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5 证券简称:旭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0-07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使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 本次权益变动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徐旭东先生直接持有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比例从17.31%减少至16.31%。
公司于2020年8月31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徐旭东先生发来的《关于减持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达到1%的告知函》,徐旭东先生自2020年8月10日至2020年8月3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4,470,3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现将有关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徐旭东先生的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徐旭东先生直接及间接控制公司股份合计持股比例为68.24%。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本次权益变动系徐旭东先生因自身资金需求,履行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徐旭东先生、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公司股数合计不超过17,700,000股,即不超过目前公司总股本3.9593%。其中徐旭东先生、香港旭日实业有限公司作为一致行动人,减持数量将合并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7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69)。
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
2、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宁波旭升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扫一扫,即可下载
扫一扫 加关注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给文章打分
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