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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9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20年上半年,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席卷全球,全球经济面临严峻挑战。

  疫情爆发以来,公司采购、生产和销售等方面均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由于疫情导致春节假期延期复工,各地水利、石化和核电项目的复工时间也相应推迟,疫情停工期间公司大部分PCCP生产基地无法组织正常生产,在手订单因下游客户受疫情影响也无法及时供货,而且由于水利项目施工存在冬歇期,公司部分生产基地受季节性因素影响,产能无法充分利用,公司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受到了较大影响。

  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外部环境,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应对。一方面严抓疫情防控,坚决贯彻和落实国家防疫抗疫工作,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安全,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捐款抗击疫情;另一方面稳定生产,全力协调生产、销售等工作有序恢复开展,努力降低因疫情而带来的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6,905,847.58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64%,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84,427,243.44元。亏损的主要原因为,受疫情影响,公司报告期执行订单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且报告期执行的金属管件业务订单中毛利较高的产品占比较少。

  面对上半年复杂的经济形势,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积极行动,抓住机遇,迎接挑战,争取转“危”为“机”。主要开展如下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以市场和客户为核心,明确业务发展主线,持续加大产品市场推广力度,深入进行市场调研,积极进行行业技术交流,努力打造产品生态圈。2020年上半年,公司及子公司陆续签订或中标“引江济淮工程(河南段)管材采购管材2标”、“盛虹炼化(连云港)有限公司《加氢管件框架采购协议》”、“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临氢不锈钢、合金钢(含镍基合金)、碳钢对焊无缝管件采购框架协议项目包2”等产品供货项目。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执行尚未履行完毕及已签订待执行订单金额合计约18亿元,其中PCCP等管道类待执行订单金额约14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人才、法治、质量、效率”主线不放松,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全面提升运营效率。公司根据未来发展战略,结合自身行业特点,调整优化了内部组织机构,设立智慧管网事业部、大项目办。公司成立技术委员会,聘任多位行业专家委员,旨在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的研发及产品结构调整,努力建设成为“管道制造与技术综合服务商”。公司加强人才招聘与培养力度,汇聚专业人才,优化培训体系,积极开展分系统业务培训,为公司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强化区域发展为主线,解决存量、谋发展、谋增量。公司完成了常州龙泉存续分立事宜,投资设立了山东泽泉科学工程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全资子公司。公司积极推动排水管、钢管、非开挖工程等新业务的开展,目前,公司已在江苏、安徽、湖北、广东等多个生产基地设有排水管产品生产线。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金实力将得到加强,财务状况将改善,资本结构更趋合理,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长期来看将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实力。

  2、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020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一会计期间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新设子公司山东泽泉科学工程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及常州泽泉新型材料有限公司,自成立起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法定代表人:付波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2020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7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1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27日上午11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8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0年8月27日,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依据财政部的最新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通知》,其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进行了修订,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即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9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文件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08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唐倩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唐倩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唐倩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533-4292288

  传真:0533-4291123

  邮箱:longquangd@163.com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八日

  简  历

  唐倩女士: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经济师。曾任三变科技证券事务代表,雅百特证券事务代表,仁智股份副总裁、董事会秘书。2020年7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唐倩女士已于2014年7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唐倩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截至目前,唐倩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唐倩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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