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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594        证券简称:比亚迪        公告编号:2020-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2020年8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8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20年8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编号:2020-080)。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A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A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A股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8日(星期二)上午10: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8日9:15-15:00。

  6、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2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截至 2020年9月2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H 股股东: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六角大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选举王传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2 选举吕向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1.3 选举夏佐全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2、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1 选举蔡洪平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2 选举蒋岩波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2.3选举张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1.1 选举董俊卿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1.2 选举李永钊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独立监事

  1.3 选举黄江锋先生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2、授权董事会按适合的条款及条件与职工监事订立监事服务合约

  (三)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四) 关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五) 其他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如有)。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第(一)、(二)项议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其中第(一)项议案中的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第(二)项议案中的监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本次应选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3人,监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第(三)、(四)项议案需经本次股东大会以普通决议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的要求,上述第(一)项、第(三)项议案均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股股东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3日、9月4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邮寄或电子邮件(db@byd.com)登记。

  (4)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公司六角大楼一楼会议室。

  2、H股股东

  公司将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另行发布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程燕、孙超澜

  2、联系电话:0755-89888888 转 62237

  3、传真:0755-84202222

  4、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比亚迪路3009号六角大楼

  5、邮编:518118

  (三)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8月3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回执

  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94;投票简称:“亚迪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0年9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回  执

  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拟参加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0 年9月8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2020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0年9月2日(星期三),本人/本公司持有         股“比亚迪”(002594)股票,作为“比亚迪”(002594)的股东,兹委托 大会主席 或_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全权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8日(星期二)召开的202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公司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说明:

  1、若所委任的代表并非大会主席,请划去“大会主席”字样,并在适当的空格内填上受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于累计投票提案,

  (1)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但所分配票数的总和不能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数,否则该票作废。

  3、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4、如委托人未作出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5、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生效,有效期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6、本授权委托书应于2020年9月5日 17:00 之前填妥并送达本公司。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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