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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10                                公司简称:紫江企业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

  ■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20紫江债” 的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前述公司债券报告期内未到含权条款行权期,未发生行权。

  反映发行人偿债能力的指标: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上半年,新冠疫情席卷全球,中美贸易摩擦不断加剧,全球政治经济形势发生了较大变化。在这一复杂时期内,公司全体员工在管理层的领导下,积极抗疫防疫,同时安全有序地开展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随着国内复工复产,二季度虽呈现恢复性增长,但总体而言仍对公司上半年经营业绩带来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4.16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16%,营业总成本41.31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6.18%;实现营业利润3.28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3.3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9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4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6亿,比去年同期增加11.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0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90.17%。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情况如下:

  饮料产业进入了更加多元化的发展阶段,一些细分领域的产品出现爆发性增长。为应对市场变化,匹配市场需求,公司一方面继续与大客户保持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另一方面通过增加、改造生产线的方式,拓展与新兴饮料产品的客户合作,以多元化产品保持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力。目前,公司的产品线包括传统的不含气饮料生产线、碳酸生产线、易拉罐生产线等,产品可以覆盖到水、碳酸饮料、果汁饮料、茶饮料、功能性饮料等。同时,公司积极开拓新的项目,已投产酱油瓶项目、乳坯项目、洗手液项目等。

  公司纸包装业务已启动智能制造工作,甩切、胶印工艺提速,高级智能排程取代人工排产,设备管理、备品备件管理更趋规范,问题分析更系统全面。公司申报的纸塑结合成型的可降解环保包装容器项目成功获得上海市高新成果转化项目评定。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现铝塑膜销量同比增加20%。在动力市场,公司抓住储能和两轮车用软包锂电池需求快速增长的市场机遇,实现动力铝塑膜销量同比大幅度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紫华企业有限公司配合国家防疫的号召,积极开拓医疗市场,集中研发力量开发了防护服用透气膜、大门幅医用复合膜、蓝色吹膜透气膜等医用薄膜,并全部实现了量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度修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20-035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0年8月18日以传真和E-MAIL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2020-037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根据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此次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7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准则规定,首次执行该准则应当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0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及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0-03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八号——化工》、《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0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一)主要产品产量、销量

  ■

  (二)主营业务分产品收入实现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有PET切片、PP料、PVC热收缩膜、马口铁、进口PE料、白卡纸及灰卡纸等。原材料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不同程度的波动。

  ■

  (二)主要产品的价格变动情况(不含税)

  公司的主要产品有PET瓶、PET瓶坯、皇冠盖、塑料标签、塑料防盗盖、彩色纸包装印刷、OEM饮料等。由于受到上游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公司对主要产品的售价进行不同程度调整。

  ■

  三、其他说明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为投资者及时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该等数据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编号:临2020-036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18日以传真方式与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0年8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召集,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见“临2020-037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符合相关政策规定,不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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