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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0-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卡倍亿”)增资以用于募投项目建设。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1万股,发行价格为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489,9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3,606,240.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5,883,659.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9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项目具体如下:

  

  三、本次增资情况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21,588.37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其中人民币 9,000 万元用于增加上海卡倍亿的注册资本,其余部分计入上海卡倍亿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上海卡倍亿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五、本次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系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募集资金使用安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上海卡倍亿100%的股权,仍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六、本次增资后的募集资金管理

  本次增资的资金将存放于上海卡倍亿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账号:31050178540009300863,本公司、上海卡倍亿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与东莞证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

  七、本次增资事项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审批程序

  2020年8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专项意见

  1、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增资是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进行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仔细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和建设内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建设。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募投项目的开展和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东莞证券对使用募集资金对上海卡倍亿进行增资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一)《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 9月1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0-005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20 年 8 月18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7,998.62 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61.10万元,共计 8,659.72 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81万股,发行价格为18.7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59,489,900.00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20,000,000.0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人民币23,606,240.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15,883,659.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97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向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各项目实际进度,通过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先期投入。本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不能满足上述项目全部资金需求,本溪卡倍亿汽车铝线缆建设项目全部投资金额和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不足部分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或备案登记程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自筹资金先行投入,截至2020年8月18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投入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3,606,240.57元,其中保荐承销发行费用17,000,000.00元已从募集资金中扣除。截至2020年8月18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6,610,957.54元,本次拟置换6,610,957.54元。

  截至2020年8月18日止,公司各项发行费用中自筹资金实际已支付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本次置换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情况及相关机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8,659.72万元。

  2、监事会意见

  2020年8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的置换方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版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8,659.72万元。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67号),认为本次置换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之第20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卡倍亿截至2020年8月1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5、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767号);

  5、保荐机构出具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9月 1日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0-007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类型及公司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1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97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4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523万元,公司股本由4,142万股变更为5,523万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公司章程》的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变更后《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文件。

  上述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具体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证券代码:300863         股票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0-004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卡倍亿”、“公司”)于2020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批准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9月16日(星期三)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9:15至2020年9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9月7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9、投票规则: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10、融资融券、转融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相关投资者应按照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名称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3《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2.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2.6《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2.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9《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2.1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上述议案的详细内容参见公司2020年9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有关内容。

  (三)上述提案中,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四)对于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能证明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社会公众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账户卡及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5)异地股东可用邮件、信函方式登记,邮件、信函须于2020年9月14日前送达至公司;

  (6)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人:蔡悦畅,联系电话:0574-65106655,传真:0574-65192666,邮箱:stock@nbkbe.com,邮编:315611

  联系地址:宁海县桥头胡汶溪周工业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秘办

  七、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863”,投票简称为“卡倍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年9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9月16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本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持有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股份,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出席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会议通知所列全部审议事项及可能纳入会议议程的临时提案(如有)按其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该代理人的投票结果视为我方的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投票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在栏外划“√”或全部空白的,视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

  3、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0-003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15: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伟展女士召集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监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同意公司本次的置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是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要求进行的,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

  表决结果: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董事会通过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拟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0 年9月1日

  

  证券代码:300863证券简称:卡倍亿公告编号:2020-0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0年8月28日13: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通过电话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林光耀先生召集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董事会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87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81万股,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F10697号《验资报告》,本次发行后,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4,142万元变更为人民币5,523万元,公司股本由4,142万股变更为5,523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化,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拟将《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次变更具体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类型、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公告编号:2020-00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8月13日到位,公司已于2020年8月2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止2020 年8月 18日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7,998.6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661.10万元,共计8,659.7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公司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并募集资金。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上海卡倍亿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卡倍亿”)进行增资,用于实施新能源汽车线缆及智能网联汽车线缆产业化项目,增资完成后,上海卡倍亿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 1,000 万元增加至人民币 10,000 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6)。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拟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4.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8《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9《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0《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12《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各项制度。

  本议案中子议案4.1-4.9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0年9月16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宁海县桥头胡街道汶溪周工业区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布的《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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