.1级工房内定员不超过5人。届时达不到要求的,将不得给予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

  2018年11月,工信部颁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明确要求:1、年产10,000吨及以下的低水平工业炸药生产线应进行合并升级改造,或将其产能转换为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能力;2、2020年底前,将危险等级为1.1级的工业炸药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6人(含)以下、工业炸药制品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9人(含)以下;生产线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延续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

  目前,金星化工有一条胶状乳化炸药,许可能力为12,000吨/年,生产线定员为9人。该生产线目前已经无法满足民爆行业政策的部分相关要求,对现有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非常必要。2018年7月,工信部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能调整的复函》(工安全函[2018]78号)文件,文中批示“同意山西壶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金星生产点12000吨/年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产能减少1600吨。调减至10400吨/年,拆除5000吨/年改性铵油炸药生产线。”

  3、项目市场前景

  乳化炸药具有很好的抗水性,其爆炸性能好,机械感度低,安全性好,同时成本低于水胶炸药。目前,乳化炸药在国内外得到广泛的应用,适用于各种地下或露天爆破工程。金星化工生产的乳化炸药在长治市及周边市场占有率较高,用户反应良好,销售市场比较稳定,市场前景较好。本次技术改造后,胶状乳化炸药生产线实现了全线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生产效率和安全系数将得到进一步提高,有利于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4、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695.35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5、材料及辅助材料的供应

  材料供应主要包括硝酸铵、硝酸钠、乳化剂和石蜡等,由供应科负责采购。

  6、项目选址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条件,不再新增土地。

  7、项目环境保护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1)本项目设计时遵守的环保标准

  ①国务院002号文1987年3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②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③硝酸铵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④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⑤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中2类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2)本项目主要污染物

  ①地表水环境:该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生产污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等。

  ②大气环境:水油相制备工房中硝铵投料间内在硝酸铵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微量硝酸铵粉尘。

  ③固体废物:厂区内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硝酸铵等原料的包装袋。

  ④噪声: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输送泵、运输机、装药机、包装机等设备。声压等级dB(A)为85dB(A),为稳定噪声源。

  (3)环境保护方案

  ①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水油相制备工房的投料间内产生的无组织硝铵粉尘通过强制抽风快速扩散,加上门窗的空气流通,降低粉尘排放浓度。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②污、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室外排水管网排至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室外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至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后,外排。

  ③噪声防治:本工程噪声源为工房内各种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泵等设备安装减震、隔振垫降噪措施,随距离传播衰减,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Ⅱ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处理及利用:本工程产生的硝酸铵等原料的包装袋,由供货商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随意倾倒,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8、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如下表所示:

  (五)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扩能改造和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改造项目

  1、年产10300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子公司阳城诺威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0,300吨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技术改造,将阳城生产点8,000吨/年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产能增加2300吨/年,调增至10,300吨/年,项目总投资金额1,280万元。

  (2)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2017年6月,全国民爆行业科技工作座谈会在四川绵阳召开,会议提出:“提高生产许可准入门槛。从2018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分年逐步淘汰生产许可产量低于6,000吨、8,000吨、10,000吨的包装炸药生产线,引导企业积极实施重组整合。今后原则上所有新建、改建工业炸药生产线均应实现1.1级工房内定员不超过5人。届时达不到要求的,将不得给予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

  2018年11月,工信部颁布《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工信部安全〔2018〕237号),明确要求:1、年产10,000吨及以下的低水平工业炸药生产线应进行合并升级改造,或将其产能转换为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能力;2、2020年底前,将危险等级为1.1级的工业炸药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6人(含)以下、工业炸药制品生产工房现场操作人员压减至9人(含)以下;生产线技术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再延续生产许可和安全生产许可。

  阳城诺威现有一条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许可能力为8000吨/年,生产线定员为9人。该生产线目前已经无法满足民爆行业政策的部分相关要求,对现有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非常必要。2018年7月,工信部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能调整的复函》(工安全函[2018]78号)文件,文中批示“同意山西壶关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将阳城生产点8000吨/年粉状乳化炸药生产线产能增加2300吨/年,调增至10300吨/年”。

  (3)项目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金额1,280万元,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4)材料及辅助材料的供应

  材料供应主要包括硝酸铵等,由供应科负责采购。

  (5)项目选址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条件,不再新增土地。

  (6)项目环境保护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①本项目设计时遵守的环保标准

  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Ⅱ国务院002号文1987年3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Ⅲ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Ⅳ硝酸铵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Ⅴ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Ⅵ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②本项目主要污染物

  Ⅰ地表水环境:该项目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生产污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SS、CODcr、BOD5等。

  Ⅱ大气环境:水油相制备工房中硝铵投料间内在硝酸铵投料过程中会产生微量硝酸铵粉尘。

  Ⅲ固体废物:厂区内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产固废以及生活垃圾。生产固废主要为硝酸铵等原料的包装袋。

  Ⅳ噪声:该项目噪声源主要是输送泵、运输机、装药机、包装机等设备。声压等级dB(A)为85dB(A),为稳定噪声源。

  ③环境保护方案

  Ⅰ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水油相制备工房的投料间内产生的无组织硝铵粉尘通过强制抽风快速扩散,加上门窗的空气流通,降低粉尘排放浓度。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Ⅱ污、废水治理措施:生活污水经室外排水管网排至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生产废水经室外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排至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后,外排;

  Ⅲ噪声防治:本工程噪声源为工房内各种机械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泵等设备安装减震、隔振垫降噪措施,随距离传播衰减,其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Ⅱ类标准;

  Ⅳ固体废物处理及利用:本工程产生的硝酸铵等原料的包装袋,由供货商回收再利用。产生的生活垃圾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随意倾倒,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Ⅴ环境管理:为使环保措施落实并正常发挥作用,工厂已设立专门的环保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建立污染档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规和标准,切实做到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7)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

  (8)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投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6,379.82万元,达产年净利润为2,202.65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41.80%。

  2、年产14,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公司子公司阳城诺威负责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4,000吨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建设项目,本项目总投资金额2,000万元。

  (2)项目背景和必要性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民用爆炸物品“十三五”发展规划》指出未来民爆行业的发展目标为“现场混装炸药占工业炸药比重突破30%”。现场混装生产技术改变了传统的作业方式,消除了炸药生产运输、储存及装药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对提升炸药安全性非常必要。

  (3)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2018年7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关于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能调整的复函》(工安全函[2018]78号)文件,文中批示“同意给予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0吨/年现场混装炸药产能支持,原许可建设在金星生产点的12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不再建设,改为在阳城生产点新建年产14000吨/年现场混装多孔粒状铵油炸药生产系统。”

  (4)发展现状及市场前景分析

  多孔粒状铵油炸药原材料丰富、价格合理、生产工艺简单。在露天煤矿、金属矿山和大型爆破工程项目中普遍使用。现场混装炸药车实现了制药和装药机械化,从原材料储备和运输过程中都不产生成品炸药。消除了商品炸药生产、运输、储存及装药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对环境也不会造成污染,真正实现了炸药生产与爆破施工的本质化安全。自投放市场以来,以优良稳定的运行及爆破效果、低的价格、优化的炸药配方具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赢得了广大用户的欢迎和信赖。阳城诺威计划新建的铵油炸药地面制备站主要为周边岩石矿山企业提供现场混装铵油炸药,炸药需求用户主要辐射范围为公司周边200km内。

  (5)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2,000万元,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6)材料及辅助材料的供应

  材料供应主要包括多孔粒状硝酸铵、轻柴油等,由供应科负责采购。

  (7)项目选址

  本项目利用现有生产条件,不再新增土地。

  (8)项目环境保护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①本项目设计时遵守的环保标准

  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Ⅱ国务院002号文1987年3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Ⅲ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年11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Ⅳ硝酸铵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Ⅴ污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

  Ⅵ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

  Ⅶ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②本项目主要污染物

  Ⅰ地表水环境:本工程产生的污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冲洗地面及设备排水。污水产生量为2.88m3/d,预计污水原水水质SS≤300mg/L,NH3≤150mg/L,COD≤200mg/L。

  Ⅱ大气环境:硝酸铵在储运、上料过程中会产生硝酸铵粉尘,粉尘的排放量约为0.036kg/h,15kg/a。

  Ⅲ固体废物

  a.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0.5kg/人.d计算,垃圾产生量为5.0kg/d,1.25t/a,均属于一般固体废弃物,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不随意倾倒。

  b.生产固废:本项目的生产固废为硝酸铵等原料的包装袋,估算原料包装袋年生产量约为12.25t。

  Ⅳ噪声:本工程噪声源主要是上料塔、混装车等设备,声压等级dB(A)为85dB(A),为稳定噪声源。

  ③环境保护方案

  Ⅰ水污染防治:混装车车库及洗车产生的冲洗污水分别经隔油沉淀后排至室外污水排水管网,最终排至厂区现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二级标准后,外排;

  Ⅱ大气污染防治:硝酸铵粉尘通过自然扩散对环境影响小,能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3;

  Ⅲ固体废物处理:本工程产生的废弃原料包装袋应分别进行收集,由供货商或其他相关企业负责回收综合利用;

  Ⅳ噪音:本生产线采用低噪音设备,对电机等产生噪音设备底座增加防震垫,并通过墙阻隔以及利用植被减噪防噪等措施,项目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

  (9)项目实施进展情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1年。

  (10)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建设投产达到设计生产能力后,预计可实现年销售收入7,000万元,达产年净利润为2,596.28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13.97%。

  (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项目概况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在逐渐增加。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布局,公司拟投入8,00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进一步确保公司的财务安全、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2、营运资金需求测算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营运资金总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营运资金=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其中,经营性流动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和存货;经营性流动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和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3,600.47万元、45,735.72万元和50,018.76万元,复合增长率为7.11%。按照7%的增长率测算未来三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53,520.07万元、57,266.48万元和61,275.13万元。按照报告期内公司营运资金占营业收入比例的平均值30.81%测算,2020-2022年公司所需的营运资金分别为16,489.53万元、17,643.80万元、18,878.87万元。

  单位: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逐步实施后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公司有同行业产业并购需求等因素,未来三年,公司将面临收入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因此,公司拟投入8,000.00万元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缓解营运资金压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结构,为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3、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的管理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上述营运资金进行管理。公司将采取的措施如下:

  (1)设立专户管理: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将该部分资金存储在董事会决定设立的专门账户;

  (2)严格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公司将紧紧围绕主营业务进行资金安排,提前做好资金使用规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4、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后,在短期内难以产生经济效益,因此,短期内公司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补充营运资金可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增强资产流动性,降低财务风险,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扩大业务规模,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实现公司稳步健康发展。因此,从长远看,将对公司经营能力及盈利能力产生积极作用。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意向书摘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1、宏观经济周期风险

  民爆行业作为基础性产业,肩负着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的重要任务。民爆产品广泛用于矿山开采、冶金、交通、水利、电力和建筑等领域,由于其在采矿业、基础工业、重要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而民爆器材的需求受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当宏观经济处于上升周期时,基础设施建设和固定资产投资规模通常相对较大,对矿产品的需求较大,从而对民爆产品的需求旺盛;当宏观经济低迷时,固定资产投资增速可能放缓,采矿业一般开工不足,从而导致对民爆产品需求降低。

  尽管我国目前处于经济快速发展、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较大的阶段,经济建设对民爆行业未来一定时期内的发展形成了较稳固的保障,但若未来国家经济增速回落、基础建设投资放缓,对民爆产品的整体需求也将降低,这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安全风险

  民爆器材具有易燃易爆的特点,属于高风险行业,因而安全生产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公司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因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但由于民爆行业固有的高风险性、爆破现场环境和气候的复杂性、民爆器材质量不合格、爆破施工人员操作不当等原因,不能完全排除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3、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原材料成本是民爆产品生产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将对发行人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产生一定的影响。虽然根据国家出台的《关于放开民爆器材出厂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不再对民爆产品实行政府指导定价,而改为市场化定价;但考虑到民爆产品产能过剩的现状,若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而由于民爆行业的市场竞争和市场需求原因,民爆企业难以将该波动带来的影响完全转嫁给下游企业,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构成影响。

  4、行业特有经营模式所致的风险

  目前,我国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实行许可证制度,所有流程都由主管部门严格监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生产、销售民用爆炸物品,不得从事爆破作业。

  在生产环节,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生产的企业在取得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按照核定的品种和产能进行生产。

  在销售环节,从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的企业在取得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爆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证》后方可销售民用爆炸物品,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凭《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证》,可以销售本企业生产的民用爆炸物品。

  民爆行业特有的许可证制度以及行业主管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产能、产量的管控,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控制安全风险、稳定市场、避免无序竞争、保证了行业内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的作用;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和上下游行业变化及时调整产能、产量的自主性较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的发展空间和盈利能力。若未来我国民爆行业政策、特有的许可证制度和管控模式发生变化,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行业政策和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

  5、行业政策风险

  根据《“十二五”规划》,“民爆行业产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产业组织结构调整重组,做强做大优势企业,促进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着力培育3-5家具有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打造20家左右跨地区、跨领域、具备一体化服务能力的骨干企业,引领民爆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持企业借助资本市场平台开展并购重组,鼓励以产业链为纽带的上下游企业资源整合和延伸,推进一体化进程,使优势资源向龙头和骨干企业集中,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布局;以骨干企业为载体,建立较为完备的科研生产基地,实现民爆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的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十三五”规划》提出,推动民爆生产、爆破服务与矿产资源开采、基础设施建设等有机衔接,推进生产、销售、爆破作业一体化服务,鼓励民爆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提升一体化运作水平。上述行业发展目标将对企业规模小、装备技术平低、产品结构不合理的民爆企业造成一定的生存压力,具有行业竞争优势的企业将顺应行业发展方向,扩大规模,提升其市场占有率。

  目前,公司已经形成了集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于一体的完整的产业链,具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满足《“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的要求,不能把握行业发展机遇,有可能面临存在失去竞争优势的风险,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影响。

  6、经营资质可能缺失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从事民用爆炸物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爆破服务,均需在民爆行业主管部门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资质的前提下进行,且公司必须遵守各级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合法合规经营,以确保持续拥有相关经营资质。若公司在日常经营中出现违反相关法规的情况,则将可能被暂停或吊销已有的经营资质,或者导致相关经营资质到期后无法及时延续,将会直接影响到本公司正常的业务经营活动。

  7、质量控制风险

  公司民爆器材及爆破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本公司的市场形象,对公司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质量,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曾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但是,随着公司业务规模和业务区域的扩大,质量控制的难度相应加大,如果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控制措施不能满足业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则将造成公司民爆器材及爆破服务质量的下降,进而影响其业内品牌知名度,造成原有客户和潜在客户流失。

  8、市场拓展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工业炸药和起爆器材等民爆器材。随着民爆行业产业链逐渐向下游延伸,爆破一体化业务在民爆产品市场中所占的比重逐渐提高,将给公司提供发展机遇,但也对公司的业务能力造成新的挑战。如果公司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形势,不能进一步开展新业务、拓展新市场,则将面临增长速度放慢甚至市场份额下降等不利局面。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境外业务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出口业务受境内外法律法规、经营环境差异、外交政策及贸易保护等方面的影响较大,若境外客户所在地法律法规和经营环境等发生变化或境外客户单方面发生违规行为,也可能对公司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9、人才缺失风险

  民爆行业对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数量及素质要求较高。公司经过多年经营已逐渐培养了一支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和一批从事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但是由于民爆行业的快速发展、竞争的日趋激烈以及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张,对行业内专业人才的需求量逐年增加,公司在未来行业竞争中将可能面临专业人才缺失的风险。

  10、税收优惠政策风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0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013年11月9日,公司经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及山西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1314000053,认定有效期3年。公司于2016年8月向山西省科技厅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申请材料,并于2017年3月取得了新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1614000276,发证时间为2016年12月1日,有效期三年。2017年度至2018年度公司享受15.00%所得税优惠税率,2019年度所得税按15.00%预缴。

  根据《关于山西省2019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0]61号),公司已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编号:GR201914001117),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暂未收到“高新企业证书”。今后,若公司未能继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将不能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则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11、商誉减值的风险

  公司于2011年收购阳城诺威,该次收购系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该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合并成本大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4,554.14万元确认为商誉。2015年,经对上述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公司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268.5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4,285.64万元。公司每年对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进行测试。如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就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应当首先递减分摊至相关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如果未来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或商誉相关资产组经营状况恶化,不排除公司继续对上述商誉计提减值的可能,从而造成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的风险。

  12、规模扩张的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会面临市场开拓、资源整合及业务规模扩大等方面的挑战,如果本公司管理层素质及管理水平不能适应公司规模迅速扩张的需要,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未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公司市场竞争力。

  1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新增固定资产折旧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将大幅上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前,由于项目未达到预计收益,在建设期和投产期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将会给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压力。如果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募集资金项目不能如期产生效益或实际收益大幅度低于预期的收益,公司将面临由于固定资产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的净利润下滑的风险。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达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工艺技术方案、机器设备选型、材料供应等各个方面都进行了缜密的分析,且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未来经营状况、市场前景及宏观环境,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计划能否按时完成、项目的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效果是否良好,均存在着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如果出现经营不善、募集资金不到位、宏观经济形势或关联行业景气度发生变化等各种情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着达不到预期收益水平的风险。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市场拓展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可以实现向行业产业链下游的延伸,增强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如果公司不能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行业竞争环境变化、销售渠道变化等形势,不能进一步开拓新市场,则将面临市场销售及推广的风险,从而导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规模不能及时消化。

  14、实际控制人控制失当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秦跃中先生;本次发行后,秦跃中先生直接和间接控制的本公司股权比例仍超过50%,对本公司经营决策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虽然公司目前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得到有效的规范运行,但如果秦跃中先生利用其实际控制人地位,对本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决策、利润分配、人事安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实施不当影响或侵占公司利益,则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风险。

  15、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风险

  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的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投入当年不可能完全发挥最大效益,预计本次发行当年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将会明显下降,由此公司存在净资产收益率短期内下降的风险。

  16、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价格波动很大,投资收益与风险共存。本公司业绩水平、股市供求关系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国家重大经济政策的调整、投资者心理的变化等各种因素都会对本公司股票的价格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本公司股票投资者的投资收益,投资者应该对股票市场价格的波动有充分的了解。

  17、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存在未为部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尽管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已取得当地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出具的无处罚证明,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如政府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机构因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未为全体员工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对其予以追缴、补缴或行政处罚;或者发生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员工因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未为员工足额、及时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而要求补缴相关费用的情形,其承担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以及产生的其他全部费用,保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但公司及其子公司仍可能面临因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续受到处罚或追缴的风险。

  18、部分租赁房产、土地存在瑕疵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凯利达包装、盛安民爆及子公司存在租赁合同未备案、部分租赁房产的出租方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以及租赁使用划拨地、农用地或集体土地及其上建造的房产的情形。凯利达包装主营业务为包装材料生产、销售,并非发行人主要生产企业,盛安民爆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民爆产品的销售,不涉及生产活动,前述瑕疵对公司生产经营影响不大,相关出租方已出具说明及承诺,就瑕疵情况向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且公司实际控制人已承诺“公司及子公司如因使用的土地、房产涉及的法律瑕疵而导致该等房地产被征收、拆除或拆迁,被有权部门处罚,或租赁合同被认定无效或者出现任何纠纷,由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本人将就公司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扣除取得的各种补偿、赔偿外)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尽管如此,公司及其子公司仍可能面临搬迁并由此支出停工、搬迁费用,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整改/处罚,相关租赁合同存在无效或提前终止的风险。

  二、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大合同

  本节重大合同指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合同,或者交易金额虽未超过500万元,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如下:

  1、重大业务合同

  (1)销售合同

  (2)原材料采购合同

  2、其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

  2015年12月1日,山西省政府投资资产管理中心与壶化股份签订《特别流转金投资协议书》(晋资管协议(2010-D1121)T027 号),由山西省政府投资资产管理中心投入 300 万元用于“信息化建设项目”,投资期限10年,自2011年4月15日至2021年4月14日止。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三)重大诉讼与仲裁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有关各方当事人

  (一)发行人

  名称: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跃中

  住所:山西省长治市壶关县城北

  联系电话:0355-8778082转8216

  传真:0355-8778413

  联系人:张宏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名称: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翁振杰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9层10层

  电话:010-84183340

  传真:010-84183221

  保荐代表人:许捷、赵英阳

  项目协办人:张翔

  其他项目组成员:蒲江、薛虎、刘临宣

  (三)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张利国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7层

  联系电话:010-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经办律师:李大鹏、何敏、唐诗

  (四)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机构、验资复核机构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叶韶勋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联系电话:010-65542288

  传真:010-65547190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锡光、唐松柏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称: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青华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13层

  联系电话:010-58383636

  传真:010-65547182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何俊、吕发钦

  (六)股票登记机构

  名 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12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25楼

  电 话:0755-25938000

  传 真:0755-25988122

  (七)收款银行

  名称:兴业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账号: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户名:216200100100243552

  二、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招股意向书全文、备查文件和附件可到发行人及主承销商的法定住所查询。查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2、招股意向书全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查询。

  山西壶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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